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如果是在村卫生室和村中心卫生室,60%;在镇卫生院就医报销40%;二级医院治疗报销30%;在三级医院治疗报销20%。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医疗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其医疗费用一次性或全年累计超过5000元的,应进行阶段性补偿,即5001-10000元为65%,1001-18000元为70%。而且只要是在镇级合作医疗制度住院和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肿瘤门诊放化疗,每年还可以补偿1.1.00万元。

从报销制度来看,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低于规定最低报销额度的不予报销。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销的,不予报销。

3.任何保健药品的购买都不予报销。具体类别以医保药品目录为准。

4.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5、未经医院批准转院治疗不予报销。

6.特殊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