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是否有赡养亲生父母的义务?

已婚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女儿结婚后还是应该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的老人,也认为养老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继承和家庭财产分割中,儿子有一份,女儿没有。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出嫁的女儿,往往会忽视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也是父母养大的,应该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法律,所有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男女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是平等的,女儿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结婚而取消。

二、相关维修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者继母与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对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赡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赡养的义务。有能力由兄弟姐妹抚养的兄弟姐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有抚养的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儿无论结婚与否,实际上都享有与儿子同等的继承权,甚至在女儿已经尽了赡养父母的主要义务的情况下,在分割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的份额。那么已婚的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吗?答案是肯定的。女儿和儿子在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方面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