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建制的演变
合肥古为怀一之地,商代称虎坊,西周称夷户。
春秋战国时期,先属楚,后属吴,再属越,再属楚。
合肥郡在秦朝时,属于九江郡。
西汉时先属淮南王国九江郡,后淮南废,设九江郡,合肥仍属之。汉元丰五年四月(106),合肥改扬州九江县。
东汉建武六年(30年),认谭为合肥侯,改合肥郡为合肥侯国,历时4代,废国为郡。汉献帝建安五年(200年),曹操派刘福为扬州刺史,独建合淝治扬州。
三国时期,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合淝郡改淮南州;四年,改淮南郡。太和六年(232),改属楚。齐王嘉平元年(249),改淮南郡。吴、魏在合肥多次交战,魏以合肥为重镇,统治扬州。
西晋时属淮南县。
南禹州位于南宋,汝阴县位于合肥县,属南禹州南汝阴县,县治。梁武帝改汝阴县,归南豫州管辖;后置于贺州,属贺州汝银县,州县管辖。北周在宣帝称帝时属于北周。
文帝元年(581),汝阴县改合肥县,贺州改庐州,属庐州,治州。大业初,泸州改为庐江郡,隶属庐江郡,县治。
唐代庐江县改为庐州,先后隶属庐州、淮南路庐州、庐江县。
侯亮和后塘分属吴国和鲁国。后晋两汉属南唐庐州。最后一周属于泸州的最后一周。
北宋时属淮南路庐州、淮南路庐州、淮南西路庐州,均属州治。
南宋时,泸州被金占领,发配晁县,随即收复,仍由国家统治。
元代属淮西路庐州路,河南省江北省庐州路。元顺帝郑智二十四年(1364),朱元璋占领泸州,改道为府,先属江淮泸州,后属江浙泸州。
明代属中书省直隶泸州府,后属南京直隶泸州府。
清初属江南省泸州府。嘉荫(1667年8月30日)清康熙六年七月,江南左布政司改为安徽布政司,安徽正式建省,隶属安徽省庐州府。
民国元年(1912),撤销庐州政府,直属安徽省。民国三年(1914),全省分为三路,隶属安庆路。17年(1928)废弃,直属安徽省。民国21 (1932)年,设在行政督察区,属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区。29年(1940)改为安徽省第二行政监察区。民国34年(1945),抗日战争胜利,安徽省会由李荒(今金寨)迁至合淝,合淝为省政府机构驻地。
1949 65438+10月21合肥解放了。二月合肥分区,一、二区在庐阳区境内。1951年11月东城是在一、二区的基础上建立的。1960年6月,东石区更名为石楠区,石楠人民公社同时成立,是行政和社会的统一体。1963年8月,石楠区更名为中城区,石楠人民公社撤销。
2002年3月6日,合肥实行新的区划体制,中心城区更名为庐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