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体操简介
1932年,日本队首次参加10届奥运会体操比赛。在跳马自选动作比赛中,选手近藤在第1次试跳中表现非常出色,得到25.6分,排名第二。第二次试跳,近藤起跳有力,推手快,腾空高,比第一次试跳好。观众热烈鼓掌,队友祝贺,认为他稳操胜券。但令人惊讶的是,三个裁判只给了13分,场上情况变化如此之大,简直让人无法接受。近藤失去了在孙山的位置,日本教练愤怒地向裁判抗议。解释后才知道自选动作的两次尝试不可能相同,而近藤的两次尝试完全相同,所以分数只有13。日本队只能吃黄连哑巴亏,抱怨他们不懂规则。
10奥运会之前,体操比赛不允许教练让运动员上吊环。个子矮的运动员在吊环下跳来跳去,要跳好几次才能抓住两个吊环,非常费力,不美观。
第10届奥运会在美国举行。本届奥运会体操比赛的吊环高度是2.50米..赛前,日本队向东道主美国提出:“由于日本运动员身材矮小,在吊环上跳跃难度很大。建议降低吊环高度。”到了美国后,日本队教练再次提出这个建议,意大利代表首先反对,理由是“意大利队也有小球员,他们都可以跳上吊环做动作,取得优异的成绩。”大多数国家的代表都同意意大利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降低吊环的高度,吊环的特性就会受到影响,有些动作就无法做了。美国代表想了想,提出了一个折中方案:不降低吊环高度,允许教练帮助运动员在器械上跳跃。这个计划被裁判委员会采纳了。从此运动员不用费劲在吊环上跳了,教练扶着吊环,避免了跳的痛苦。
20世纪50年代以前,男子体操主要在德国、法国、瑞士、瑞典和美国之间竞争。1952年15年奥运会和1956年16年奥运会上,团体冠军被前苏联夺得。然而,在随后连续五届奥运会上,日本成为了这个项目的霸主。从1980第22届奥运会开始,前苏联重回霸主地位。自由体操起源于19世纪的德国。当时这项运动只允许参赛者在规定的场地和时间内完成一套编排好的徒手杂技。从1958开始,规定女子自由体操必须有音乐伴奏。1903自由体操成为世界体操锦标赛的比赛项目。动作方面,50年代男子自由体操主要是简单的手翻和空翻。但到了六七十年代,自由体操出现了两周空翻、多翻体、复合轴空翻等高难度动作。80年代后期,有三个筋斗和直转体。整套动作由技巧和转身、跳跃、跳舞等各种动作组成。1911男子自由体操被列为国际比赛项目,1950女子自由体操被列为第十二届世界体操锦标赛项目。奥运会方面,男女自由体操分别在1932和1952被列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鞍马起源于欧洲。当时,罗马人用鞍马训练骑手。但是鞍马起源于跳马。1804年,德国著名体操运动员古茨·穆特茨将木马上的马鞍换成了一对铁环,形成了现代鞍马。到了19世纪,德国体操运动员将木马的头和尾砍掉,身体的其余部分作为体操器械使用。鞍马在1896被列为体操比赛项目,比赛动作概括为各种单腿摆动、前后交叉、单腿双腿全旋以及两臂交替支撑的各种位移和旋转动作。在20世纪50年代,鞍马上有各种各样的环上转体。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匈牙利运动员马乔尔首创了纵向向前位移、沿身体纵轴反向旋转和跳跃位移技术,美国运动员托马斯也创造了劈腿波全旋技术。20世纪80年代,手倒立技术和带间隔环的挥杆类型逐渐增多。中国运动员为鞍马技术的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鞍马在1896年被列为奥运会项目。
吊环运动起源于法国,其灵感来源于杂技表演中的悬绳表演。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项运动传到了德国和意大利。1842年,Shpis制造了世界上第一对戒指。现代的环大多是木制的,圆形的,用钢缆挂在5.8米高的架子上,两个环之间的距离为50厘米。木环和钢缆通过皮带或帆布带连接。早期的吊环只有一些摆动和简单的悬挂动作,都是体操运动员训练的辅助手段。直到公元19世纪,吊环运动才成为男子体操项目。随着这项运动发展成为正式比赛,吊环的动作也逐渐增多。一套吊环动作应由摆动动作和静止动作等比例组成。吊环运动在1896年第一届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
跳马起源于罗马帝国末期的骑术训练。在早期的训练中,人们使用真马进行训练,但由于士兵不能很好地与马配合,因此经常受伤。所以罗马人把真马改成了类似木马的有鞍子的马。在未来的发展中,特洛伊马也发生了变化。1719年马的腿改成了圆柱形,1795年去掉了马头,1811年去掉了马尾巴,两头改成了圆形,马身用皮革。1836德国Shpits在学校体操节上首次表演跳马。50年代,跳马有了突破,从60年代的后摆横跃到手翻,再到70年代的手翻,最后到80年代的多翻体。男、女跳马分别在1896和1952被列为奥运项目。从1992奥运会开始,团队积分不再带入个人项目。2006 54 38+0-2004年,体操新规则实施,体操运动员跳马用的“马”也换了新的。新马的马脸总长为1.2米,马内有弓形钢板增强弹性。
19世纪初,双杠成为欧洲最流行的健身项目。这项运动起源于德国,早期被德国体操运动员塑造成体操器械,直到1896才被列为奥运会项目。然而,它的比赛动作只有摆动和飞行。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增加双杠的静态动作,也有了180的前摆和后空翻的支撑动作。双杠上的技术动作在50年代和60年代有了新的发展。在比赛中,我们经常看到空翻两周下杠,这在70年代中期也经常使用。到了80年代,下杠的方法有很多,如后空翻,空翻和转体。同时,正是这些双杠技术促进了这项运动的快速发展。双杠在1896年被列为奥运会项目。
单杠运动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祖先在丛林中进行的各种攀登攀登练习。在那个时候,这项运动只是生活中的一项实用技能。进入封建社会后,逐渐与祭祀等活动结合起来。对于现代单杠运动,出现在1812年的德国。受当时盛行于西欧的杂技表演的启发,德国体操学校的创始人杨(F.L. Yang)和古茨-穆茨(J.C.F. Gutz)用一根木棍做横梁,架起单杠,放在柏林郊外自己的健身房里进行健身训练。到了50年代初,单杠动作出现了双腿分开支撑后的倒立动作。20世纪60年代中期,出现了高屈曲跃起运动。1970年代,日本运动员原光创造了筋斗,在中间阶段,他出现了飞行。最后随着掌卫的提升,他出现了单臂回环等高难度动作。第一
1.本评分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国际男子体操比赛评分的客观性和统一性。提高裁判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在日常训练和比赛准备过程中提供指导。2.这一评分规则是根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技术规则、技术委员会的原则决议、研讨会的分析结果以及现代体操发展和训练实践中的经验制定的。3.裁判员应严格遵守评分规则,否则可能被竞赛部门解聘。4.这个分数也可以在国内比赛中执行和应用。
第二条裁判组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裁判员必须与体操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参加练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他需要的具体基础条件是:教练掌握并运用FISU的评分规则;熟练掌握和运用FISU技术规则参加FISU正式比赛的条件是:持有有效的FISU裁判员证书,证明在全国性比赛、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的裁判工作中表现良好。在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教育水平和体育道德。2.裁判组成员的义务:参加比赛期间的所有裁判指导会和会议,并进行台上训练。比赛前一小时到达比赛大厅。认真准备比赛。着装整洁,穿深蓝色衬衫,最好穿灰色裤子,浅色衬衫,打领带。3.比赛期间,裁判员应:不离开自己的座位,不与他人接触。
第3条技术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际体育联合会的比赛中,技术委员会的成员是每个项目的主席。他们的任务是关注和检查A、B裁判组中包括技术辅助在内的所有裁判的工作和行为,他们判断自己项目的所有动作。2.只有出现第11.6条提到的偏差较大的异常情况,他们才有权利打电话给裁判咨询,从而确定一个正确的分数。如果起始分有分歧,他们有权定最后的起始分,然后只能给满分,不能给0.05。3.如果有反复的偏差,他们会通知比赛的主裁判,也就是技术委员会主席。如有必要,主裁判将根据技术规则准备并对相关裁判进行制裁。4.技术委员会的成员在比赛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他们有权要求这个项目的裁判解决问题和干扰。另一方面,他们有义务向竞赛组织反映这个裁判组的工作情况和问题。他们的职责还包括:向所有裁判介绍展示和传递分数的技术程序和步骤。检查或计算最终分数。灯为绿色时表示弹簧可以启动,灯为红色时表示不允许游戏。从最终得分中扣除与时间、越线、不良体育道德和纪律处分有关的分数。5.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项目裁判委员会主席应坐在能立即看到所有裁判得分和比赛记录的位置。
第四条技术助理的权利和义务
1.在国际体育联合会组织的所有比赛中,每个项目都会有技术助理。技术助理将协助赛事评审委员会主席。他既是协调人,又是评判小组的成员。技术助理和A组裁判将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取得优异测试成绩的人员中选拔。2.他们的任务是计算整套动作的内容和价值,如有违反,通知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他们主要检查运动员完成的成套动作中的难度、特殊要求和加分。3.为了严格履行职责,他们应该完整地记录整套动作的内容。他们的记录是项目裁判委员会主席用来解决A组裁判问题的书面总结和依据。4.比赛结束后,技术助理应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提交一份简短的书面报告。报告要列出问题、违规和不清楚的地方,并附上有关运动员的名字。5.根据技术委员会主席的要求,技术助理应在比赛结束后两个月内,用FISU认可的一种官方语言向技术委员会主席和其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主席提交该项目所有成套动作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裁判的权利和义务
l、在男子体操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所有裁判员需要抽签决定比赛的项目。这是符合技术规范8.8.2和8.9.l裁判应该根据评分规则,根据场上情况,在A裁判组或在B裁判组准确快速地进行评分。A组裁判将从考试成绩优秀、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中抽签决定。2.评委A负责记录和评判:难度、特殊要求、加分。3.裁判员B的职责是从技术、姿势、风度等方面评价动作的完成情况。4.他们还有义务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评分表,听从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指导,帮助避免耽误比赛,检查辅助人员是否快速通过评分,自己的评分是否正确。如果他们发现记分牌上显示的分数与自己的分数不一致,应立即通知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开始竞价的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5.裁判员有权就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不公正行为向竞赛负责人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裁判员检查规定
l根据裁判检查规定,裁判违反评分规则或技术委员会指令,技术委员会主席或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可对其进行处罚。2.裁判员的错误行为和违规行为包括:故意藐视评分规则,偏袒或贬低一个或多个队和一个或多个运动员,不听从技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指示,不遵守比赛的要求和纪律,不参加裁判员指导会或未经许可参加平台训练,着装不符合要求。3.可以给予的处罚:不参加裁判指导会,不在台上观看训练,技术委员会主席可能取消你担任本次比赛裁判的资格。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发出口头警告。根据技术规则中的其他处罚。
第七条项目评审小组的组成
1.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所有正式比赛中,每个项目由A、B两个裁判组组成,具体如下:A裁判组技术助理+1裁判组B,6名裁判。以上两位裁判在项目裁判委员会主席的指导下工作,详见第三条。2.建议洲际比赛或其他大型比赛采用相同的组成和组织结构,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由洲际总会代表或其委派的资深裁判担任。3.其他所有国际比赛中,扣:比赛。邀请赛等。,经与参赛国协会协商,可以变更裁判组的组织形式。每个项目,A裁判组和B裁判组至少有两名裁判,外加一名裁判。4.比赛主办方会为每个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配备一至两名训练有素的助理,在国际体育联合会组织的大型比赛中,为每个裁判配备一名助理,以便他们快速准确地完成评分工作。这些助理将承担秘书和技术人员的职能,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或记录办公室提交评分。所有的比赛都需要使用电脑。
第八条裁判组的座位安排和工作程序
1.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和A组评委在比赛器材前坐成一排,两者之间有一定距离。B2 B3 B4 B5艾比TA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B6 2和B组评委从左到右顺时针围着设备坐。跳马比赛时,上述人员坐在靠近落地区的位置。2.在商定好起始得分后,技术助理将评分表交给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B组裁判的评分表由其助理收集。在世界锦标赛、奥运会或必要的比赛中,助理可以传递裁判组的分数。3.即使比赛中使用了电子计分系统,裁判也必须填写每个项目的计分表。一旦电脑记录的分数与评分表上的分数不符,以电脑上的分数为准。
第九条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
1.运动员应了解评分规则的内容,并理解和遵守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所有细则。2.参赛者必须穿标准的体操服,有队的要穿制服。在鞍马、吊环、双杠和单杠比赛中,所有参赛者必须穿长裤、体操鞋或袜子。在自由体操和跳马比赛中,运动员可以穿短裤或赤脚,所有比赛都必须穿背心。对于违反服装规定的个人,将按照第九条第18款进行处罚。对于违反着装要求的团友,每涉及一项,在总分中扣除0.2分。3.在单杠、吊环、双杠、跳马比赛中,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给运动员以心理支持,允许一名助手站在器材旁边或附近。给予运动员帮助的,在帮助下完成的动作不予认可,扣0.4分。如果同时有两个教练站在设备附近,扣0.2分。4.在单杠和吊环比赛中,运动员可以由教练或其他队员搀扶,从双脚离地开始计分。5.允许运动员使用绷带和护手垫,但必须完好牢固。6.运动员有权在每个项目做30秒的热身活动(团队150秒),团队或同组的运动员应保证最后一名运动员也能有30秒的热身活动。7.每次比赛前,即绿灯亮或裁判员发出信号后,运动员要立正,举起手臂,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示意。一套动作结束时,要先立正,然后转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示意,再离开舞台。8.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讲话。9.未经允许,运动员无权离开比赛场地,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10,不遵守纪律和纪律或体育道德将被视为违规,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每次扣0.2分。例子如下:绿灯亮或信号发出后,比赛延迟(最长30秒),自己热身活动时间延迟或延长,号码穿错或没穿,一套动作结束后退回舞台,器材旁出现另一个或未经授权的教练,违反服装11相关规定。原则上,在所有比赛中,一套动作是不允许重复的,除非运动员不是通过自己的过错。12.运动员可以要求技术委员会主席将单杠或吊环提高到适合自己身体的高度,类似要求不会被无理拒绝。这一要求必须在正式场地训练开始24小时前提交给技术委员会主席,运动员不得自行调整身高。
第十条教练员的权利和义务
1.每个教练都必须理解评分规则,并按照规则行事。2.每个教练都应该负起责任,保证比赛快速有序的进行。除了要照顾在器械上表演的运动员,还要对他们进行体育指导,包括他们在器械上的表演,排队换项目,离开或者参加颁奖仪式。3.比赛过程中,教练不得与运动员交谈(扣0.2分),也不得与裁判员交谈。4.教练不守纪律和纪律或违反有关规则的,仲裁委员会可取消其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