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招聘的职位等级有什么区别?

1.深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七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个等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个等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个等级。

中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从高到低分为八至十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三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个等级,其中十三个等级为科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分正负职,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等级,依据现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3、最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区分正负高,省级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省辖市、县级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扩展数据:

省辖市、县级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请享有较高声誉、业内公认、做出突出贡献、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必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批准。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的职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要系列,补充需要设置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助系列岗位的级别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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