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安装广告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需要。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一条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设置在内容健康、外形美观的城市,并应定期维护、装饰或拆除。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根据规定,个体户门店门口广告牌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店铺营业执照或核准的工商名称复印件两份;

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③户外广告牌效果图两张(效果图需要上色,拍摄时要拍下门上下80CM左右的情况);

(4)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一式两份);

⑤产权证复印件两份;

⑥存储方位图1份。

扩展数据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