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性不缠足会怎么样?

一般古代女性都需要裹脚,没有不裹脚的。如果有,在当时肯定是另一种。然后古代女人不缠足就意味着不能有好的婚姻生活,被人说闲话嘲笑。

缠足现象始于五代。南唐皇后李煜,以布帛裹脚,使其状如“月牙儿”,穿素色短袜,舞于金制莲花之上。李渔看了之后很喜欢,说这是一种凌云的境界。

这种时尚最早兴起于宫廷门帘,后进入民间。它在宋神宗北部的熙宁时期广为流传,把缠足视为女性的美德,把不缠足视为耻辱。马皇后,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因有一双天生的大脚而被人耻笑。

以前女孩一般五六岁就开始缠足。方法是将除大脚趾外的四个脚趾折断,用长布条弯向脚底,形成竹笋形状的“三寸金莲”。其惨烈之痛,可想而知,这一般都是迫于长辈的压力。母亲或祖母无视孩子的眼泪和呼喊,以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孩子未来的婚姻。

这种人为的失能行为之所以能够广泛流行,是因为它以一种人为的方式塑造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五代以前就有赞美女性小脚之美的诗词。

五代以后,缠足甚至被称为“金莲”、“香钩”、“步步莲”。学者们甚至总结出焦姣的“四美”(形、质、姿、神)和“三美”(肥、柔、美)。到清朝。缠足很流行,没有不缠足的汉族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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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的其他目的:

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因为脚小,走路不方便,让女性裹脚可以防止“外遇”。就像古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穿鞋一样;中世纪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贞操带。

事实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家境富裕的女性,大部分小脚女人都要谋生,她们付出的艰辛远比一个小脚女人多得多。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导致了其他习俗的形成,如古代山西大同的赛跑,妇女在农历六月初六向人们展示她们的脚,并以赢得赞扬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是被禁止的。清朝康熙皇帝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直到清末海禁大开,缠足的习俗才在外来文化和先进知识分子的不断呼吁中非常缓慢地消亡。尤其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农村的缠足逐渐被废除。

今天我们还能看到一些被称为“解放脚”或者“半裹脚”的女性,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的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特有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失表明了女性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着中国从传统走向了现代。

审美:当时无论男女都认为小脚很美,尤其是对男人来说,小脚很有性吸引力。比如“三寸金莲”这个词,代表的是一个赞美女人脚美的名词。

四寸以内的叫“银莲”,大于四寸的叫“铁莲”,可见崇尚小脚的程度。关于脚的美学,最著名的脚美学著作是清代方旋的《香莲品造》,该书从形状、大小、纹饰、气味等角度对女性的脚进行了分类和评论。

还有“香莲四忌”,说“不要踮起脚尖,站着站着,坐下甩裙子,躺下发抖。”辜鸿铭嗜脚如命,闻女足爽。

统治者的意志对世界人民的影响。缠足有其起源,与统治者有关。缠足始于北宋中后期,兴起于南宋。宋朝的皇室和上层最早开始缠足。

《何录》记载:建言四年,“幸甚,疑甚。他皱着眉头说:“金人把他们赶走了,还在万里开拔,怎么能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呢?".这是悲哀的。”《宋史·五行》记载:“李宗朝,宫人缚其足直。”这是宋代皇室和皇宫中女性缠足的一个例子。

苏轼的《菩萨蛮念佛脚》称女子的脚为“宫状”,曹元冲在一首诗中称之为“官状”,也说明缠足起源于宋代的上层社会,如官僚贵族。无一例外都与统治者有关,这也解释了这个原因。

因为皇帝和官员都认为脚很美,无知的民间就把脚看得很美,甚至称之为“三寸金莲”。在当时的人眼里,小脚是“女性美”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一个女人再好的长相和身材,如果有一双小脚或者脚不够小(三寸以上),都会被嘲笑,不会结婚。人们完全抛开了对人体的破坏和移动的不便,认为小脚小巧玲珑,精致美丽,可以赏心悦目,而小脚女人走路不稳,像风摇柳摇,好看。

这样的审美观真的让人无法理解!这种违背自然、违背健康,建立在摧残女性身体基础上的“美”,是对真正美的极端扭曲和变态。

有利于将女性禁锢在闺房中,严格限制其活动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依欲独霸男性贞操的目的。

元代易世贞《琅琊记》说:“听说圣人立女,令其不可轻举,因其缠足,故居闺阁,若欲出门,有车,故无事。”再比如,何在《改良女儿经》中说:“你为什么裹起来?不是因为它看起来像弓;我怕她轻手轻脚地走出家门,被千丝万缕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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