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国道收费问题:两个12短距离就要收费,这么长时间也解决不了。与时代精神格格不入

105国道龙南里仁收费站相关问题报告

105国道陇南里仁收费站是2002年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级公路收费站。2009年,经江西省交通厅审核意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研究,撤销里仁收费站,由江西省高速公路龙南站收取通行费。这种经营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改善陇南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赢得了县内外投资企业和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但是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对此产生了误解,在很多媒体上发帖质疑。为此,根据县委领导的指示,绩效办和县交通局已派员查看了相关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里仁收费站只对外地车辆收取通行费,不对本地车辆收取通行费的问题。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2月2日下发的《关于撤销105国道龙南里仁收费站并由江西高速公路龙南站收取通行费的协调会议纪要》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赣州府办超字[2010]27号)精神,龙南县籍和全南族车辆从江西高速公路龙南站进入高速公路, 在陇南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外地车(车牌号已核准备案),来陇南海关报关的外县车辆(以当日报关单为准)免缴入口通行费。 其收费范围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二、关于105国道里仁收费站为什么要放在甘定高速上收费。

根据《关于江西省高速公路撤销里仁收费站并向龙南站收取通行费的批复》(赣交财审字[2009]8号)精神,国道105撤销里仁收费站,途经江西省高速公路龙南站的车辆向高速公路龙南站收取通行费。此举确实有利于减少收费项目,改善陇南投资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三、关于105国道里仁收费站收费金额不合理的问题。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国道105陇南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为收费管理项目的函》(赣府厅字[2002]21号)文件精神,同意国道105陇南段一级公路改建为收费管理项目。国道105里仁收费站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批准国道105里仁至中村坳一级公路收费标准的批复》(赣计收费字[2002]21号)收费,收费标准为:2吨及以下机动车12。2 . 20吨(含)以下的机动车6元/吨,20吨以上(不含20吨),每增加1吨,每列车加收1元;摩托车、简易机动车3元/车次。调查未发现该站存在收费过高的问题。

四、关于105国道里仁收费站为什么不取消的问题。

根据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和取消普通公路收费实施意见的通知》(2012号)文件精神,我省将逐步有序取消我省一级公路和经营性二级公路收费站。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和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的实施意见》,3月12日零时起,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2普通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105国道南康收费站、新丰收费站在此范围内)。同时要求各地对一级收费还贷公路11收费站和国内经营性收费公路12收费站提出处理意见,报省级政府批准,2013年底前停止收费。105国道龙南里仁收费站属于市(县)经营性收费公路,将在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