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在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对供应商进行哪些检查?

采购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必须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牌照是指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单位,是增值电信业务中移动网络信息服务的资质。ISP许可证可分为全网ISP许可证和地面网ISP许可证。经营网站必须办理ICP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没有营业执照,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不得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或做广告,银行不得开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购买者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