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大丰区2023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

1.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保持不变,每人每月1600元和1300元。

2.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分三档确定: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月240元提高到30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月120元提高到200元,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由每月30元提高。上述三个等级的护理服务与护理和护理、居家养老和护理保险相衔接,将按照高享受、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1.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23年6月贫困人口生活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目前,设区市贫困人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

2.农村贫困人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300元。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接受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目前城乡居民月低保分别为690元和640元,贫困人口基本生活补助为900元。2023年9月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农村低保占城市低保的93%,城乡差距缩小6个百分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并实行下列社会救助制度,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实际困难,对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社会救助范围的家庭或者人员,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和支持贫困人口;医疗援助;疾病的紧急抢救;教育援助;住房援助;就业援助;救济受影响的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临时助理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根据本法规定,上述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合并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