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坠楼身亡,家属向失主索赔810000元。死人担心赔钱就够了吗?

事情发生在长沙的一个居民区。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小区的一名物业工作人员,化名王。据悉,王是在该小区12号楼楼顶清理积水时不慎坠楼身亡的。其家属认为该楼业主应该赔偿,将全体业主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为,王某与全体业主没有充分的劳动关系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王某家属的赔偿请求。

从家属的角度看,上访看似合理,但对象不对。失去亲人的痛苦一定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一家之主离去,支柱倒下,会让一家人的生活雪上加霜。他们除了悲痛,唯一能抓住的就是一些补偿。人都走了,至少有些钱可以让生活轻松一点。这也是大多数死者家属的一个* * *相似之处。出租屋猝死需要房东赔偿,公司高层跳楼需要老板赔偿。王出事没人要,但出事了家属要一些赔偿,也在清理中。但是,他们把矛头指向车主,真的很不合理。找物业公司赔偿比较合理。

站在业主的角度,这个锅真的扛不住。业主直接与业主签订管理合同,但王与业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与业主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且根据现场证据,王上来清理积水时穿着拖鞋,下雨天上长满青苔的房顶时也穿着拖鞋,没有足够的安全意识。事故的原因是他自己的责任逃不掉。所以从车主的角度来说,确实不应该赔偿。本来小区里的意外就让人有些忌讳,丢了钱也不吉利。

生命最大,安全第一。很多事情在发生的那一刻是不可逆的,所以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坚定的安全意识;作为死者家属,也应该在悲伤的同时认清事情的本质,而不是随意攀附、咬人,到头来却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