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落户政策2022年新政策
1.2016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为长期在南京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提供了便捷的落户通道。
2.2021新的《积分落户办法》进一步放宽了申请条件,大幅提高了社保和居住的权重,增加了艰苦行业从业人员加分项,实现了与苏州户籍准入年限的累计互认。
3.新《积分落户办法》是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程的重要探索,是体现城市普惠性、更好集聚人才优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新《积分落户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与我市2019年修订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相比,新《积分落户办法》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1.进一步放宽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24个月的社保累计缴费调整为12个月的社保累计缴费。
2.提高住房和社保积分比例。
进一步提高连续居住和缴纳社保的分值,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的比例占主要比例。
3.增加与苏州社保和居住年限的累计互认。
参加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视同在我市缴费并分配积分;住在苏州的,视为住在我们城市,给予积分。
4.为紧缺人才和艰苦行业加分。
在本市从事环卫、家庭服务、保安、物业、养老服务等艰苦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每满1年加10分,累计不超过50分。
5.突出正面激励,做好负面清单管理。
加分指标中新增见义勇为、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或器官、角膜)捐献登记等项目。
将被政府行政机关认定为传销违法人员的项目加入减分指标。
6.调整结算区域的奖励积分。
《南京市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于09年4月19日颁布实施,四区落户条件有所放宽。(江宁区户籍政策与主城区一致,故删除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落户区加分。)
7.优化了策略有效期的表达。
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便于根据我市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调整修订,新《积分落户办法》未设定具体有效期。
3.申请积分落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持有本市办理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犯罪记录。
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且最终成绩在100以上的,可通过积分方式在我市市区落户。
法律依据: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新《积分落户办法》第十三条所列家庭户条件的,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随其落户。
按照《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应材料办理。
所谓家庭户落户条件,是指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市拥有的产权住房,或者政府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承租的公有住房、持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居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