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做好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4月,1953,三级妇幼保健机构。

医院位于仓山区福湾路130号(毗邻海峡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医疗用房9.9万平方米,床位500张,周边有网球场、游泳池、健身房等运动休闲场所,享有“花园医院”的称号。

医院配备了满足医疗保健业务需求的先进高端设备,包括CT、MRI、百级手术室、DSA手术室、数字胃肠机、LDR分娩、高端实时四维彩超、乳腺断层摄影系统、高清内窥镜系统、PCR实验室、自动给药系统、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系统)等。,营造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就医环境。

5438年6月至2023年2月,医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医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妇幼保健特点,以妇幼健康为中心,以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宗旨,努力构建“大专科、小综合保健、强保健”的医疗服务模式,形成了妇幼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四大科室”管理架构,以临床促保健,将保健预防+临床康复理念融入学科建设。现在诊疗业务涵盖妇科、产科、生殖医学。儿科和儿童保健系;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乳房x线摄影和外科系;内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颜值保健;心理科、皮肤科、营养科等。,开展儿童早期生长发育筛查干预、儿童自闭症谱系障碍诊疗干预、体弱儿门诊、矮小儿门诊、中医防病门诊、更年期门诊等亚专科门诊。

医院根据妇女儿童特点,将无痛、舒适、微创/无创诊疗理念植入临床保健,开展快乐/镇痛分娩、无痛刮宫、口腔舒适诊疗;保留生育功能的腹腔镜宫腔镜联合聚焦超声消融治疗子宫肌瘤已成为我院妇科特色。

目前已初步形成妇幼保健院,以妇幼保健为主,对妇女儿童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438年6月+2020年10月,医院率先成立闽江妇儿学院联盟,为福州及周边地区的妇女儿童提供更高质量、更专业的医疗保健服务。

医院现任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母胎医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妊高征组会员单位;全国健康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盆底重建培训基地;福建省医学会计划生育分会,福建省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分会,福建省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协会,妇科内分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医学会妇产科分会、围产医学分会、遗传医学分会、科普分会常务委员;福州市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福州市计划生育中心、福州市高危孕产妇管理中心、福州市儿童口腔防治中心为挂靠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 * *计划招聘26人。详见附件《福州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自招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月),用人单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须在报名第1天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可顺延至2023年9月30日);用人单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报名的1日,年限按满期累计。

已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具备招聘单位对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公务员、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人员和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欠发达地区志愿服务计划。2023年、2022年、2023年服役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处理。

(九)福州市所辖各县(市)、长乐区卫生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因夫妻分居或家庭原因有特殊困难的,须经其所属县(市)、长乐区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注册,注册结束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特岗报考人员为:从福州入伍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士兵。

申请人需由福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在网上报名的1日之前毕业退役。

服役前必须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家生,其中在校生和在家生退役后必须复学毕业。

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特岗。

(十一)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大于3: 1。

符合《2023-2024年福州市市级卫生单位急需专业目录》的,按急需专业目录执行。

(十二)面向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居住和培训证明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第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人事网()、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福州市市直卫生单位招聘报名系统()、丁香人才网等媒体发布。

招聘后续通知和公告的信息公开渠道为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和报名网站。

动词 (verb的缩写)注册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3月15日9: 00至2023年3月21日17:00期间登录福州市市直卫生单位人才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各岗位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聘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发〔2006〕10号)处理。

考生留下的联系方式要准确,保证及时联系。

(二)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9时至3月21日18时。

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最终确认资格以复核结果为准。

在职考生应在体检、考察期间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可于2023年3月15日9: 00至2023年3月21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2023年3月23日12:00前进行网上申诉。

(4)专门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解除报考人员类别限制,延长岗位报名时间。

延期报名后,仍达不到规定考试比例的,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第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发表和修改论文。笔试范围涵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笔试时间:2小时。

3.根据相关规定,招聘单位对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将在笔试中加分。

4.笔试总成绩100,及格线设为60。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通过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查询。

5.只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才可以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但报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在65,438+0: 65,438+00以上(含65,438+0: 65,438+00)的,按要求进入面试前必须进行笔试。

(2)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面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3道题,答题时间10-20分钟,包括思考时间和答题时间。

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线设置为60分。

面试试卷委托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

每组面试评委采取“6+1”的模式。评委会组长从福州市妇幼保健院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其余评委从具有考官资格的评委库中抽取。

3.面试平均分的计算方法:七位评委的总分(除以五)减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得到平均分。

4.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应提交证书及相关证明。

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

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三天下午17:00前与招聘单位确认并备案。

由此,如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可在报考该职位且已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5.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通过面试进行考核。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组织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试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面试考核总分100,及格线设为60。平均分的计算方法是取五位评委得分之和的平均分(除以五)。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按照加试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应聘人数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只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报考比例在1: 10(含1: 10)以上的,须先进行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同上。

七、体检

根据报名人数,按照1: 1的比例,在通过审查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140号)的要求进行。

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得在招聘单位体检。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知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试,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以复试结果为准。

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八。调查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复试和考察。

考试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考试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是否需要回避等。

九。雇用

招聘单位根据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报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再报市人社局备案。

拟录用人员应在完成录用手续后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从进入面试的考生中确定替补人选。

招聘单位不补的,另行向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报告。

递补截止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安排。

X.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22)》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申请人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监督电话:0591-62158103(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591-83305587(市卫生健康委人教办);

信件投递: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130号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350008);

拜访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6:30-17:30。

本公告由福州市妇幼保健院解释。

福州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3日

附件:

2023年福州市妇幼保健院自招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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