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汪曾祺高中散文阅读的思考

第一章:读完汪曾祺的散文,我朝着穆欣的《思哥》方向去了图书大厦。可惜没找到,却意外找到了汪曾祺的散文集《人间植物》,更让我惊喜。我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藏了他所有的文集。前不久,一个网上的朋友向他要了一本1985散文集,饭花。我有,牛八,1,4块钱买的。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我们能分析什么?

他的语言很奇怪。分开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了。“星星还是星星,月亮还是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人背着小孙子,盼着亲情,盼着痛苦”。下面是我喜欢的:简单,流畅,不女性化,一气呵成。

汪曾祺是公认的当代著名短篇小说作家和剧作家,尤其是他所写的《沙家浜》更是家喻户晓。自从我知道他的名字,我就认为他是一个散文家。我看的第一篇是《大闹编年史》,说不出的精致,连青石板上的青苔都是光滑的,令人难忘。

《地球上的植物》选自大量散文。最早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它的风格仍然是简单的,它的技巧是完美的。第一次看很多文章。写了花花草草,写了乡土风光,写了家乡美食,写了游记,写了难忘的岁月,写了故友恩师,写了平淡的生活,都是精品。

写风景是汪曾祺的强项,不枯燥,也不难。带着时代的印记,老房子的每个角落都有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虽然半个世纪过去了,它的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依然在字里行间看到从我们手中滑过的岁月,想起它们都是温暖的,怀旧的语气在幽静的老房子里无情地蔓延。汪曾祺的怀旧文章节奏缓慢,场景混杂,叙事方式有点像旧小说。因为他熟悉文言文,熟悉比喻,怀旧,得心应手。他不时跳出一些怪句、古句、怪句,比如孟茜碧潭、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活泼轻快,是一种极简的传统水墨画模仿人物的模式。至亲的出现,把他在吟诗、裱糊、品茶、绘画、写作中成长的足迹联系起来,明白了他正直文采的来源。

我最喜欢他关于世界各地食物和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像知道女读者的爱好。他只要提到好吃的,就一定要详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认真描述成品,不仅丰富多彩,而且立体。

汪曾祺曾谦虚地说,他写不出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辉煌的作品,也写不出像蒙田那样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自己的年代太过情怀,有点像老人写情书,《对不起》,所以他的散文并不长,他“磕磕绊绊”地适应这个“快餐时代”的阅读习惯。短小、淡淡的小散文读起来并不累,特别适合春天午后淡淡的阳光。很多时候看完就睡着了,在梦里体会“字字闪闪,句句灼灼”的意境。

一篇好文章就是让读者一路读下去。“哦,结束了。后来怎么样了?”这本散文集就有这种效果。

第二章: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觉这世界的味道多年来薄如薄纱。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有卖杏的声音。

短纸斜作草,暗窗戏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来得及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那首著名的表达报国之志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境脱俗,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王总是爱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命的意境。他想给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像逃学的孩子的闲适,世界那么大:嘴里含着甜甜的草根,被撩得浑身发臭的芝麻去抓“刘度”,卖杨梅的苗族姑娘柔声细语,窗台上静静“吸水”的绣球。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门艺术,他个人真的很享受。

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不像今天的作家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睛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乎被无休止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他的书,好像都被自己摸过千百遍了。字里行间的味道是木铅笔,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强壮的老人用他瘦骨嶙峋的伸出的手握着一支铅笔,平静地微笑着。他细腻而富有感情的笔法,时不时给自己和我们一点惊喜和一点感动,为一碟带着雨滴的白桂花,也为一场从湖中央的骤变。平淡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都在努力摆脱平庸,但那些经历过风雨,见过彩虹的成功人士,往往不会志存高远,而是以这种平淡的心态去理解平淡,热爱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他文章中所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人事沉浮后所追求的。大美人的美是牛逼的,但他给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会心一笑的小美人。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大部分人都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女。大部分都很着急。厚厚的镜片,其实是把人的内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绝了。太多的金属制品其实一层一层的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楚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在对忙碌在路上的人们说:“孩子们,慢一点。你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像是良家的胭脂水不小心从你指尖流出来的。”太美了。太美了。"

第三章:读了汪曾祺的散文,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在桃花源里诫。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而美妙的天堂,我绝望地爱上了它!

这是一个理想的天堂。确切地说,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安昭庄人的心目中,和尚和种地、编席子、箍圈、画画没什么区别。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专业人士,与世界的艰辛和人生的辛酸无关。比如肖英家,赵是农场里一切的主人。他不仅脾气好,而且身体强壮。赵阿姨也是个怪灵。不仅她的家乡菜好吃,而且切花也是许多已婚女孩的珍品。两个宝贝女儿更漂亮了。英国的儿子很安静,有家庭。小英很活泼,整天笑得像喜鹊一样。从这一家的日子可以看出,安赵庄的人很多。

至于寺院里的和尚生活,那就更令人向往了,没有一般佛寺里的条条框框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懂得做事情的基本功,比如把瑜伽点着,崇拜黄亮,就可以吃现成的饭,赚钱,回归世俗,结婚,买地,过悠闲的生活。尼姑庵里的老师傅整天坐着,不思人间,陶醉在“一花一世界”里。仁善大师是“大师”,掌管三个账本,即账本、租账、债账。平日在尼姑庵从不穿袈裟,常常穿着短僧衣,露出黄澄澄的圆肚皮,赤脚踢着拖鞋。另外两位大师也各有各的优势。二老爷在世俗中成家立业,甚至每年都带着老婆去消暑。三爷不仅漂亮,还有“飞钹”的绝活。甚至每次仪式结束后,村里都会突然消失一个大姑娘或者小媳妇。最让人惊讶的是,他们从来不藏肉,过年的时候甚至在大厅杀猪。这里的僧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不是“佛教净土”,分明是现代版的“桃花源”。

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里,我们的小主人公小遇到了小:小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在随叔父出家做和尚摆渡时,遇到了小。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经常去小家。就这样,他们朦胧的初恋悄然诞生,他们编织在一起。他们一起插秧,放牛,割稻子,看打谷场,尤其是一张他们挖完菱角回家的素描。”她提着一筐菱角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脚趾,平底,细跟和一个缺失的足弓。明海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浑身痒痒的。这一串漂亮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么美好的描述,它描绘了男女生刚恋爱时的心态,精彩,优美,合乎逻辑。最后,他们一起去了城里,一个去殷珊庙受戒,另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都是坐船一起回来的。最后,小子明被逼疯了:我希望小英做他的妻子。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的宁静美好,人会不自觉的与环境融为一体,产生无限的遐想,《戒律》,天堂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第四章:读了汪曾祺的散文,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也”。这说明,吃饭和喜欢美好的东西是人的天性。因此,吃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吃的文章很多,但我只喜欢汪曾祺先生的风格。它的根源在于它的文字充满了对世界的赞美和感恩,对生活的热爱和真诚。

在《我家乡的美食》中,作者重点讲述了一种常见的食物——炒饭。文章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信中的一段话:“天寒地冻,穷亲戚朋友上门,先做一大碗炒饭送给他们,配上一小碟姜汁,这是温暖老贫的最好工具。”这句话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社会最底层的人用一碗炒饭温暖彼此的身体和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述了战争年代的一段插曲。没有普通的风雨,也没有普通人眼中的混乱带来的痛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述了战争中一个有炒饭相伴的夜晚:“记不清是哪一年了,总之当时还年轻。国民革命军孙的军队在我县打仗,我们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冶孙观,摆了一个坛。我对这种不落俗套的生活极其感兴趣。很多人住在一起,不会做饭。今天晚上,我们用它来炒饭和泡可乐片。”在如此混乱的环境中,保持冷静、安静、从容甚至幽默,是多么大的智慧和勇气啊!而这种智慧和勇气从何而来?文章本身坦承:“这真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大爱和赞美,哪有这样的胸怀和魄力?

《豆汁》描述了北京底层人民生动的生活画面:“豆汁是做绿豆粉丝的下脚料。非常便宜。有了豆汁,这一天吃窝窝头就不用熬粥了。这是劣质食物。豆汁摊上的咸菜又不是钱。”最有趣的一段是结尾:一个保定老乡坐下来,拿出两个馒头问“一碗豆汁多少钱”,卖家告诉他5分钱。“那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就给我来一盘泡菜。”寥寥数语,充满人间烟火气,顿时让人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真实,那么的可爱,那么的怀旧!

第五章:读完汪曾祺的散文,汪曾祺的书,用文艺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是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香的白芝麻,栗子。这么多食材的醋饭,小心翼翼的包在微甜的薄蛋卷里。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很亲切,很可爱,很贴胸,但是看完之后醋味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一种深刻的无常观念。

我觉得汪曾祺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浓郁的地方民俗。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杂文,而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不禁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里黄蓉给洪七公做饭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夹杂文言文,让人感觉色调通顺。羽毛般轻薄香甜的煎蛋在口中慢慢散开,心怦怦直跳,期待着里面包着柔软的嵇康鳗鱼和碎栗子。感觉是这样的!

古往今来,从九龙皇帝到老百姓,都向往着成仙的生活。如果不行,就嫁给一只鹤,隐居起来。然而,他们却忽略了这个世界带给他们的幸福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的洪流,正在煽动新的背叛。在爱人肩上哭一夜,不如在悬崖上露一千年。”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当然值得欣喜或敬佩。但是,以酒为歌,寻山问水,一起赚钱,有一些所谓神仙隐士无法理解的乐趣和习俗。

汪曾祺的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他写的那些人都是市场上最普通的小人物,他的食物也不是路边摊上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也是一些普通的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人们可以从他看似平淡的语言中品味到人与人之间美好的感情。在最大的不公中,命运有时会留下一丝温暖和安慰,让人舍不得放弃这个世界。似乎还有其他深刻的安排,没有什么事是随随便便发生的,就看你的头脑是否足够理解天意了。

父子之间的深度交流等等,一切都值得品味。

一口咬下椎绒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入口即化的嵇康鳗鱼!

块块醋饭和栗子的香甜,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鸡蛋皮包裹的干葫芦也弹性十足,好吃!

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妙处。想起书中那些美好的误会和牵绊,即使是僵硬的嘴角,最终也会露出一丝微笑。

第六章:读了汪曾祺的散文,今天读汪曾祺的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习一些理论知识。比如一篇文章中如何使用汉字,他在文章中提到了汉字在中国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的汉字是用来读的,不是用来说的。很多诗一背就失去了以前的东西,所以他反对背诗背散文。他主张逐字逐句仔细演绎。沈从文的《边城》不到7万字,却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也不是一字一句的独特。但是放在一起,真的很神奇,很洒脱。他主张对人物不要过多描写,要从环境、声音、色彩等多方面进行描写和对比。如何组织文章?他说在写这篇文章之前,他已经在脑海中勾勒出了整篇文章的轮廓。我们首先要有一个整体的想法。这些都是他端着一杯绿茶静静地坐着时想出来的。

第二,他的散文风格简洁明了。大家看完就明白了,大家都能理解。是老师继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简单,但这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语言学研究和掌握技巧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讲过沈从文老师和老舍老师是怎么练字的。汪曾祺家庭背景深厚,爱好广泛。小学的时候,爷爷教他论语,还写了一篇短文《易》,写得挺好。我小学的时候,文化的东西除了放羊,挖燕窝,都是绝缘的。我觉得汪曾祺的散文最难能可贵的是“真”,一点矫情的嫌疑都没有。是真情实感,是真言。特别是那种语言真的很少见,应该让后辈去揣摩。一看就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很多人写的文章喜欢用华丽的词藻,内容却空洞无物。难受,非常难受,不真实。因为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很自由。植被、历史文化、人物故事、民俗风情、艺术遗迹。都参与其中。但真的是关于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关于师友、家庭背景、父亲母亲的文章最美。醉人,表现出他的善良,善良,真实。比如《父子成为多年兄弟》中对父亲的记忆,就说明父子是那么的自由、平等、和谐。《我的母亲》中三个母亲的回忆。虽然是后妈,但是感情满满,幸福满满。

第三是他的感情。他对任何人都友好。比如在很多西南联大老师朋友的回忆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粹很自然,我觉得一个人就应该像他这样。对任何人都要友好,对任何事都要认真。而养生追求自然简单也是值得学习的。我觉得文章中提到的他的一些为人师表、待客之道、修养对我影响很大。那些是真实的故事。人在生活中要保持一颗童心,不要摆架子。读书就是学习。学习文章,做人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