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养猪场选址有什么要求?

一、选址得当,布局合理

1.农场(社区)的选址必须符合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入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2、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并有稳定的电力供应。要求距离主要交通干线至少2公里,距离居民区至少500米,距离主要河流至少200米,半径500米内无其他动物养殖场

3.总体布局合理,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干净路与脏路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要求有标准的公猪舍(含运动场地)、空母猪舍、产房、育婴房、生长猪舍、病猪舍。

4、符合动物防疫条件,有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是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1,圈舍朝向、规格符合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要求猪圈座朝南,干燥度高,通风;猪圈的纵向外墙高度至少应为3m,最低不得低于2.8m

2.有猪圈、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取暖设施(发酵床除外)。

3.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和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4、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三,严格防疫和规范管理

1、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动物进出必须有检疫证明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2.没有农场员工感染人类和动物疾病。

3.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和生产记录,包括生猪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和消耗、药物淘汰、疫苗免疫种类和免疫时间、死亡率和死因、无害化处理、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应保存2年以上。

4.在小区内,尽量实行“自繁自养”、“单建、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相同,购买的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口。

5.仔猪和育肥猪出栏时有动物检验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必须有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废弃物利用、排放标准

1、猪场污水和粪便应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设规模和设施计算,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的要求。

2.猪粪无害化处理技术应根据养殖规模、粪便清理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粪便无害化处理应采用沼气工程,经济发达、土地紧张、农田粪便不足的地区应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在有污水的地区,应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