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选拔单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遴选31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表》(附件1)。
三。申请人的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的范围
公务员(含参编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的品行、突出的业绩和群众公认的。
2.报名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3.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具备国家对该岗位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
5.具备所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等条件。
(3)以下人员不在本次评选之列。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 * *党籍的人员;刑罚未执行完毕或者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未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未宣告无罪的;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聘用)纪律被禁止参加考试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失信情况。
试用期(含新提拔领导干部岗位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达到《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并已进入拟备案(聘用)公示环节;本公告发布前,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公费师范生,未达到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的服务年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就业协议的。
(4)工作经验的计算
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按“逐年”计算。
(5)年龄计算
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65438+2023年10月31,如“未满35周岁”,则表示您未满36周岁,即您出生于1987年2月或之后,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申请人应持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申请。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位可分别按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位对待。
职业资格考试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3)、《重庆市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06年
考生所学专业符合专业目录之一。
职业资格考试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考生报名时应做到诚实、准确、规范。
考生所学科目、专业不在所选参考目录内,但与岗位要求相近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要求学科、专业的相似程度进行资格审查。
(7)特殊说明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含本级(本数),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工作经验;职员9级以上,包括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为准计算。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应根据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根据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报名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遴选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选拔单位、考生所在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无故拒绝报名和参加考试。
(一)公共* * *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4日9时至2023年2月9日9时。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在网上报名1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向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通过者,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因信息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2月20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信息。
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和岗位,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报考单位和岗位。
3.在线支付。
初审合格后,考生应于2023年2月21日9:00前(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考核比例情况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
其中,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市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
因取消遴选职位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将退还考试费。
5.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8日9:00-2023年3月4日9:0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打印在A4纸上,保证字迹和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 并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准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专业科目书面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网上报名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不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调整的,以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和评估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置)和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置);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
具体考试形式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数分别为150),采用闭卷笔答题方式。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A)、社会科学专业知识(B)、自然科学专业知识(C)、中小学教师(D)、医疗卫生保健(E)五类。
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大纲(附件7)。
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见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时间为2023年3月4日(星期六)08: 30-10: 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 00-12: 00为《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笔试。
分数100,答题方式封闭。
各选调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详见附件1。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予以指导和监督。
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地点不明确的,由选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者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的规则
(1)缺席规定科目笔试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进入各岗位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有考试))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按照“五、考试”和“四、笔试成绩换算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在此公布。
(3)最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的,平行进入。
面试实际人选未达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的最低竞争比例进行面试;竞争比小于2:1的,相应减少选拔名额。如果不能减少遴选名额,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四)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
(二)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职称、专业(执业)资格等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最迟在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后10天内完成。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后主动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平行进入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后,经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递补,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需在面试前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或被查实处于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3)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遴选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沟通畅通,关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网站。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少于3:1的,继续按计划组织面试。
面试时,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际操作、案例答辩等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和实践能力;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和职业素养等。
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所有面试方式成绩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于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所有科目(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或在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不足3:1时,任一科目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考生,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确定。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根据附件1中所选位置“考试类型”的不同标注,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岗: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身体检查和检验
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考生应及时关注。
(1)身体检查
体检人选按遴选职位数和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1:1确定。
总分相同时,按学术水平、相应职称、相应职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较高者。如果还是一样,那就试试结构化面试,加试分数最高的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选拔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140号)的规定,结合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表》。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指定的有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有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2)调查
1:1可用于考察,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告知被考察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进行。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要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公职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职就业、工作经历和最低服务年限等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进行审核,注意采用实地考察、延伸调查、官网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
其中,学历、学位、信用状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进行核实。
检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或者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影响审计结果,或者干扰、影响被检查单位客观公正检查的,给出不合格结论。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对考察情况和考察结论作出说明,并将有关资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送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调查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调查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拒不配合者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进入考察环节后,考生因不正当理由放弃后续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期间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是否从面试人员中递补,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决定。
如需递补,则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递补人选按该岗位人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面试成绩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有关规定。
七。宣传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项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人选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应当公示的事项。
候选人名单公示后,如因各种原因再次出现空缺,该岗位不予填补。
八。工作试用、就业和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视为拟聘用人选。
对拟录用人员,可以设定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
挂职试用期间,挂职试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
无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岗手续,并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待遇。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应退回原单位。
选调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报考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拔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65 438]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于人社发[206544]
发现报考人员的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有疑问的,应当立即进行核查,在核查前暂停选拔程序或者聘用。
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按规定将人事关系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选调公告要求的专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不良和失信行为,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内限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X.其他人
评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向所报考单位或部门咨询。
2.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
4.公共* * *科目考试
5.甄选相关事项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选问题及情况邮箱为2522912065@qq.com(此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1。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 * *科目笔试大纲。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申请承诺书
附件下载:
1.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xlsx
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文件
3.附录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下半年修订)。文件
5.附录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docx
6.附录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docx
7.附件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大纲(2022年版)。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聘用承诺书(重庆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选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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