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待遇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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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待遇详见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显示,招聘待遇为:
员工确定后,市检察院、人力资源派遣公司、员工三方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人力资源派遣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统一派遣到市检察院登记,由市检察院安排岗位工作。
市检察院作为聘用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被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计算在职期间的工龄。员工试用期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1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工资1500元/月(不含“五险”)。
社保:按社会保险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共计884.5元。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缴纳240元,用人单位缴纳644.5元,后续缴纳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警察补贴。
节假日:年假、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等。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住宿自行解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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