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有哪些旧习俗?

一、福建民俗的发展与演变

福建地处祖国东南沿海,远离中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发源地。福建东南一片汪洋大海,西北是武夷山,西南是博平岭,东北是太姥山。海洋和山脉严重阻碍了福建与其他地方的联系。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福建与外国邻居相对隔绝。这种半封闭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隋唐以前福建的历史发展严重落后于中原,并使中国不同地区的民俗具有各自的地方特色。福建民俗发展演变的主要阶段如下:

(一)秦汉以前:土著民俗自成体系。

考古发掘表明,早在距今约4万至8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就有古人类生活在闽南漳州。福建各地都发现了距今四、七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福建先民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进入宗法社会。比如生活在岷江下游的“坛石山人”,他们是群居的,语言简单。他们用石斧、石锄、石镰等工具进行广泛的农耕,用石铲、石刀、蚌刀、陶网坠等工具进行捕鱼和采集。用简单的手工劳动技术,可以制作相当精美的陶器,有原始的纺织技术;在葬俗上,有公共墓地,一般是单人葬,很少男女合葬。男人直起四肢,女人侧身屈膝,还有石器、陶器等陪葬品,说明灵魂不灭的观念已经确立。还有拔牙的习俗,反映了原始的巫术。三四千年前,武夷山的土著已经进入铜器时代。他们习惯于水,擅长划船和编织。在宗教信仰中,他们把海龟当作神秘的水母来崇拜。在安葬习俗上,实行悬棺葬,即死后将尸体放在船形棺材里,然后放在孤崖上,祈求逝者的灵魂早日升天。在古代,至少有七个土著部落居住在福建,古代文献中称之为“七闽”。春秋末期,楚国灭了越国,一些越人逃到福建。历史上,这一时期的福建原住民被称为“闽粤”。他们喜欢在水边生活,习惯于与水搏斗,并善于使用船只。最重要的习俗是以蛇为图腾,不断纹身,原始巫术盛行。《说文解字》解释“民”字说:“民,越南东南部,蛇种。”所谓“蛇种”,是指闽越人民以蛇为祖先,反映了他们对蛇的图腾崇拜。长期以来,这种崇拜一直存在于福建和越南的后裔中。比如闽侯的百姓,直到清末还在“自称蛇种”。他们在宫庙里画了一条蛇,并定期献祭。在船上放一条蛇,取名“龙牧”,祈求蛇保佑船平安。如果蛇离开了船,这将是一个不祥的征兆。在清代,福州妇女总是在发髻中佩戴蛇形银簪,这也意味着不忘祖先。

补充原始宗教信仰的巫术,在闽越民众中也颇为流行。福建和越南人民一直流行纹身的习俗。《朱传》曰:“文身之人,亦在闽外之地。”这其实是对原始巫术的“模仿”,把头发剪掉,在身上纹上蛇的图案,来吓跑水怪。如《说苑·石丰》说:越人“文身,艳若章,形似龙者,必避水神。”长期以来,闽越民族的后裔一直保持着连续纹身的习俗。秦汉时期吴越名满天下,汉武帝也信奉。他下令在宫中建立朱越庙,设置巫师,用越人的“鸡卜”来祈求长寿。

(二)三国至五代:汉族民俗传入福建,逐渐占主导地位。

秦朝和汉初,中央政府虽然在福建建立了闽中郡和闽粤州,但由于都实行“以闽治闽”的方略,中华文化在福建尚未产生较大影响。西汉元丰十年(公元前110),汉武帝出兵灭闽越国。为了避免后患,他模仿秦朝将六国贵族迁到咸阳的策略,将闽粤的贵族、官员、军队和部分民众强行迁到江淮地区。《史记·东越列传》载:“东越狭阻,福建猛,数屡。诏令、武官皆移民于长江、淮河之间,东越空虚。”汉武帝的迁民政策给福建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虽然当时福建和越南的一些人还藏身于山川湖泊之中,但由于人口锐减,原本就不发达的福建经济文化更加落后。汉代以后,中原的中华文化逐渐向东南沿海扩展。三国时期,孙吴占有江东和福建作为后方基地,因此重视对福建的管理和开发。孙吴政权多次出兵福建,对山越采取军事镇压政策。“强者为兵,饥民为家补。”然后在福建设置建安县和建安、南平、汉兴、建平、闽侯县,再在后关设置标船船长;在霞浦建立马文造船厂。孙吴政权除了在福建驻军、派官员治理之外,还将许多罪犯流放到福建,同时也有一些士子在福建避难,从而拉开了中华文化大规模传入福建的序幕。从西晋到五代,大量中原汉族人口向东南沿海迁移。随着汉族人大量涌入福建,汉族文化在福建由北向南迅速传播,汉族的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生活礼仪、过年过节、宗教信仰等民俗逐渐取代土著民俗而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一些汉人与土著通婚,闽越人的一些习俗也随之定居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宋元:保存中原古风,形成地方特色。

宋代福建经济文化发展迅速,社会相对稳定,门牙众多。据统计,宋代嘉定时期(1208 ~ 1225),福建人口为1599215,比唐代开元时期(713 ~ 742)增加了近15倍。在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历史条件下,福建经济在短时间内跻身发达地区之列,正如诗人张寿在诗中所言:“忆往昔,越危远国,今为东南富国。”反映福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进步,文化也呈现出繁荣景象,教育非常发达。据统计,宋代福建有县学、州学56所,书院75所,数百家书店遍布城乡。莆田曾有“三书局两书局”的记载(李《莆阳碧石》卷六),福州曾有“学堂不曾有空巷”的说法(梁克甲《三山录》卷四十《地方民经二》)。因为读书风气浓厚,福州是“半工半读之城”(朱穆《郁芳胜览》(卷10)福州),连山区泰宁也有一景(何乔媛《舒敏》(卷36)《建志》)。由于发达的教育和繁荣的读书风气,福建科举兴盛,人才辈出。据统计,宋代福建进士多达7038人,占全国进士总数35093人的五分之一。宋朝有134个宰相,福建有18个宰相,全国第三。被载入宋史的福建名人多达179人,居全国之首。宋代福建涌现出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杰出人才,包括理学大师朱、天文学家苏颂、法医学家宋词、历史学家和袁术、书法家蔡襄、著名诗人杨仪、慢词大师柳永、诗学理论家严羽、文学家刘克庄等。同代人周曾自豪地宣称:“此世衣冠文物之盛,必称七民”(《南宋故事集》卷13段稿序)。

到了宋代,福建文化在兴盛的时候逐渐形成了地方特色。在民俗方面,一方面,由于古代福建交通闭塞,地区之间交流较少,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为古代文化的保存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中原地区的许多古文化在其发源地逐渐衰落甚至消失,但在福建却相对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在福建旧志中,有关福建民俗的记载,如“久古”、“近古”、“尚有古意”等,随处可见。以传统的元旦节日为例,上面写着:“古意犹存,因风化。这就像季节的顺序,过去和现在可能都不一样。”另一方面,由于福建海岸线曲折,天然港口众多,海上贸易发达。宋元时期,泉州港一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通商口岸之一,促进了福建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具有强烈的商品意识,勇于冒险和开拓,对外国文化和民俗采取更宽容的态度。这种情况与大陆人民淳朴、保守、爱冒险的民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D)明清:民风变得奢靡颓废。

明代中期以后,由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和市民阶级的形成,民俗趋向奢靡。在福州有记载:“夫婚奢,珍珠璀璨,商也贿。博戏抢戏,而且是百万美金。可惜了颜色,又要争个胜负,又要输了。流浪公子,身着刀剑妖服,怒马骑过内门,富贵宽容。”(清乾隆《福州府志》卷二十四《风俗》)泉州奢靡之风更甚,以耻贫扬富为时尚。“风俗的趋势还是奢侈。”不仅商人和职业仆从“吃相美,仆从嫔妃骑马,置良田良宅,走丝,抛雉呼鲁,互相夸耀。”即使是“家里没有负担”的贫困家庭,也不能被“非色丝”压垮。“虽家世不封,居人后也可耻”(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风俗》)形成耻感和贫穷感。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闽西、闽北,节俭的传统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嘉靖年间(1522 ~ 1565),建阳是“市尚奢易浮。”(清嘉靖《建阳县志》卷三《风俗》)乾隆时锃亮,“娶女尚厚,一宴必富。少年的衣服一定要华丽,城乡剧层出不穷。”(清乾隆《光泽县志》卷四《地理志与风俗》)一些农村人也染上了奢侈的习惯,如尤溪,“庶人吝啬而崇奢,以食为荣。“(清乾隆《尤溪县志》卷三《风俗》)同时,随着日益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倭寇的侵扰,大批自耕农破产,部分自耕农闲置,民间赌博、诉讼盛行。”《南安县志》记载:“嘉靖被俘后,无业之人无不诉诸赌、赌、讼,以求转危为安。“《同安县志》也说:“赌风盛行,匪自今;赌博是最坏的,也是最好的。”(引自清乾隆《泉州府志》卷二十《风俗》)类似的记载在旧方志中随处可见,具有普遍性。

(5)近代到民国:新旧民俗并存。

道光二十年(1840)鸦片战争以来,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随着厦门、福州成为五口通商口岸,外资涌入福建,逐渐动摇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部分农民成为无产者,靠出卖劳动力为生;有的弃农从商,做小生意,经济基础的变化导致传统民俗的演变。随着中西文化的碰撞,西方基督教从沿海深入内地,出现了许多信仰基督、不拜鬼神的信仰群体,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半洋半本土信徒,还有教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与此同时,厦门、泉州、福州等城市烟馆林立,吸食鸦片的恶习严重腐蚀社会肌体。20世纪初,在新文化运动和一些西方思潮的冲击下,城镇中的传统民俗发生了许多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俗。民国时期,欧化的民俗也传到了农村。《长汀县志》载:“盖依人逐渐欧化,脚跟越来越盛,奇技淫巧,物欲利欲,饮食习惯遍布乡村,尤以城市为甚。”(民国《长汀县志》卷17《礼仪与习俗》)

这一时期,民间的服饰、器皿、交往、婚俗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服饰方面,晚清男女都是留头发,扎辫子。辛亥革命前后,男人剪辫子,城里人学会了西方的剪短发。30年代的女性,剪头发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清朝官员穿官服,富人穿长袍马褂,出门坐坐骑坐轿子。辛亥革命后,官员们穿着束腰外衣和长袍,外出或以车代步。富人穿西装打领带,用怀表、钟表、留声机等洋货,煤油、火柴、肥皂、牙膏等进口商品也进入寻常百姓家。礼仪方面,在清朝,普通百姓见到达官贵人都要恭恭敬敬地下跪鞠躬,官场上各种繁文缛节层出不穷。辛亥革命后,提倡平等,废除封建官礼,人们见面时握手、握拳或举手。在婚俗方面,少部分人突破封建习俗,自由恋爱,婚礼也不像过去那样奢侈;在教育方面,新学校增加了,女子学校也建立了。许多华侨热心于家乡的办学、建厂、修桥、铺路等公益事业;一些民间陋习,如停丧、溺婴、弃婴、缠足、童养媳、迎神等,已被明令禁止。虽然有一部分因为屡教不改还远没有被淘汰,但是已经大大减少了。在广大农村,传统节日、生产习俗、民间祭祀等民俗活动没有太大变化。但总的趋势是封建主义弱化,现代性增强,新旧民俗并存,传统民俗仍占主导地位。

(6)自1949:摆脱陈规,树立新风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人民当家作主。他们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这一时期,随着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福建民俗发生了重大变化。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福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移风易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破除陈规陋习,逐步树立起社会主义新风尚。在人际关系上,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社会的贫富、上下级的等级关系,建立了平等、同志的新型关系。大家互称“同志”,相处融洽,互相帮助配合。* * *各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革除旧的官僚腐败作风。人民衷心拥护中国和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拥政爱军,蔚然成风。在生产习俗方面,大力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应用科学技术,求神治病、祈雨等陈旧愚昧落后的习俗基本被打破。在生活习俗上,很多城市居民穿列宁服、中山服,农民穿土豪服,尚青、蓝色;乘车、火车、轮船出行,坐车、骑马的旧现象明显减少甚至消失;有病就医,已经成为城乡大多数人的共识。“信巫不信医”的旧陋习已基本破除,人民政府下大力气彻底杜绝了抽鸦片、卖淫、缠足。在婚俗方面,各级政府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倡导自由恋爱,开办新式婚姻,渐成风气;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大操大办婚礼遭到了舆论的抵制和批判;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童婚、溺婴、纳妾等千百年来盛行的习俗被明令禁止。在丧葬习俗方面,禁止停葬,鼓励丧葬从简。农村虽然遵循土葬,但风水、为死者造山的习俗逐渐消逝。福州、厦门、漳州等城市进行殡葬改革,倡导火葬,取得成效。在过年的时候,传统节日依然保留,其内容也被赋予了新时代的特征,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除了表演舞龙、舞狮、表演等传统节目外,还有看电影、举行球类比赛、拔河比赛等体育活动,奢靡、祭祀鬼神等旧习俗逐渐淡化。如遇元旦、妇女节、劳动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庆祝节日,城乡普遍组织报告会、文艺演出、球类比赛、游园或参观等活动,气氛热烈,富有意义;在宗教信仰方面,人民政府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加强无神论教育,用科学知识消除鬼神迷信,提高人民思想觉悟,民间迷信活动大为减少。

这一时期,福建省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也十分重视畲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工作,组织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调查本省少数民族的情况和搜集民风,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的优良风俗习惯得到继承和发展,一些不良习惯逐步消除。

“文革”期间,由于极左思潮,对传统文化全盘否定,对民俗现象不加分析就斥之为“四旧”,用行政或暴力手段破除。许多正常的民俗活动遭到批判和取缔,福建民风被严重扭曲。除了春节,传统节日多被禁止,春节期间也要“革命”。除夕要吃“忆苦思甜饭”,大年初一不准舞龙舞狮,不准唱传统戏剧。人们的衣着单一,传统旗袍等服饰被禁止。全国各地的大多数寺庙都被摧毁或关闭,或被改成仓库和学校。菩萨和雕像都被毁了,甚至很多文物和艺术品也被毁了,烧了当“四化”。

从65438年到0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拨乱反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福建的一些传统民俗得到了恢复,同时也形成了一些新的风尚。在生产方面,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农民自觉学习新技术,广泛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和优良品种,改变了过去单一的生产结构,实行多种经营,积极发展商品经济,出现了专门从事商品生产的种养专业户。乡镇企业的兴起改变了千百年来的农村经济结构,深刻影响着农民的生活。在生活习俗方面,服装单一的局面逐渐改变,款式和图案多种多样。年轻人更注重打扮,小镇上随处可见美容店。饮食追求多样化,风味小吃恢复,软饮料和西式食品进入寻常百姓家。日益富裕的城乡居民注重舒适宽敞的住房,城镇高楼林立,农村水泥楼房林立。家用电器在城镇得到普及,在广大农村逐渐增多,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婚育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只生一个好”、“男女一个样”等新观念被大多数人接受,计划生育成为一种新时尚。该市已基本废除土葬,火葬广泛实行,土葬习俗越来越简单。传统节日得到恢复,节日活动的内容也越来越丰富多彩。一些节日还举办商品展、物资交流会、经贸洽谈会,卡拉ok、舞蹈、电话拜年、节日电报、献花等新时尚已经渗透到传统节日中。在宗教信仰方面,重新确认了信仰自由政策,被破坏或取缔的寺庙迅速重新开放和修缮,宗教活动逐步纳入正常轨道。与此同时,封建迷信活动也死灰复燃,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此外,婚丧喜庆、铺张浪费、变相买卖婚姻等陈规陋习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总之,彻底打破陈规,真正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还需要时间。

二,福建民俗特色

一方面,民俗的形成与人们的社会物质生产水平、生活内容和方式的变化以及自然条件相适应。总之,它随着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但民俗的变化往往滞后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生活。另一方面,民俗一旦形成,就会代代相传,以传统的习俗力量、传播力量和心理信念影响和制约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具有长期的传承性和相对的稳定性;此外,民俗还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特点。

福建民俗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和氛围中形成的,因此具有中国传统民俗的一般特征。同时,它是在福建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历史和文化背景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在许多方面必然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在丰富多彩的福建民俗中,最突出的特点是:

多种来源

福建民俗的构成是多源的,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

1.秦汉以前的原始土著民俗。秦汉以前,福建的原始原住民就有自己的民俗。秦汉以后,闽粤汉民族逐渐融合。唐人丁儒在《归闲诗二十韵》(下)中描述了初唐闽南民族融合的情况:“张北开郡远,全南停久。回到第一个居住地,我喜欢做老邻居。.....现在乡音听惯了,民俗就知道春了。.....辞国归属,娶了六亲。好好跟着情话走,问一问一年的时间和频率。参观朝鲜和晚上,我忘了去秦。.....叫孩子多种,都是这边的。”(清康熙《漳州府志》卷二十九文艺)闽粤民族的一些习俗成为历史遗存,而一些民俗则沉淀传承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福建其他民俗。

2.汉族民俗。汉代以后,中原汉族不断南迁,带来了汉族的民俗,逐渐成为福建民俗的主体。记载说:五代时,闽北多为避乱于江北之人,故“备五方之俗”(《八闽通志》卷三《地理》),闽西亦“习唐而风,颇似中州。”(陈以信《书香门第碑》引自《中华民国长汀县志》(卷17)福建民俗,如生产习俗、生活习俗、生活礼仪、四岁时的节日、民间信仰与崇拜等,都与中国传统民俗一脉相承。

3.少数民族风俗。福建是畲族的主要聚居地,具有浓郁民族风格的畲族习俗是福建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元代蒙古族和清代满族的一些习俗也沉积在福建民俗中。

4.外国民俗。宋元时期,泉州是世界著名的港口,对外贸易繁荣。大量阿拉伯人和波斯人到泉州经商,其中一部分人定居泉州。官府记载:“胡贾下西洋来,其富民累众,居郡中。”他们有自己的学校,薛范,信奉伊斯兰教,保留自己民族的传统习俗。虽然这些外来民族基本上与汉族融为一体,但一些特殊的习俗仍然保留下来,成为福建民俗的一部分。元代、明代和近代,随着基督教的传入,欧洲的一些民俗也传入福建。尤其是近代以来,福建民俗越来越受到外来民俗的影响。

融合

福建民俗的融合有三层含义:

1.不同民族民俗的融合。虽然汉族民俗是福建民俗的主体,但福建汉族民俗实际上是与其他少数民族的民俗融合在一起,自成体系。比如福建、越南的一些习俗,都是汉人继承的。自古以来,福建的宗教信仰就特别发达,这与闽越族“信鬼崇巫”的传统密切相关。又如福建、越南的妇女普遍参加生产劳动,这一习俗被进入福建的汉族人继承下来。在福建沿海地区,妇女参加生产和从事重体力劳动的现象相当普遍。《舒敏》说:“福州...天则和他的妻子一起工作,而且女的比男的多。女人可以弄个轿子,坐三十个女轿子,应付内宫之战。”(《舒敏》卷38《风俗》)晋江的“女负重,混男;手艺灵敏,善于模仿。”(清乾隆《晋江县志》(卷1)地理风俗)闽粤民族、彝族、畲族的部分后裔,在保留本民族特有风俗的同时,也大量吸收汉族民俗,并与本民族风俗相融合。

2.中国不同地区民俗的融合。汉人从中原向福建的迁徙持续了一千多年。他们主要是来自中州的移民,也有许多来自其他地区的汉族人。这些来自不同地区的汉族人,在具体习俗上还是有一些差异的,有的甚至差异很大。陆续进入福建后,汉族民风已逐渐融为一体。

3.中外民俗融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海外贸易的繁荣,宋元时期的福建东南沿海地区以开放的姿态对待外来文化,尤其是泉州港,“民洋人杂”,“城内杂有四面八方的风俗”。(《西塘集》卷七《戴太守谢泉州抵》)泉州汉人对外来文化的借鉴与融合。以宗教信仰为例,宋元时期,除了道教、佛教、民间宗教等民间信仰外,还有伊斯兰教、基督教聂斯脱里教、天主教方济各会、婆罗门教、印度教、摩尼教等从国外传入。这些外来宗教不仅侨民信奉,汉人中也有不少信徒。各种传统宗教与外来宗教和平共处,相互交融,相互渗透。

(3)区域性

福建汉族的祖籍多在中原。由于他们进入福建前后几百年甚至几千年的差异,中原华人也有很大的差异。进入福建后,由于与当地土著融合程度不同,交通不便,地区间接触不多,逐渐形成了许多彼此不会说话的方言区。连城、刘清、大田等山区县,县内甚至没有一种通用的方言,甚至相邻的村庄之间也无法互通。福建方言以复杂著称。在中国的八种方言中,除湘语外,其余七种方言都流行于福建的不同地区。

语言是文化的主要载体,地域文化特征往往体现在语言中。民俗也因方言区不同而不同。以民间信仰为例。临水夫人和五帝信仰主要流行于以福州为中心的闽东方言区,妈祖信仰中心在兴化方言区,王业和保圣帝信仰主要流行于闽南方言区,口兵古佛信仰主要流行于闽北方言区,定光古佛信仰主要流行于闽中方言区。

同一方言区,不同州县的民间信仰不同。以闽南方言区为例:保生皇帝、、及其属下将领、李、、倪、和的庙宇多在漳州府。广泽王尊信仰在全州、南安最强,清水祖师在安溪、永春、德化影响较大。青山公在惠安县信徒最多。其他方言区也是如此,每个府州县都有自己的守护神。

在同一个县内,每一个店铺、邻里、村庄都供奉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神作为保护神,过去称之为邻里之主、保佑之主、土之主、社之神。以泉州为例。旧时泉州城分36店94界,店主与界神。有130多座大大小小的庙宇供奉着100多位神灵。耶和华神的庙宇是由居住在该地区的人们捐款建造的,各种宗教活动也由该地区的人们参加。一般来说,人在与神同行时,不能超越这个区域的界限。

可塑性

民俗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其一般内容和形式对大多数社会成员具有无形的约束力,即所谓的“既定惯例”。但在具体的民俗活动中,操作并不统一,具有一定的可塑性。一般可以化繁为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可能进行选择。福建民风的复杂程度和简单程度差别很大。一般来说,在经济发达地区,各种仪式比经济不发达地区复杂,达官贵人和富人的家庭比穷人家更注重排场。以婚丧喜庆为例:从唐代到清代,“六礼”作为一种基本的婚姻习俗被民众普遍接受,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存在很大差异。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严格遵循“六礼”,仪式繁琐。而普通人就没那么严格了。他们往往把招聘和点名、招聘和邀约期合二为一,简化婚礼礼仪。穷人家的婚礼就更简化了,甚至在除夕夜,还有很多人草草收房。又如,福建大部分地区,尤其是闽南地区,盛行重葬的习俗。俚语有“生在苏杭,死在闽南”的说法。而闽南不同的市县,或者同一市县的不同村落,同一村落的不同家庭,丧葬习俗的繁简差异很大。再比如生日。除了丰盛的宴席和生日宴,一个富裕的家庭还会表演娱乐。但普通人家是没能力出大事的,贫困家庭也不敢奢望办生日仪式。煮碗生日面招待客人就不错了,很多人连生日都没过。类似的情况在福建民俗中也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