洒文化对中国古代政治产生了哪些影响?

在中国古代酒文化发展史上,社会政治因素对酒类活动和泼酒行为最常见的作用或影响是,人们用政治形态的概念来考察酒类活动,将饮酒行为与国家治乱现象联系起来,从而形成国家政治生活中“饮酒亡国”或“酒祸”的基本认识概念。

据《战国策·魏策二》记载:“昔日帝女命义帝作酒美,入于时,于饮之,惟愿饮之,故饶义帝而不作酒,曰:“将来必有人以酒死其国。大禹以后,夏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贾和冯,都是极度嗜酒的人。史书上说:“自梁弃礼义,...他在晚上结束的时候和宫女们喝酒,没有休息。因为酒池可容一舟,三千人一鼓而饮,醉溺者终不笑。“封王纵酒的情形是“以酒为池,挂肉为林,男女裸体互问,长夜一饮”t2l。由于赖、冯都是亡国之君,关于夏、商的灭亡,古人从赖、冯饮酒中找到亡国的原因,说“荣死于醉”[3] x“坏山酒池,辛(封)桂(柴)死”T 'j姚珍,河南杰借酒而死的典型。周人灭商朝后,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够建立周朝,根本原因是“不愿回避现在,而愿意接受殷的命令”}3]更进一步,周统治者把饮酒的政治危害推向极致,道德沦丧,夏商朝以来大大小小诸侯国的灭亡,都是因为饮酒过度造成的灾难。国家越大越丧,同样的不是酒而是辜。周公从“饮酒亡国”的基本认识出发,在天下颁布“九皋”,规定凡聚众饮酒者一律处死:“若聚众饮酒,不要不好意思,尽速回周”而被杀。Rr }"}}O饮酒原本是一种饮食行为,饮酒者被判死刑是因为在周统治者眼中,这种饮食行为会造成社会混乱,是严重的政治犯罪。后人在比较了商周统治者不同的酒政措施后,得出了“尚欣纵酒,殷道亡;“龚的政治结论是郝和周德的成功”,(S)。这样,统治者的个人饮食行为——饮酒作乐或戒酒禁酒——就成了直接影响王朝兴衰的重大政治因素。

君主嗜酒,国家有亡国之虞。如果他的副手们喝多了,就会担心弃职而死。在古代官场,酒精造成的政治灾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做官的人几乎都在政治上,下面的人比发号施令的人还慢”(t9)。但是,政府的命令慢,必然直接关系到官员的前途甚至性命。保平《酒谱·乱六》:“龚楚王与晋时,败于京师之战,后将复战,召司马子反之。子喝醉了,看不见他。国王叹了口气,“上天打败了我!”调动军队,杀了孩子。子反醉军营被楚王屠戮,其饮酒行为贻误战机,危害国家利益。其他个人的仕途前途和仕途命运被自己的醉酒毁于一旦也是很常见的。如王元忠抢翰林学士,“饮酒。皇帝召他,不能见他醉...又一天,他失去了皇帝的旨意。frya} a王铸有才能,“世宗以幕府为老幕僚,待他宽厚如眷,欲与他反复相见,故久留晚”}tl}。再如,僧人耶律大石先后担任过我们的使节、古顾问等职,“但嗜酒无所事事,得不到把柄”(n)。由于这样的个人酗酒,仕途受挫,职务延误,官失大权。于是,清代学者张超就把做官和嗜酒当成了不可兼得的两件事:“前官不可嗜酒,嗜酒者必为官。" 〔'"

客观地说,古人把各种政治社会错误都归结于酒的认识,显然有失偏颇。人事社会的成败,尤其是一个政权的瓦解,一个王朝的灭亡,往往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军事以及统治集团本身的腐败等诸多因素。执政君主嗜酒如命只是他腐败的一个侧面原因。

西周《九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古代第一部禁酒法。从那时起,禁止酿造和饮用酞一直由执政的君主不时颁布法令来执行。据文献记载,历代禁酒多围绕以下原因。

第一,由于各种自然灾害,禁酒。汉景帝史:中和三年,“夏、晨、饮酒禁”。元史:严元年,“兴元、凤翔、靖州、,岁荒,禁酒”;“治良、南阳、贵德、汝宁、淮安,水酒软禁”。同书《文宗纪》:历元年,“直梁、河南等道及南阳府,频旧早,禁其境内酿酒”。在这类材料中,朝廷禁酒的直接原因是旱灾、水灾、蝗灾等等。古人认为灾难现象是天怒所致,是上帝对人事社会种种不良行为的天意惩罚。为了消除灾难,得到上帝的谅解,我们必须约束和约束人事社会本身的各种不良行为。禁酒饮酒,限制或放弃这种通常被认为是“奢侈”的物质享受,是人事社会中化解天意、消灾解难的重要的自我约束、自我约束的实际行动。

第二,山谷禁酒。在庄稼歉收、医生缺粮、米价昂贵的时候,禁酒成了统治者为节约粮食而采取的权宜之计。比如“圣旨为醇醛,五谷为废”【我】“粟麦岁为酒耗之人,十倍二十三,宜戒酒养}}(15)。又如《新唐书·食粮四》中说:“初唐无禁酒...苏宗禁了北京的凉酒,麦子熟如昔。“因为这种禁酒是建立在粮食盈亏的基础上的,一旦五谷丰登,粮食过剩,朝廷就会解禁,让百姓照常饮酒。

丁:“禁止朝官饮酒,违者处死。历史上《三国志·简雍传》中有一段关于蜀酒的记载。

被禁的材料很典型。上面写着:“酒早禁,酿酒者受罚。官方要求别人提供酿酒工具,解说员想做出和酿酒师一样的惩罚。

雍和他已故的师父(刘备)参观了寺庙,看到一个人走在街上。他说,‘如果他想通奸,你为什么不把他绑起来?’已故的勋爵说,“你怎么知道的?”雍对他说:‘他有他自己的特点,就像那些要酿酒的人一样。第一个师傅笑了,原来人是要冲泡的。“就因为家里有酿酒的器具,他就想以一种已经成立的行为被定罪,这种行为是私下酿造的。虽然简雍用他幽默的讽喻制止了这一荒唐的罪行,但事件的发生足以说明古代社会对酒徒的惩罚是极其残酷和不合理的。

与禁酒饮酒相反的,是历代赐酒饮酒的现象。因为禁酒,“百姓饮酒也新鲜,所以过年或富或大方。”夫禁其酿为义,赐其酚为仁,文武之道也是“t20”a,也就是说禁酒饮酒和赐酒饮酒是古代酒政措施的两个不同方面。基于节粮禁酒以避免粮食短缺或缓解社会饥饿,是所谓的“义”,而20岁禁酒惠民则是天子“仁”的表现。无论是禁还是放,无论是“仁”还是“义”,酒与政治在这里是完全相通的。

古代君主以酒厚道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上面提到的“赐醉”,即给天下百姓一团酒喝。因为“赐美”饮酒活动起源于皇帝的宠爱,通常来源于重大的国家政治庆典,是一种遍布全球、与民同乐的超大型社交聚会饮酒活动,经常要举行好几天。在地方上,“赐酌”表现为内邻的集体饮酒会或乡党的宗族。但是省里的老人经常被政府叫去送饮料,聚粮食。“天下赐酌,使州府为长老之官,边州或使使赐*}2i)。在首都,天子经常亲自来,直接参加醉酒活动。比如宋真宗景德镇醉三年。”去御五凤塔看苯酚,叫长辈坐下,到楼下给他们喝一杯。之后的第二天,我去了御府,在首都阁设宴招待宗室和文武百官,给各班和军校送羊酒。醉酒和庆祝的气氛非常热烈。虽然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政府供给的。

酒肉醉饮确实是一种令人兴奋的饮食行为,但从统治君主的角度来看,它并不在乎这种饮酒活动满足吃食美味需求的生理意义,正如宋太宗雍熙元年十二月,圣旨说:“国王赐恩于行动,故代表和平之盛事,是万亿万亿之喜。”

纵观中国古代酒文化的纵向发展历史,不难发现酒文化是被社会政治所改造或被政治意识形态所承载的,这主要体现在酒与礼的密切关系上。“酒为礼”、“礼乐饮酒”是显而易见的。将饮酒行为纳入“礼”的范畴,通过饮酒活动来实现“杂”的政治伦理功能,是中国古代酒文化发展中一个尤为突出的社会特征。

酒与礼的结合始于早期社会的祭祀活动,“天命人,酿酒只是祭祀”;“酒之于世,酒之于世,酒之于鬼神”}} 1酒的作用在古人的祭祀活动中得到充分体现。祭祀活动中的“礼”与酒食密切相关:“凡饮,必祀,礼始”f}}l} L .礼,酒食必祀,可见有先...(周。这种对神和祖先表示礼遇和“先显”的仪式秩序,是早期“礼”的重要初始意义。后来,人们将祭祖和祭神的仪式应用于现实的社会政治关系,“礼”的内涵不断扩大,最终演变为一系列严格界定社会成员的政治伦理秩序。-

在古代社会生活中,这种政治伦理秩序,即“礼”对酒文化的改造,以及酒文化对这种政治伦理意识的承载或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行,有次”(}3a等。,都说明酒具的使用是有严格的地位等级的。尤其是爵这种酒器,在先秦统治阶级的饮酒活动中,被用来区分饮酒者的不同地位,最终衍生出“爵位”这一政治思想概念。”所谓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等。“我}艾尔。

后来,封建国家在完善礼制禁止使用器物的过程中,也把酒器和不同材质的器皿(包括食器和饮器)作为划分不同政治身份的等级标准。《明慧殿》62年卷:“所有器皿......公爵一品、二品,酒笺、酒灯为金,其余为银;三五品,酒注银,酒灯金;六至九品,酒注,酒灯用银。其余为瓷、漆、木,不许极红,涂金,刻龙凤。”随着这种饮酒器具禁令的颁布实施,官场中的饮酒器具受到了王者礼仪的严格规范,按质使用器具成为饮酒活动中官场等级秩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体现。

第二,群宴饮酒的习俗。在古代的社会群体宴会和饮酒活动中,礼仪的规范或原则往往以一些既定的方式体现出来。以下是相关资料的收集,试图对这个话题做一个相关的分析。

李柯季曲礼:“为老年人服务...老年人养酚,少者不敢饮。”

《礼记·乡饮之义》:“乡饮之礼:六十人坐,五十人立,以听政役,故当尊长辈。”

《论语·乡党》:“乡民饮酒,坚守者也,出也。”

上面引用的曲礼的材料中,老人和年轻人一起宴饮,举杯,年轻人要等老人喝完自己杯中的酒,才喝自己杯中的酒;如果“长辈不孝敬,少数先做”(}sl。在当地的农村饮酒活动中,只有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坐着喝酒,其余的只能站在老人身边喝酒。另外,农村喝酒结束,一定要等工作人员,也就是老人,先离开餐桌,然后自己出去。

在当地村落中,有序、尊老、谦让的饮酒习俗,转化为一系列严格的礼仪规章和公务宴请活动中的禁宴令。这些规章制度涉及公务餐饮活动的方方面面,其中最突出的就是餐饮席位的座次。《礼记·宜颜》云:“席,小青去卿,大夫去小青,士嫔妃次之。.....所以又贵又便宜。”在古代早期,每场正式宴会都有一个座位,座位是按照一定的方位摆放的。用餐者的不同政治身份以座位为标志,而座位的不同朝向一般又反映在座位的排列上。《史记·项羽本纪》中“鸿门宴”的宴席顺序是:“王祥、项伯坐东,雅甫坐南。父,范增也。沛公坐北,张亮等西。”古人尊东,其次南,其次北,西卑。这样,由

宴席的不同朝向,鸿门宴饮酒者的不同政治地位,世人将一目了然。据《史记·武安侯列传》记载,武安侯天俯视,曰:“试邀宾客饮酒,与其弟盖侯坐南,坐东,以为汉尊,故不可骄。”田粉在家招待客人喝酒,哥哥在场,又不愿意把“东进”的位子让给哥哥,说明古代官场的人即使有私宴喝酒,政治礼仪和秩序也不能违背。因为古代官场的酒席是按照官阶的高低,也就是地位的高低来安排的,如果朝廷举行盛大的饮酒活动,必然不会因为涉及的官员众多而出现等级相同,地位相同的情况。解决的办法就是坐在衙门里。比如《明朝十礼》说:“文武百官聚在一起,就按等级顺序坐。若同素质,则取衙门第二。”总之,古代人喝酒,尤其是在官宴上,座次是很严格的。

顺序不能乱,否则宴席不礼貌。

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饮酒行为往往脱离了保健、养生、营养、享受美味佳肴的生理和生理意义,而被导向政治伦理,不仅成为混乱兴衰或官员屈辱的原因,而且成为统治君主偏袒臣民、赢得民心的行政手段,也成为专制王朝维护自身尊严、等级特权等一系列政治人情关系的“礼治”工具。由于社会的酒活动和饮酒行为从来都不是独立于国家政治而存在的,而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到政治形式的干扰和改造,为社会政治服务,这就使得中国古代酒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极其鲜明的政治意识形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