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领域非法集资骗局有哪些曝光?
民间投融资中介
以投资理财为名,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向社会公开销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金,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借款人直接进行集资诈骗。
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介绍或担保等中介服务,利用“多对一”或资金池模式为涉嫌非法集资的第三方募集资金。
实体企业自己成立投融资机构融资,有的企业甚至自己或通过关联公司成立担保公司,为自己提供担保。
借给网络
一些网贷平台将贷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卖给借款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找借款人,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部分网贷平台未尽到核实身份真实性的义务,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以多个虚假名称在平台上发布大量借款信息,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个别网贷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采取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模式为平台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融资,涉嫌集资诈骗。
虚拟货币
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没有实体项目支撑,没有明确的投资标的,通过不断发展新的投资人来实现虚增的利润。
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很吸引人。比如MMM金融互助社区,号称月高30%,年收益23倍,60元投资6万,15天后可以提现。
没有实体,宣传、推广、资金运作等活动完全依靠网络。主要组织者、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涉案资金“多头”。
通过设置“推荐奖”、“管理奖”等奖金制度,鼓励投资者发展他人加入,形成上下线层级关系,表现为非法集资与传销交织。
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将整个商业、服务楼分割成若干小商铺出售,通过承诺售后出租、定期高价返还租金或一定期限后回购等方式诱导公众购买。
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部分房企甚至以内部认购、发行贵宾卡等形式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
房地产企业以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
向社会公开宣传,以虚假或夸大的项目为幌子,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
私募机构涉及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导致风险在不同业务之间传递。
本地交易场所
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一些现货电子交易所将部分业务打包成理财产品,通过授权服务机构和网络平台向公众销售,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
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个别区域性股权市场少数上市公司(多为跨区域上市)在相关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对外宣传已经或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公众出售或转让“原始股”,有的还承诺固定收益,其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取得会员资格的中介机构设立“股权众筹”融资平台,为上市公司违规发行股票活动提供服务。
相互保险
相关人员编造虚假相互保险公司建设项目,以承诺高额回报吸引公众加入,严重误导公众,涉嫌集资诈骗。
一些非保险机构打着“互助”、“联盟”的名义,依托网络平台,推出了多种类似互助保险形式的“互助计划”。这些所谓的“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少量的捐赠费用,没有科学的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不订立保险合同,不遵守等额赔偿原则,不符合保险经营原则,与相互保险有本质区别。其经营主体也不具备合法的保险经营资格,不纳入保险监管范围。这种“互助计划”的商业模式难以为继,难以有效保证相关承诺的履行和资金的安全,可能诱发欺诈,蕴含更大的风险。
老年人护理服务
打着提供养老服务的幌子,通过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承诺还本付息或支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相关养老项目为名,承诺给予高额回报或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入投资”。
打着销售保健、医疗等养老相关产品的幌子,通过商品回购、代储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入资金。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举办所谓的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小礼物、照顾家人等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吸引老年人投资。
“消费返利”网站
消费返利网站打出“购物=储蓄”等横幅,声称“购物”后,购物款可在一段时间内分批返还,吸引市民投资。一些返利网站目前设置了很多限制,参与者无法取出所有投入的资金,还有一些返利网站还将返利金额与受邀参与的参与者人数挂钩,成为发展线下会员的类MLM平台。这种“消费返利”的运营模式很难维持长期的资本运作。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
农民合作社
在一些地方,农民合作社打着合作金融的旗号,突破“会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吸收资金,用于放贷赚取利差或挪作他用。
一些合作社公然设立银行式的营业网点、大厅或营业柜台,欺骗误导农村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