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统治下的经济

元末,中国发生了多次大规模的饥荒、灾荒、疫病、瘟疫,以及连年的战乱。这一时期,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口大幅减少,经济全面崩溃,人民处于流离失所的过程中。大明建立统一全国后,面对到处哀鸿遍野、饥寒交迫的惨淡局面,朱元璋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朱元璋说:天下之初,民不聊生,犹如刚会飞的鸟拔不了羽毛,刚种下的树摇不了根。我们现在必须采取这一政策,同时提倡为人民储存财富。

朱元璋吸取了元朝灭亡的教训,实行了一系列措施,休养生息,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生产,使明朝的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393年(洪武二十六年),共有1605户,人口6054万,耕地面积850万公顷,为明朝的经济发展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明初经济也迅速恢复,国力迅速增长,达到历史最好水平。朱元璋建立了李佳制度,以配合税收黄皮书、户籍和鱼鳞图册的实施,并实施征收赋税和劳役,维护地方治安。解放生产力朱元璋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中,把发展农业放在首位,以保证农业第一线有足够的劳动力资源。朱元璋下令全国,地主不得养奴婢,所养奴婢一律作为良民释放。凡因饥饿被卖为奴隶的,都要被朝廷赎回;严格控制寺院发展。明文规定每个府县只能有一个大寺院,禁止40岁以下妇女出家为尼,严禁寺院收养小孩和和尚。20岁以上的年轻人如果想出家,必须得到父母和官员的同意,出家后三年内还要在北京参加考试。失败的人将成为公民。这些政策的实施使社会增加了巨大的劳动力。

在大规模战争造成巨大破坏的背景下,全国农业生产得到极大恢复。此外,洪武时期,大规模移民填充到淮河以北和四川的荒地、垦荒地,使人口稳定增长。明政府还大力推行垦荒政策。屯田主要有两种:民用和军用。民俗村包括将农民从地少人多的地区迁移到地少人多的地区开垦,以及为耕种而进行的招募和犯罪迁移。1388年,陕西省泽州、鲁州的失地农民,先后迁居到、镇定、临清、贵德、太康等地,并在乡村定居务农。移民种种子的地方,官方会给牛和种子,免除三年租税,然后每亩交一桶税。军营就是让卫生站的战士去耕田,自给自足。明朝建立后,在腹部和边疆广泛设置魏开屯。军士屯田受分,每军一分;有的地方是以户批地,每户只给两分。每分钟一般为50亩,也有100亩、70亩、30亩或20亩不等,视土地肥沃和距离远近的实际情况而定。营房里的牛、种子和农具由政府供应。驻军部队要按分纳税,称为“耕田粮”或“耕田粮”。军营面积占全国耕地近十分之一。此外,上屯也相当受欢迎。作为交换,政府引诱商人将粮食运往边疆,以保证边疆的粮食需求。明太祖还派国子监下乡监督水利建设和救灾,并减免农业税收。这些措施复兴了过去许多战乱地区,使明朝的经济得以迅速恢复。兴修水利明初,政府多次组织农民大规模兴修水利。广西灵渠、四川都江堰都是洪武年间恢复的。疏浚后,陕西洪渠堰可灌溉泾阳、三原、礼泉、高陵、临潼等地200余里。宁夏卫生研究所修建了渠道,灌溉了数万公顷土地。浙江定海(镇海)、鄞县疏浚的东钱湖也能灌溉数万公顷。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在全国各州县开辟池塘40987个,河流4162条,堤防5048个。这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

明太祖还采取了鼓励农民种植经济作物等措施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土地制度明初有官田和私田两种。官地包括宋元以来的原官地、战后没有敌对政治集团的土地、建国后被官员和罪犯没收的土地、战争中废弃的土地、江湖中新崛起的沙田和湖田。这些官田,除了租给农民耕种和收取租金外,还作为官田代替俸禄,作为边关官员饲养廉价田地,作为禁卫军马匹的牧场,作为马匹种植饲料的苜蓿田,作为郡县的学习田,作为国王、公主和王子的农田,以及作为士兵或人民和商人占领的荒地。私有土地属于官僚、地主和小农,允许交易。官方土地属于国家,但是买卖私人土地是违法的。

明初,官田的田赋和民田的田赋差别一般不大。民田以三升三合征收,官田以五升三合征收。土地税一年交两次,夏秋两季。夏天交麦,叫“夏税”;秋稻即“秋粮”。交粮者谓之“本色”,折成银、钞、丝、布、棉、竹者谓之“折色”。

为了给征收土地税提供依据,明政府编造了鱼鳞图集。《鱼鳞图册》以“以粮定区”为原则,以税、粮、万石为编造单位,称为一区。测量了各区的土地后,绘制成鱼鳞地图集。这本书包括方圆所有田地、周围地区、肥沃土地和户主的名字。地图集上的土地,凡买卖的,都要向当地政府办理土地税超砍手续。

明太祖还采用“以好人治理好人”的方法,在南直隶、浙江、湖广、江西、福建等地建立了种粮制度。一般来说,以每一个粮食收获万石为一个区域,选收粮的地主为粮长,负责征收这一区域的税粮,监督运往北京。久而久之,粮长往往依仗权力,与官员、村长勾结,向农民勒索钱财,把自己的税收摊到小农户头上。朱元璋,一个轻浮的税吏,深知饥荒给农民带来的痛苦。他即位后,经常减免赋税或救济受灾和战乱地区的农民。全国范围内多次实施大规模免税。洪武二年是明初第一次大规模免税。随后的三、四、九年,应天、河南、北平、山东、江西、浙江等地也免了税。到洪武二十四年统计,天下农田已达三百八十七万四千七百四十六公顷。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明初商业和城市经济的繁荣。南京当时是国家首都,人口近20万,人口密集,房子鳞次栉比,酒店一床,一个月几千块。为了征收营业税,明政府在京都设立了宣传部,在府中设立了税务部,在各县设立了税局和仓库。洪武时期商税比较轻,“三十取一”。明朝时,他还铸造了“洪武鲍彤钱”。由于铜币重量大,价值小,不便于大量交易。明太祖决定发行纸币,创造“大明宝藏”,并禁止私人使用白银。

但明朝之所以封海,源于太祖:是因为朝廷需要安定进攻北元,无力清剿逃往海上的张士诚、方国珍等反军残余势力,所以下令实施海禁。这也造成了明朝中后期沿海平民没有生计,倭寇的灾难影响很深,也使得明朝发展资本主义为时已晚。朱元璋还创造了严格的户籍制度,保证这些流民可以被绑在土地上,不被二次迁移,这就是黄皮书制度。皇帝命令户籍部门要求全国所有登记在册的家庭向当地政府登记,并领取官方的家庭贴纸,上面列有成年男子的姓名、年龄和财产。1371安徽省惠州市祁门县某现户帖称,户主拥有耕地0.854亩,草棚一间,黄牛一头。因此,户邮制度要求提供和记录国家在制定财政计划时感兴趣的详细信息。

除了黄皮书,朱元璋还沿袭了元朝的“户制”,即户籍按职业分为平民户、军人户、工匠户等类别。不同的家庭,几代人必须从事同一种工作,承担这样的税收。这是因为明朝的黄皮书不仅是户口本,也是税册。凡是黄皮书所列的丁口,都要承担国家的赋税。如果不报,就相当于偷税漏税。

黄皮书制度对明初稳定国家统治、迅速恢复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大大减少了豪强的隐居和人口的迁移,大大增加了国家税收,并能根据住户的实际情况大致公平地分类征税,从而遏制了各种苛捐杂税。《明史》称之为“抚州郡检书数量少,制作厚薄,以适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