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举报涉密业务?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没有复工的通知和许可是无法开展业务的,可以依法向工商部门或市人民政府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此外,违反传染病防治相关规定的,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商品或者其他限制交易的商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