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营市人民医院招聘简章2020东营市人民医院招聘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应在40岁以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品行良好;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和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学历申请工作。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长期未任职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当回避的职位。
“应届毕业生”是指由国家在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国内普通学校或科研机构招收,在校学习期间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机构保留,当年毕业的学生。“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是指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就业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家规定的选调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与同期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步毕业的毕业生,可报考仅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其他考生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申请人取得国外学历的,除提供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在职人员求职须征得用人单位授权部门和单位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授权部门和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检查或体检时提供。
尚未取得国外学位认证的归国留学生,可以采取“承诺+宽容”的方式,允许先行考试。他们必须在2022年7月31之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2022年东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三、报名、初审、缴费
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月28日2021 65438+9:00-2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5438+2月28日1:00—65438+2月30日16:00。
注册方式:
1.电脑:登录东营市人民医院网站注册;
2.手机:申请“旗云考”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当天发布微信小程序。
申请报名时,建议通过网站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证书上传的照片是清晰的近照。根据指定网站或“旗云考”微信小程序的要求,处理后上传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预审前多次登录并提交报考信息的,后面自动替换之前的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截止时间2021 12.30 16:00后,公司未通过初审或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报名者应在报名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尽快完成所有操作。
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与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重要登记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按;因信息不全或错误导致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是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等资格条件时,请直接联系东营市人民医院。
单元初步检查
初审时间:2021年65438+2月28日1:00—65438+2月30日16:00。
东营市人民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及时核对网上报名,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在线支付
缴费时间:2021年65438+2月28日1: 00—2022年65438+10月60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民医疗中心网站或应用“旗云体检”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成功缴费者于2022年9: 00-13+09: 30+05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东营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核定的标准,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申请人无需支付在线费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请于2022年10月65438+10月16:00前将相关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srmyyrs@dy.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东营市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报名结束后,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对近三年因公开招聘报名人数不足而取消或减少的岗位,急需专业岗位的,经市直事业单位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和减少计划在东营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按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变更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现场资格考试
东营市人民医院负责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东营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应根据资格审查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东营市人民医院。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未提交材料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东营市人民医院。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录用资格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第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数采用百分制计算。
口试
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20%和8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策、科技知识、市场行情等基础知识;基础专业知识分为医疗、药学、检验、护理四大类。笔试试题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笔试人员根据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人民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采访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确定,其中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下的,按照1:5的比例确定;4至5人,按15人;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人员未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信息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全部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由东营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试费为每人每届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动词 (verb的缩写)调查和体检
东营市人民医院成立调查工作组负责调查。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围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全面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明、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检查对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成绩以复试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和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处理。邀请他人代替体检、调换或更换化验单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辞退,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因报考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职位,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对于拟聘用人选仍空缺的岗位,东营市人民医院可按照规定的面试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经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对达到笔试成绩的人选组织复试。
东营市人民医院经体检、考察后,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协议。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的公示将根据考察和体检的进展情况分批进行。经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对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人民医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由东营市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东营市人民医院与该员工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核期满后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东营市人民医院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规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报考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疫情防控
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新冠肺炎省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考生应积极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疫情防控管理。 为避免考试期间人员聚集,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相互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接受相关测试和检查。届时,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专家意见,及时调整上述要求。
八。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人员在总量控制额度内管理,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管理。
2.东营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事宜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如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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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由东营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资格条件和资格初审请直接咨询东营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46-89011398 901617。
监督电话:0546-8338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