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购买协议
持股协议1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建立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公司名称:_ _ _ _ _ _ _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
第五条。股东姓名如下:
股东: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股东: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_ _ _ _ _ _ _;地址:_ _ _ _ _ _ _。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股东应当以人民币出资。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_ _ _ _ _ _ _出资额:_ _ _ _ _ _ _元(即占投资总额的_ _%)一次性缴纳。
股东:_ _ _ _出资额:_ _ _ _元(即占投资总额的_ _%)。实行一次性支付。
第六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乙双方作为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获取和分配公司利润。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分红和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公司的剩余财产依法归公有。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权利。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以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公司成立后,投资者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
(5)股东不得擅自转让或处分公司财产。
(六)股东有义务向其他股东报告联合投资的运作和财务状况。
(七)其他相关义务。
第七章:公司事务执行
股东应以有利于公司的角度执行日常事务,但下列事项须经全体股东同意方为有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其他相关事项。
第八章:公司股份转让
(一)公司持有的股份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份;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股东未经通知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三)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股权的权利。
(四)依法应当实施的其他情形。
第九章:法律责任事项
(1)有限公司不能设立时,因设立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出资比例分担;成立之初,在公司进入正常经营期之前,以公司名义发生的生活费由当事人独自承担。
(2)股东执行公司事务所产生的收入归公司所有,产生的费用、损失或者民事责任由有限公司承担。
(三)股东因故意、重大过失或未能遵守本协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可对交易的执行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交易暂停执行。
(五)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经济损失。行为人应对其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因行为人引起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第十章:违约责任
为确保协议的实际履行,双方自愿提供向其他投资者提供的所有担保。双方承诺,如其违约并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以上述财产向其他投资者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章XI: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司利益,通过平等、合理、友好的协商达成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生效
(3)双方合作期限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签名):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持股协议第二条甲方(公司原始股东):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
乙方(新投资人):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
* * *(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现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时投资公司股份,并同意公司此时的一切经营活动和存续价值。
2.乙方在公司投资人民币500万元。
3.乙方投资后,双方同意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如下调整:
甲方作为原股东,保留公司45%的股份;
乙方获得公司35%的股份;
该公司的R&D和管理团队获得了该公司20%的股份。
4.乙方完成出资后,统一办理章程的变更手续。
5.完成出资后,乙方将按照《公司法》、《民法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履行股东的职责。
6.乙方的投资资金可以分期支付。第一笔200万元于6月15前打入公司账户,第二笔300万元于9月15前打入公司账户。
7.乙方完成出资后,应立即办理所有法律手续。如乙方未能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出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作,乙方股份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出资额相应减少。
8.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资,甲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必须配合办理相应的章程变更手续,承认乙方合法股东的权利。
9.其他违约情形,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0.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报工商备查,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165438+
甲方:_ _ _乙方:
授权代表:_ _ _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_ _ _签署日期:
股份购买协议第三条甲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
甲方与_ _ _ _ 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在满足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自愿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结成战略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帮助甲方推动业务和业绩,实现双方和客户的共赢。
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商业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因自身原因泄露甲方或其客户的商业秘密而损害甲方的商业信誉。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商机时,应根据自己的实力行事。当确实无法实施或难以把握时,甲方应开诚布公地告知乙方的理解或协助,不得在无法实施的情况下仓促承诺,损害乙方的客户关系。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实现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费用支付的多少取决于乙方在业务达成和执行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原则上按照实际费用金额的一定比例执行,根据实际缴费阶段和金额进行支付,具体为每次缴费后的几个工作日内。
动词 (verb的缩写)违约责任:
1.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果合作方与客户的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因自身原因受到损害,受害方可立即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同时,受害方可以不再支付未了结业务中应当支付的相关费用,受害方应当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信息资源费的,每逾期一天,应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全部付清。
6.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害方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1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按照本协议支付未支付的信息资源费。
八、本协议期满后,双方未提出终止协议,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延期一年,不再续签。
九。本协议执行期间,如双方认为有必要补充或变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X.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先生(或女士)
乙方: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名:xxx签名:xxx
签约地点:x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持股协议第四条甲方(技术股东):
乙方(区域合作伙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运作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以技术入股、产值提成的方式共同经营健康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
推动科技产业化发展,充分利用双方市场资源的广泛优势和发挥乙方业务平台的能力,实现健康医疗技术研发与市场运营的直接联盟,赢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拟建养生馆的基本情况:
1.养生馆名称:_ _ _ _ _ _ _ _
2.组织形式:合作经营_ _ _ _ _
3.注册资本:_ _ _ _ _ _ _ _
4.注册地:_ _ _ _ _ _ _ _
三。职能和合作业务范围
1.保健管理服务:“XX通”“X调理”;
2.关于健康主题的讲座;
3.为“五通”和“一调理”的特色运营延伸的相关产品(药品、电影、图书等业务产品);
4.特许发展和会员管理;
5、保健网店运营。
四。合作期限、条件和方法
1.双方将在现有营销网络和社会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规范的、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2.乙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并承担企业应用软件和硬件的开发项目。
3.甲方利用自身的技术开发实力开发乙方新承担的项目或双方已建立的项目。
4.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
5.甲方提供的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年,自20年之日起至20年之日止。合作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合作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医疗中心属于双方共同规划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双方。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的内部管理。
3.合作经营过程中,双方要坦诚相待,加强相互沟通交流,* * *共管。
(1)甲方的责任:
1.甲方授权乙方独家经营养生馆项目,并允许乙方扩大生产或成立养生馆分公司(公司)。它的营销权: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2.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和指导、专业知识讲座、员工培训、协助营销、编写健康资讯(书籍)等工作。
3.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提交健康中心所用的采购产品和材料以及开发产品所需的数量,并进行财务披露。甲方不得做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4.合作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使用方式须经甲方同意..
5.在合作期间,如果甲方的技术问题在一年内未能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造成长期亏损,甲方的保证金将用于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6.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和检查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经营场地、工商、税务管理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提供场所、经营设备、人员、水电设施、启动资金和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包括设备、人员招聘和前期)
材料费)不低于万元。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合作医疗中心独自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垫付资金补足。
2.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60天内完成营业场所的租赁、设备及水电的配套、人员的招聘及启动资金的到位。
3.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不断创新和改进产品,改进后的技术(新产品)应首先经过市场评估并通过相关论证。
4.乙方全权负责健康中心的运营和管理,并全力支持甲方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
不及物动词公平和收入分配
养生馆由双方共同开发运营,运营管理和营销的价格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1.参照国家有关技术合作规定,在合作经营期内,甲乙双方按税后利润4: 6确定股权,并按此比例进行分割,其中甲方占40%,乙方占60%。
2.正式开业后的初期营业收入不会产生盈利或亏损。如果收入不能支付持续经营费用,则不再由乙方独立承担,而是由双方按照股权比例* * *共同承担。
3.合作期间,合作医疗中心积累的财产和权利为合作经营的合作财产。合作期限届满前,不得清算或者分割合作财产。
4.合作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双方应根据当前市场情况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5.经营期间,本合作养生馆税后利润的5%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更换合伙人增加投资、重新装修更新、弥补亏损等费用。然后公益金的5%用于合伙人和员工的福利支出。正式使用或合作期满后,剩余公积金和公益金按双方出资比例协商分割。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6.健康馆筹备和运营所涉及的费用归入健康馆运营成本。
7.进行经营管理的甲方应向不参与经营管理的乙方报告经营管理的实施情况以及合作医疗中心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为了了解合作医疗中心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任何一方都有权查阅合作医疗中心的财务账册,经营管理必须透明。
8.不参与合作医疗中心经营管理的乙方有权对经营管理的另一方进行监督,检查其合作经营管理的实施情况。
9.养生馆的损失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下列事项,应经双方同意,作出决定(可以约定):
1.变更合作医疗中心的名称;
2.处置合作医疗中心的房地产;
3.转让或处置健康中心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以合作医疗中心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任何一方将合作权转让给继承人或另一第三方时,必须经对方审查同意,对方有优先权。否则只能选择无条件退出。
八、退出合作或终止合同。
1.退出合作。任何一方无特殊原因(如人身意外、无行为能力)不得退出。退股时,由继承人承担经营期内的债权债务。
2.因经营不善退出的,除乙方投资的原份额外,合作期间积累的财产不得分割归健康中心所有(乙方投资的原份额归乙方所有),退出前需承担经营不善的债权债务。
3.合作期满或必须终止合同时(如被吊销营业执照、合作医疗中心被责令关闭、撤销或宣告破产),合作医疗中心在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的实物)分割财产。
九。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互相提供的所有信息、专项技术、项目规划设计等均应严格保密,只能在合作养生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及R&D团队人员将与合作医疗中心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其在R&D工作期间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和特殊技术得到保密。
3.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与项目和资金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运作计划、财务信息、客户名单、商业决策、项目设计、资金筹措、技术资料、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资料。
任何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向第三方提供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X.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全力配合健康中心的筹建和运营,不得将专利技术挪作他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保证金后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准备并开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的保证金..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开设养生馆分店,否则合作期满后押金不予退还。
4.合作期间,因甲方技术问题,长期无法支撑健康中心运营,造成亏损。解散时,甲方的保证金将用于减少或弥补乙方投资的损失。
XI。其他人
1.合作期满后,甲方不再委托、参股和销售,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保证金1万元..如果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议。
2.合作期满后,如果乙方继续使用甲方的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专利使用费,标准另议。
3.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提交相关仲裁机构仲裁。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甲方专利技术相关认证批文复印件。
甲方:乙方:
专利号: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