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活费补偿标准

工伤没有生活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工伤就业补助金的补偿标准:

1,一级伤残津贴:27个月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津贴:25个月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津贴:23个月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津贴:21个月工资;

5.五级伤残津贴:18个月工资;

6.六级伤残津贴:16个月工资;

7.7级伤残:13个月工资;

8.八级伤残:11个月工资;

9.9级伤残:9个月工资;

10,十级伤残:本人7个月工资。

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的;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从上面可以看出,工伤没有生活补助,但是有补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工资,8级伤残11个月工资,9级伤残6个月工资,10级伤残7个月工资;

(二)劳动就业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就业合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