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如下:

1,一般按照直接赡养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

2、如果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护理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一般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支付托儿费。承担两个以上子女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育儿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产抵付子女抚育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子女抚养标准没有区别。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区别和歧视。

1.离婚后多久可以索要赡养费?

离婚后可以索要赡养费。没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父母一方应当负担另一方抚养的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民法典中离婚后如何增加赡养费

在民法典中,离婚后增加赡养费的方式是双方协商增加赡养费。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没有重大变化,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多数情况下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当初约定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因物价上涨、子女上学、生病等原因,不足以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其实际生活,那么你可以依据《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增加子女抚养费,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7条:所谓“赡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赡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承受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抚养费。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供养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由另一方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用的承担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协议或者判决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