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村官录取后如何分配?
大学生村官是“特岗村级组织”,非公务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900元。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安置费。被录用到延边地区工作的,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生活补贴。
2.当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年17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3.他在村里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了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每年体检1次。
4.采取单独计划,单独确定考试比例,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我省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和选调生考试计划、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行定向考试(招录)。原则上,公务员和选调生就业计划将安排县及县以下公务员职位。如果符合资格条件,则没有引用次数的限制。
5.服务满1聘期,当选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副职,并经考核合格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试。
6.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选举提名条件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可按程序推荐为换届选举候选人。当选为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按照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公务员报名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名。
7 .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优先选配大学生村官。县级团委、妇联非领导职务有空缺时,面向大学生村官进行定向考试。
8.定期和不定期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县级工作人员。
9.服务期满后,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后,到村工作后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不设试用期。
10.非本村户籍且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可以列入选举名单。
11.聘期内考核合格者为合格及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的,初试总成绩增加1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的,增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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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确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对象和共青团推出的“每村青年致富星火培训计划”培训对象。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吉[2065 438+02]25号)规定的优惠政策。农村党员中“项目支书”和“创业致富”的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14.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优秀,且本人担任过村党组织副职干部或分工明确的村民委员会副职干部的,申请重新聘用。经乡镇党委初审,市县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报省委组织部批准,本人可签订再就业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列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拔计划。
选聘相关政策由吉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