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达到无鱼等级,禁渔期暂定执行10年。
长江达到“无鱼”级别,暂时禁渔10年。
据了解,2019年底前,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将全部清退,率先实施全面禁渔;2020年底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外的渔民全部清退,暂时实施禁渔10年。
这一正在积极推进的前所未有的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措施,来自于今年初多部委联合发布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长江的鱼类资源正在严重衰退。
长江是中国最大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共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多种,特有鱼类180多种。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
然而,由于长期的人为干扰,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已经严重衰退。其中,凉钓和过度捕捞是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之一。
据介绍,“四大家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资源急剧萎缩,苗种数量较上世纪50年代下降90%以上,产卵量从最高的654.38+020亿枚下降到最低的不足654.38+000亿枚。一些渔民为了获取捕捞收入,开始使用“电毒轰炸”、“无户捕捞”等非法手段,耗尽资源,最终形成了“资源越捕捞,生态越捕捞,渔民越捕捞”的恶性循环。
为什么是十年?
以四大鱼为例。它们通常要生长四年才会性成熟。经过十年的连续禁渔,这些鱼可以繁殖两三代,种群可以显著增加。
事实上,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我国早就实行了禁渔期、禁渔区等鱼类资源保护制度。从2003年开始,整个长江流域每年休渔三个月。然而,经过三个月的休渔和7月1日的捕捞,这三个月的繁殖成果很快被消耗殆尽。许多鱼刚出生两三个月就被抓上岸,鱼群仍然不能繁殖和生长。
每年三个月的禁渔期,对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流域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长江渔业资源锐减的大趋势。迫切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长时间内实施为期10年的全面禁渔,给长江水生生物留出更多的空间和时间休养生息。为期10年的全面禁渔是保护长江生态系统的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措施,为保护许多旗舰物种带来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