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建华治疗脾胃病的经验。

著名中医学家、中医教育家董建华教授在治疗脾胃病、温病、妇儿等疾病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思想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深受医学界同仁的推崇。学习和继承董老治疗脾胃病的经验,有助于后学者体会其在辩证法和方剂学上灵活精妙的大医风范,启发中医临床思维,提高学术水平。

1一般下降理论

董老认为董源的脾胃成病论多为内伤所致;内伤不足,用补之法,故创制补中益气汤,益气升阳。董老治疗脾胃病,要从胃和健康的生理特点入手。阳腑胃病以通降为主。如果脾或身体长期亏虚,脾胃就会和谐,中焦又会升降。

胃气“和而衰”的生理特点与胃腑中杨琪和阴液的相互调和密切相关,即胃腑中杨琪的温升与阴液的润泽配合得当,饮食入胃即可分解润泽。叶也强调:“脾升则健,胃降则和。”和胃的关键在于胃气的润降。然而,胃的调和与其他脏腑的功能密切相关,如脾的运化、肝的疏泄、胆汁和胆火的运行和下降、肺的展开和下降、大肠的展开和下降。

胃是腑,只有保持其升降功能,水谷才能传至小肠,以辨浊。胃喜疏降,而恶滞。有病则胃失和降,出入则气郁。所以董老在治疗中强调了疏降的重要性。所谓“通”,就是调理气血,解除淤滞,使胃腑畅通,气机通畅。胃满腑者,宜祛邪导滞,调理胃;胃气不足者,气不运化,虚中有滞,宜补虚滞,和胃。

董老在运用下法治疗脾胃病时,将其归纳为十法:理气化瘀、泻腑祛热、散寒平肝降逆、导滞降胃、升清降浊、辛苦、辛温舒阳、滋阴降逆。可见,董老治疗脾胃病,重在“通”,进补之法往往寓于“通”。

2气血理论

董老总结了脾胃的生理特点,认为中焦脾胃是水谷之海,是气血生化之源,是脏腑经络之根,与人体气血盛衰密切相关。

中焦脾胃的络脉系统比其他脏腑更丰富,除了同名经络分支的络脉外,还包括“脾大络脉”和“胃大络脉”;脾胃络脉不仅滋养脾胃本身,还将气血津液注入经络,充盈四方。因此,脾胃的功能直接影响气血的盛衰和其他脏腑功能。

胃为腑,气血多,调理气血更为重要。如果胃腑受邪影响,胃气停滞,肝胆受阻,土郁,导致肝胃气滞,甚至肝胃气逆。长期气滞,活血乏力,必然导致血瘀。

气滞血瘀在胃里怎么区分?从疼痛的性质来说,如果疼痛以肿胀为主,并伴有嗳气,则属于气滞,如果疼痛如刺,则属于血瘀。从疼痛来看,如果疼痛不确定,是气滞,疼痛固定,或者是血瘀;从病程分析,初病属气滞,久病属血瘀。胃病久治不愈,气滞血瘀互为因果。

董老常用理气解郁、清热解郁、疏肝和胃、利胆和胃等方法治疗胃气分离症。治疗慢性病入络患者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六种方法:和胃、理气化瘀、温经散寒化瘀、疏肝和脾、健脾益气、滋阴益胃化瘀。

董老治疗脾胃病血瘀证常用药对有:金铃子、元胡;刺猬皮和九香虫;蒲黄、五灵脂;牡丹皮和赤芍;丹参、沙参等。

3湿热理论

董老指出,早在《内经》就将“湿热”作为重要的致病因素,历代医家对湿热的致病机理理论都有所发挥,其中最为详尽的是清代薛的《湿热论》。

湿热的致病因素与季节气候密切相关。夏长秋初,受酷暑所迫,地面湿漉漉的冒着热气,湿中生热。人处于气沟通之中,身体虚弱容易生病。董老认为湿热外感是重要的外因,但不是决定性因素。发病的关键是脾胃功能的强弱。如果脾胃内伤,运化异常,湿停于内,而热积于外,虽未发病,却为发病埋下了可乘之机。一旦从外部感受到湿热之邪,就会“求同气”“表里不一”而得病。薛明确提出湿热主要伤脾胃的理论,即脾胃是湿热病变的中心。

湿热痹阻主要表现为胃脘胀痛,恶心呕吐,吞酸嘈杂,胸闷纳差,口黏腻,心烦口苦,大便粘稠,舌苔黄腻,脉数或滑。治疗湿热和胃,董老连蒲曹林汤加减:黄连、厚朴、藿香、佩兰、茯苓、通草、陈皮等。

若湿重于热,用药以苦、温、燥湿为主;若热重于湿,用药以清胃清热为主;湿热久则耗气伤阴。所以气虚的人要加扁豆、山药等。健脾利湿,而阴虚者可选用芦根、石斛等。益阴和胃。

董老指出,热为阳邪,除非苦寒,否则无法清除;湿是一种阴邪,除非辛温,否则无法澄清。因此,本方针对苦寒与辛温相结合,芳香与燥湿相结合,以解除湿热郁结。前贤欲清其热,应融其湿,欲融其湿,故传通风说。在该法的临床应用中,必须掌握清与化的平衡。只有明确整合度,才能摆脱热孤独,热除湿,病才能很快治好。

4样本理论

董老治疗脾胃病强调标本轻重缓急,或先祛邪后补虚,或补泻并举。胃病持续时间长,从腑脏蔓延,损伤脾土,可有虚象表现;但我们不能只看到它的空虚,忽视它的现实,或者只关注它的本质,而不管它的目标。

因此,脾胃病虚证的治疗不仅要针对病因,还要对病证标本进行检查,以确定治疗顺序,这是辨证论治的重要环节。例如,对于脾虚气滞证,苏静、香附、陈皮、陈皮、佛手等。最早用于理气解郁,而对于虚证,党参、白术、炙甘草等。显然是被加上去的。

董老认为“久病必虚”只是前贤总结的一般经验,“久病不一定会虚”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久病从气入络,可为血瘀之证;久病伤脾,运化紊乱,水滞或情志饮食伤,常伴有气滞、痰湿、食积等。,形成虚实结合的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