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5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控制,量入为出,择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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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具体岗位条件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该员工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陵水县人才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相应金额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2000元/月,人才购房补贴24000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1.5万元/月,人才购房补贴1.8万元/年;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发放时间最长为36个月(3年)。
三、招聘对象、应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1)招聘目标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优秀毕业生及招聘岗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国籍,拥护中国人民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言语清晰,体检合格。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 65438+10月26日至2005 65438+10月25日之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汉语科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资格。
8.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年优秀毕业生可申请:
(1)全日制本科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法学专业毕业的考生视为符合“专业与报考职位相同”的要求),持有相应学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音乐)、美术(美术)、体育(体育)专业,持有相应学科、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3)研究生教育毕业,具有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持有相应学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4)教育学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具有相应学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硕士毕业,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具有相应学科和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相关要求
1.2023报考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证书上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要求所有考生提供相应专业学科、相应水平的教师资格证(有高有低,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报名时不能提供的,须提交本人教师资格证上的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如果届时不能提供,将取消其从业资格。
3.教育学研究生学科之间的对应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或以教育学研究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学习时取得的相应学科和教师资格证为准(即考生毕业或全日制师范类高等学校毕业时的学科和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符合相应招考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期满,但相应处罚尚未撤销的;
3.不可信的人;被发现在考试中作弊或者被发现在报考中不诚实的人;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毕业生和辍学者;
5.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培训协议,有关单位不愿解除协议且不接受报名的;
6.有性侵等犯罪记录;
7.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65〕518号)应当回避;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站:index.php/exam/? exam id = 4894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9: 00至2023年10月30日65438。
现场报名时间:65438+10月31,2023年10:30-13:30。
现场报名地址: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营山西三路9号)。
请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或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成绩单(加盖系或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教育研究生证书、教育部网上核查报告、获奖证书等扫描材料。同时为硕士生提供其全日制本科毕业证。
考生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后,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考试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1个职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如个人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沟通不畅或未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试用期)。
(3)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再组织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笔试
1.时间:定于2月4日。详见笔试准考证。
2.地点:待定。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5.其他要求: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
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B)确定入围面试者名单
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成绩,在已达到笔试成绩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计划就业10人以上(含10人),比例为1:2;计划聘用9人以下(含9人)的,比例为1:3。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达到笔试成绩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审查
参加笔试,入围面试。
(4)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以公告为准。
请做好准备,随时关注。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参加面试。
5.其他要求:面试人选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四)综合得分的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
所有等级换算后,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两名及以上考生报考同一职位,且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其排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最高者入围;笔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文化程度排列,优先选择文化程度高的;如果文化程度相同,优先选择陵水户籍和海南户籍。
如果还是一样,就必须加试,加试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后会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面试、笔试全部结束后,即可到指定地点查询考试综合成绩。
所有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招聘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官方账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者取消资格。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笔试成绩以上的考生,按其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考点同等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承诺书。
综合成绩公布后1日内,在招聘点、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向社会公布“确定入围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
拟聘用人员须携带三方聘用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按入围公告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出具三方就业协议的入围候选人,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三方协议出具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发出时间为准)将本人签署的就业协议及就业协议出具证明(内容必须包括三方协议出具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部门公章)寄送至陵水县教育局。
逾期未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后,在返程后5日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陵水县教育局将三方就业协议(学校联合、个人联合)发送至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本人。
逾期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主动放弃的,视为放弃就业资格。
由此产生的职位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名、体检、选岗、考察和公示。
(1)毕业注册
拟聘用的入围人员毕业后,持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完整的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到陵水县教育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三方聘用协议同时终止。空缺的职位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填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
入围考生报到毕业后,由招聘单位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取消资格)。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择岗位
除招聘岗位数为1外,对于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岗位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的方式确定最终任教学校。
即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按各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意愿选择任教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填报顺序。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补缺的,视为自愿补缺。
(4)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拟聘用单位应当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适应性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宣传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或有人反映问题,经查不予录用。
空缺职位可由陵水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雇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问题的,经县人社局、县委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并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如果他们通过考试,他们将被正式聘用。如果他们考试不及格,他们将被解雇。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新兵服役期为5年。
在五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九。其他人
(一)本公告标注“以上”、“以下”包括相应层次,如“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称日期或数字包括本数。
(3)拟聘用人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到之日止,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罚或给予行政处分的,聘用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审核失败或影响聘用结果负有责任的。
(5)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虚假或不符,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或违纪行为,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和社会上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
(7)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除外)恕不退还,请报考人员自行保管。
(八)招聘信息查询渠道。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关于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XI。联系信息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叶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人事室。
邮政编码:57240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32696800。
附: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3.承诺书?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文件
附件3:承诺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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