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关于2月2日12: 00起县城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的通知。

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防控形势稳定可控。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预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小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专家研判和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日12起,有序恢复县城生产生活秩序。通知如下:

1.县市区除高危区域、集中隔离、集中治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场所以外的所有区域,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逐步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药店、诊所、理发店、农贸市场、体育场馆、特色商业街区、银行网点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场所。餐饮场所将有序恢复就餐。小餐馆用餐人数不会超过用餐人数的50%,大餐馆用餐人数不会超过用餐人数的30%。暂时不办酒席。对开放的公共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责任制。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要依法整改。

3.中小学继续开展网上教学,幼儿园停课;积极准备恢复线下教学,具体安排由县教委通知。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室内体育馆、室内游泳池、健身房、酒吧、棋牌室、歌舞厅、美容店、洗浴中心、足疗店、按摩店、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等关闭场所继续关闭;坝坝舞、广场舞等活动继续暂停;停办各类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展览展示、大型会议、线下培训、宴请等大型公共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不办宴请”的规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监狱、戒毒所、看守所等特殊场所继续严格实行闭环管理。景区、景点继续暂停接待游客。

4.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严格实施企业和工地闭环管理,落实“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疫情防控措施,建立防疫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5.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将逐步恢复线下办公,加强办公场所准入管理,实行干部职工“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干部职工暂不返岗,实行居家健康监护。

6.卫生部门负责在社区、小区、单位设立适当的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满足市民对核酸检测的需求。交通运输、物流、邮政快递、外卖、进口冷链、农贸市场、超市、酒店、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养老福利机构等20个重点群体建档立卡、闭环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7.逐步恢复县城城区公交车、网约车、巡游出租车运行,严格落实公交车“亮绿码、戴口罩、扫位码”防疫措施。县城其余社会车辆解除交通管制。

8.进入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育康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被弹窗赋码的各类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市民出示“育康码”进出住宅小区、院落,不查核酸证书。

9.除非必要或紧急,否则不要离开女巫。如果真的需要离开女巫,必须在48小时内有阴性核酸检测证明。郡外的人不需要回来找女巫。如果他们真的需要回来女巫,必须提前1天通过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向目的地所在村和单位报告。严格加强交通检查站检查,查每一辆车,查每一个人,严格落实“四个女巫”。

10.按照规定对高危区域和集中隔离、集中治疗、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实施控制措施。从高风险地区的魔女中往返者,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魔女后在家隔离7天;从低风险地区女巫往返者,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到达女巫后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措施;期间不要外出,不要去公共场所,不要参加聚集活动,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止疫情输入。对不主动报告、不落实居家隔离等措施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防范意识,保护疫情防控成果。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灭菌工作,严格落实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出行码、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非必要不要外出,保持勤洗手、定时通风、不聚集、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如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等症状,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12.“无疫区乡镇”结合《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优化调整社会防控措施的通知》和本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