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安全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议、机要、档案等机关的日常运作;承担政务督查、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卫生信息化、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健康促进和新闻发布;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安全。

(2)卫生应急办公室(重庆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拟定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制度、方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负责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医疗救援;组织实施预防和控制突发急性传染病的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灾害、恐怖活动、中毒事件、核事故和辐射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

(3)人事部门

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

(4)组织部(宣传统战部)

负责下属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的党建、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和归口管理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

(5)计划财务室(贷款室)

制定全市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编制卫生事业预决算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设备及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和管理;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卫生统计:拟定卫生贷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6)政策法规司

开展综合卫生政策研究,组织制定综合卫生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起草相关地方卫生法规;审查本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7)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负责全市重大疾病防控工作,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制定重大疾病防控规划、免疫规划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染病的传播;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8)爱国卫生办公室

制定爱国卫生标准,组织爱国卫生活动和卫生创建;组织实施全市防治“四害”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村庄改水和卫生厕所建设;组织实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卫生学评价;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卫生村镇创建工作。

(9)农村卫生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村卫生工作、初级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实施;承担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0)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

负责妇幼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计划、规范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妇幼保健;制定地方妇幼保健标准;牵头组织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

11.医疗管理科(医疗服务监督科)

负责制定与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有关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医务人员的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质量管理;指导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负责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院药学、医院感染控制、临床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参与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医疗机构广告的监管;负责监管戒毒医疗机构。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组织医疗质量、安全、服务和财务评价的检查监督;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负责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十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司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重庆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鼓励和支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十三)一种中药。

拟订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机构设置规划;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和广告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医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医疗纠纷的处理;负责联系中医药工作和中医药机构药事监管工作;负责基层中医药服务;负责协调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4)中医二科

负责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科技教育专项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中医药科技项目的研究、评估、验收和成果推广;组织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改进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师徒制;负责中医药综合事务;负责联系中医药行业协会和国际交流合作。

(15)卫生监督所

指导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监督重大医疗卫生违法行为。

(十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司

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和预警;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调查工作。

(十七)科技教育司(国际合作司)

拟定全市医疗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标准的研究;负责重点学科建设;承担医疗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社区卫生人员的培训;参与制定医学学历教育的规划和专业设置;承担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

(十八)卫生部

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和有关单位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管理;负责全市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中央领导和重要外宾来渝的医疗安排;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审计办公室

制定全市卫生系统内部审计的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下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重大项目的内部审计;协调配合市审计局等部门调查卫生系统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并负责督促整改;指导下属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政府机关的党委负责党群工作。

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的工作。

重庆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夏永鹏。

主持卫生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组织部、人事部、离退休人员办公室、药品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