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水生态文明建设365行动总结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赣水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一)“三大保障”方面

1.加快防洪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全县所有病险水库基本完成除险加固,目前正在实施最后两座小型水库,已启动1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续建,重点病险水库得到彻底整改;

二是实施了一批中小河流五河整治和防洪工程。目前,正在实施的五河治理工程6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3项,已建成防洪堤23公里。

2.推进供水安全工程建设。一是进行备用水源建设,在东固水设置取水口,引水进入安福县第二水厂,作为应急备用水源。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0年完工;

二是开展达标水源建设。目前,安福县第二水厂、工业园区水厂饮用水源已完成达标建设;

三是高效节水改造4个重点中型灌区,渠道74.1 km,渠系建筑物226座,提高了渠系水利用系数,改善了灌区农业用水条件。

3.实施生态安全工程建设。一是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六大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创建7个省级水生态文明村和2个水生态文明镇,打造集生态、观光、旅游为一体的清洁小流域和水生态文明村;

二是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预防、监督和执法检查,遏制人类活动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水生态文明的行为;

三是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和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生态、绿色、安全的水利水电工程;

小水电站清理整顿,加强生态流量监管。

(二)“六个管理”方面

4.加强水资源红线管理。一是严格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为用水户制定明确的年度用水计划,并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制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坚决遏制水资源浪费和无效用水;

二是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严格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取水节水、计划用水考核制度等。,并全面征收水资源费;

三是做好水功能区和水源地水质监测,努力保护水环境。2019年,我县总用水量为2.49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4m3/万元。与2015相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8.2%。万元gdp用水量为1.49 m3/万元,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下降32.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15,均符合“三条红线”要求。

5.加强河湖管理。一是河长湖长制度全面实施,从全面建立到全面发挥作用,开展了河湖“四清”、清河行动、陆水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最美海岸线建设、生态陆水流域建设等各项整治行动,解决了200多个影响河湖的生态问题;

二是大力开展水库水环境整治,取缔网箱养殖和肥水养鱼,清理库区垃圾,搞好水质净化。全县95%以上的水库都是养殖的,基本实现了一库清水还百姓的目标;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召开水利、公安、检察院等九部门联合整治非法采砂部署会,形成了“政府主导、水利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 *”的格局。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2起,维护了河湖生态和河势稳定。

6.加强水利建设管理。2016年以来,我县在农村水利、水源工程、河湖治理、水土保持等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将水生态文明建设纳入规划建设计划,并已预算专项资金。在项目方案审批中,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2065438+2008年实施了安福县东固水张庄段小堤防工程和泰山水台山段小堤防工程两个epc(总承包制)水利工程项目,总投资2855万元。我县所有水利工程和监理招标全部实行电子招投标。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了对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履约合同评审,形成了对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监管机制。

7.加强水利工程管理。2017年,我县5座大中型水库全部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理单位,履行管理责任。按照行政属性和权属,明确了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人,并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全县所有水库都落实了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并建立了专门的台账和巡查维护记录,确保了大坝外观整洁。

8.加强节水管理。一是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2019年,我县通过省级验收,成功创建节水型社会,农业、工业、生活节水取得一定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增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农业节水管理。自2017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来,我县已完成高效节水面积15万亩,完成输水管道安装约18公里。通过采用管道灌溉,有效改善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同时,因地制宜地推广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建成了安福县科隆农业发展示范园、周虎蓝莓基地、平度蔬菜基地、阳门彭山村等一批节水示范工程。

三是加强工业节水管理。我县以工业节水为重点,不断加大节水设备、器具和污水处理设备的推广力度。开展工业节水技术示范工程,加大节水行业和用水企业技术改造力度,优先支持工业节水技术创新和推广项目。近年来,在工业节水方面,我县主要推进重点用水行业(全部食品行业)节水企业创建工作,全县12家食品行业重点用水企业中已建成5家节水企业;

四是加强城市生活节水。县级公共机构事业单位71个,全部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4个节水型社区。2019年,我局通过节水改造,在水利行业成功建立了节水机关。

9.加强应急监测管理。加快水旱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能力建设。2016年建成重点小(2)型水库水位、雨量自动监测站29个,2017年建成简易河流水位自动监测站45个,农村中小学简易雨量自动监测站13个。2011小型(1)水库水位、雨量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2019年新建一般小型(2)水库水位、雨量自动监测站46个。

“五大改革”

10.推进“河长制”工作。一是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县* * *确定了7个县级河长,19个乡级河长,256个村级河长,661个水库长。县内内河水库(包括河、沟、溪)全面实行河长制,打通了河长制的最后一公里。县乡都成立了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的日常工作。同时,9名律师被任命为县首席河长、县副首席河长、县级河长法律专员,为河长履行职责提供科学参考。县委、政府出台《安福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将武功湖等5座大中型水库纳入湖长制范围,河长制覆盖全县所有水域。

第二,所有配套制度都已出台。建立健全了县级会议制度、信息工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工作督查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结合实际出台了河长、保管员巡河配套制度。创新考核机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乡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河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了河湖地理信息平台和河长通手机app,安装了河道监控设施,积极探索“智慧河长”。

11.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018年,我县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改革范围的1357项小型水利工程全部登记造册,发放产权证书,其中小型水库90座,千亩以上堤防7座,小型水电站10座,小型灌区546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6座,山塘608座。所有小型水利工程都全面落实了责任主体和管理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加快了水生态文明建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社会对水生态文明建设认识不足。一些干部群众片面认为水利设施建设就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意识还停留在单纯的防洪抗洪、粮食增产增收层面,对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的内在联系和共存关系认识还不清晰。

二是缺乏长远规划和资金。如中小河流建设、流域生态综合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在规划设计上仅限于基本建设,缺乏后续规划和资金准备,后期维护往往难以跟上,难以达到全面改善水环境、改善水生态的目的。

三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分布在农村地区的小河、支流、坑塘本应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和建筑垃圾倾倒入河等问题仍未得到彻底改善,农业面源农药化肥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此外,一些小型水库被牲畜粪便或喂鱼污染,水质仍在V类或更差,一时难以达标。

四是水资源浪费依然严重。农业是用水大户。对比我县2018年总用水量,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77%。农业缺水与粗放用水方式并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只有50%左右,农业节水空间十分巨大。同时,学校、家庭、行业等。浪费大量水资源,缺乏对节约用水的有效宣传,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氛围。

五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机制不够完善。比如,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生态补偿筹资渠道和主体单一,主要依靠政府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资源开采企业对采石采砂的水土保持和恢复投入不足,对水生态环境的破坏缺乏应有的惩罚。个人或企业破坏水生态环境,政府买单,严重。

三。明年工作安排和下一步计划

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继续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推进生态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

一是加快生态水利工程建设。突出农村水利工程短板,积极谋划和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水利工程。完成水库除险加固、五河治理和防洪工程以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积极申报一批防洪工程,努力解决乡镇防洪突出问题,达到规划防洪标准。实施饮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大力推进灌区建设,在现有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基础上,规划安福县武功山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解决长期存在的渠道老化、农业用水效率低的问题。

二是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即投入运行”的行为。开展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加强农村水生态系统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强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努力构建畅通的河湖网络体系。

三是提高河湖监管能力。推动河长、湖长制度更加“实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湖长制度规定》,推动各级河长履行职责;

以“清河行动”、陆水流域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四乱”为重点,推进影响河湖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推进河湖常态化管理,做好河湖划界工作;

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控非法采砂,推进国有砂石公司规范运作。

四是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推进县域节水型建设,建立节水型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农业节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水许可管理,着力解决无证取水、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等问题。加快小水电清理整顿,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实施“一站一策”,着力解决生态流和断流的河湖问题。

五是提高依法治水能力。推进河湖水卫监管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生态和水环境的行为;

加强联合执法,借助生态检办的力量,加大与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行业的横向联动,充分发挥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