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基本生活费是多少?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县级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等基本生活,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2022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0元/月_人。

(二)2022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05元/月_人。

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水平

1,2022年城市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1210元/月_人;财政补贴标准为1070元/月_人。

2.2022年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标准为917元/月_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27元/月_人。

(2)护理标准

1.2022年集中供养贫困人口护理标准为全护理670元/月、半护理402元/月、全自理54元/月。

2.2022年,分散供养贫困人口的护理标准为全护理469元/月_人,半护理268元/月_人,全自理41元/月_人。

(3)农村敬老院运行维护补贴

1和2022年,二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为6000元/人_年。

2.2022年一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综合定额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_年。

(四)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费补助标准

丧葬补助费仍执行2000元/人的标准。JZ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60元/月。

第四,孤儿的基本生活水平

2022年我县社会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100元/月_人。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要求

1.2022年3月开始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022年7月开始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22年9月开始调整农村敬老院运行维护补助标准。

2.乡镇、县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标准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对象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