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春秋》是什么书?
写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夕的《吕氏春秋》,以儒家思想为主,以道家学说为基础,以名、法、墨、农、兵、阴阳等思想理论为基础,融百家之论于一炉,闪耀着深邃的智慧光芒。吕不韦想以此作为统一后的意识形态。但后来执政的秦始皇选择了法家,让包括道家在内的诸子百家都受挫。作为十二年、八年、六年学说,《吕氏春秋》重在博采众家之长,以道家为主体,兼收阴阳学说、儒家学说、墨家学说、学说和兵农学说。但主要目的属于道教。所以《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圣人。高邮说《吕氏春秋》一书“正派,以德为标,以无为纪”,说明最早的注释者已经指出了《吕氏春秋》以道家为主导思想的特点。
内容介绍:
陆的《春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组织有计划的著作。它以道家思想为基础,坚持无为的行为准则,用儒家伦理定位价值尺度,吸收墨家的正义观、名家的思辨逻辑和法家的治国之术,以军事战术的变化和农民地理位置的追求形成了完整的国家治理理论。
战国末期的吕不韦是一位传奇的商人。他从商从政,帮助建立君主,进入政治高层。他雄心勃勃,编选了《吕氏春秋》,留下了“一言以蔽之,千金难买”的典故。后人一般把吕春秋归为圣人。在管理思想史上,这本书具有特殊的价值。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组织策划的作品集。从学术角度来看,具有强烈的自然主义色彩;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充满了功利主义。经过先秦诸子的修正,吕的《春秋》在整体性、整体性、深刻性的管理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了自己的成就。从阴阳五行的理论框架到经验主义的具体论证;从养生自重的“内圣”到治国平天下的“外王”;从调整个人与国家、社会、政治权力的关系,到自然之道控制下的生理、物理、理性、心理的相互匹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吕的《春秋》总结了先秦诸子,开启了秦汉之音,在管理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哲学意义上的自然主义是通过对人类的反思而形成的。反映在国家治理思想中,自然法思想诞生于古希腊。以芝诺为代表的斯多葛学派崇尚自然法,在古罗马的西塞罗那里,自然法理论得到了整合和系统化。自然法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现有的法律都是人类制定的(包括成文法和习惯法),自然法是在既定法之外的。所谓自然法,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合理性,是普遍的、永恒的,表现了自然的和谐与完善。由于人类认识的局限和对自身利益的屏蔽,人性的规律必然服从自然规律。具体的法理是,人为法本身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不能用人为法来证明,而必须用自然法来证明。不符合自然法的人为法没有合法性。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良法”,是不符合自然规律的“恶法”。恶法是违法的。在中国,老子的道具有自然法的意义,但老子只强调“道即自然”,并没有详细阐述。吕的《春秋》发展了老子的思想。通过十二朝,它将人类行为与自然秩序融为一体,验证了社会管理在自然秩序中的合法性。
吕不韦(前292-前235年)濮阳(今河南安阳市滑县)人。战国末期,著名的商人、政治家、思想家,官至秦国丞相。
秦国扶植质子异族进入秦国的政治核心,异族继位,成为秦庄襄王。前249年,吕不韦为丞相,河南洛阳十万户,食客三千人,家属一万人。
庄襄王死后,年轻的太子被立为王,吕不韦为丞相,即所谓的“管仲”,统治天下。
主持编纂的《陆氏春秋》(又名《陆览》),八读六说十二朝二十余万字,融合了先秦诸子学说,“儒墨并名之法”,故史称“圣人”。书写完就挂在国外,自称能改一个字的,奖励一千块钱。这是“金玉良言”。
他在位时,夺取了周、赵、魏的土地,建立了三川、太原和董军,为秦王吞并六国的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后来因为老艾集团谋反,被免去丞相之职,住在河南封地。不久,秦王下令举家迁往蜀地,吕不韦喝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