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是怎么产生的?
在中国旧的城乡市场中,有为买卖双方洽谈交易,收取佣金的中间人,这一现象诞生于汉代。明清时期有官牙和私牙之分。官牙是政府指定的,私牙是经过政府批准,取得印刷的信笺簿(即行政许可文书,相当于现在的营业执照等文书)后才能开业。牙科经销商需要拿到牙科贴(牙科事务所使用的营业执照),按时缴纳牙科税(相当于交易税),有责任代表政府征税。
“牙科经销商”是“牙科商店”的商人。就是撮合商品销售的中间商。那为什么叫“牙”呢?原来“齿”在古代是“互”的常用词。“牙市”是“互市”的意思,“牙人”是“互市人”,是交换商品的人。
以前福州的“羊齿”是卖活羊的大市场。羊农将羊运到福州“羊齿”,交给羊齿店老板出售。牙科商店批发和零售的小商贩和小贩。牙店老板向发货人收取佣金,待所有货物审核通过后,再将款项支付给发货人。
在清朝,经纪人在对外贸易中被称为“洋行”。清末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外贸经纪人“买办”。民国时期,随着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证券经纪人。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采取限制和取缔经纪人的政策,规定经纪人必须在指定的场所经营。同时设立了全民和集体所有的信托经纪机构,经营买卖双方的中介业务。1958,取缔经纪人。但是,在农村集市贸易中,允许公民个人进行中介活动,促进农副产品的交易。1980之后,经纪活动开始恢复,但经纪活动只是一种未公开的“地下”中介活动。1985之后,经纪人转入地下,以公开合法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1992以来,经纪人一直处于逐步发展阶段,国家对经纪人采取“扶持、管理、引导”的政策,使经纪活动逐渐走向正规。1995 10 10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经纪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经纪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