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生命树是不是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人员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