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起,济南有序恢复洗浴、足疗场所经营活动。
为协调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自5月18起,洗浴、足疗场所经营活动有序恢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严格主体责任。洗浴足疗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报告。建立健全体温登记、清洗消毒、定期通风、垃圾处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机制,并严格遵循。未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完成检查备案的,自愿接受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严格检查。洗浴、足疗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家居管理重点人员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不得重返岗位。初任员工和流动员工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营业期间,员工应严格按照省市总部核酸检测要求执行检查。
第三,严格人事管理。洗浴、足疗经营单位应确定专人核对消费者的场所码扫码登记、健康码、旅行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店消费。健康码、旅行码异常、核酸检测“亮黄牌”或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任何人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第四,严格场所消毒。洗浴、足疗场所必须彻底消毒、通风、检查安全后,方可恢复营业。营业期间,要增加消毒和通风次数,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证营业场所清洁卫生,室内空气流通和通风良好,并做好记录。配备足够的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疫物资,提供使用的物品、用具必须逐一消毒。
第五,严格服务管理。洗浴、足疗场所要严格控制接待人数,按接待能力的70%实行限流。更衣室、洗浴区、淋浴喷头、搓澡床、按摩床应间隔开放,公共浴池、公共桑拿房、汗蒸房暂停使用,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减少服务项目,避免顾客长时间逗留。
第六,严格应急管理。洗浴、足疗经营单位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发现红色和黄色卫生代码的人不得进入商店,并立即向当地街道报告。带“*”旅行码者,应严格检查“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营场所出现异常情况时,要立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做好控制和消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