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热线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热线
2021河南旅游年票可在河南省旅游局官网购买。
2.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热线电话是多少?
1.伏羲山三泉湖景区免费。
西山旅游区(尚云牧场、红石林景区、三泉湖景区、伏羲大峡谷景区)2021、165438+10月28日周日正式重新开放。其中,三泉湖景区推出了免票福利:
活动:2021 165438+10月28日至2021 65438+2月12。
活动对象:全国免费入场(含中原第一玻璃吊桥)。
2.信阳鸡公山景区免费。
目标受众:全国免费门票。
活动时间: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月31日。
温馨提示:本次活动仅限鸡公山主景区,不包括波尔登森林公园、平汉铁路老列车、上山下山交通。各大景区游客需要5元购买意外险。
3.禹州市大红寨景区免费入场。
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翟红景区于10月20日正式恢复开放,2021 165438。
活动时间:2021年165438+10月20日-2021年65438+2月20日。
活动对象:全国门票景点免费(每人需购买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河南省旅游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河南省健康证如果是健康体检版的话有两种:
1.河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禾祥路5号
2.河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位于洛阳市中心,地址是洛阳南昌路港口基地海事局出具的健康证。目前河南没有一家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希望能帮到你!
4.河南旅游投诉热线
需要加区号。
如果在外地拨打12345,需要加区号进行投诉。
比如有一个窍门,在不同地区拨打想要的号码12345。比如,一个人想在郑州市的南阳或平顶山拨打12345,必须在郑州区号0371之前先拨12345。
郑州人如果想在南阳拨打12345,需要在0377(南阳)之前拨打12345;如果对方不在南阳,请拨区号0377以上的号码。
5.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电话
河南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河南省旅游总公司,成立于1989的河南省首家一级旅行社。
1998在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紧紧抓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发展机遇,按照母子公司体制组建企业集团。公司坚持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公司可接待65,438+0,000人以上的大型团和专题会议团,以及旅游品牌HTC Tour、飞象假期等。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建设,受到国内外专业人士和游客的广泛关注。开发了黄河之旅、王朝街之旅、中原古都之旅等国家旅游黄金线;公司独家经营的郑州至香港定期包机和飞往其他目的地国家的不定期包机深受海内外游客的喜爱。
1998以来,先后控股洛阳国际旅行社、登封国际旅行社、三门峡国际旅行社、豫港国际旅行社等四家国际旅行社,形成了旅游景点配套、服务标准统一的中原旅游区标准化接待体系。历年位列中国国际旅行社百强。
6.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热线
1,郑州区号:0371。
2.开封区号:0371。
3.洛阳区号:0379。
4.平顶山区号:0375。
5.安阳的区号:0372。
6.鹤壁区号:0392。
7.新乡区号:0373。
8.焦作区号:0391。
9.濮阳区号:0393。
10.许昌区号:0374。
1.漯河区号:0395。
12.三门峡区号:0398。
13.商丘区号:0370。
14.周口区号:0394。
15.驻马店区号:0396。
16.南阳区号:0377。
17.信阳区号:0376。
18.济源区号:0391。
扩展数据
河南行政区划:截至2019年5月,河南下辖17个省辖市,17个省辖市和济源,1个省辖市。
河南景点:
1.少林寺
少林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嵩山五乳峰脚下。因位于嵩山腹地少室山茂密丛林中,故名少林寺。创建于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年)。
2.龙门石窟
龙门石窟,现为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伊河两岸的龙门山和香山上。龙门石窟、莫高窟、云冈石窟、麦积山石窟并称为中国四大石窟。
7.河南省旅游局投诉热线电话查询
因疫情防控要求,市民前往酒店等具有住宿功能的场所,电影院、酒吧、网吧、KTV、洗浴(足浴)中心等封闭式公共娱乐场所,医疗机构、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场所,必须扫描郑州健康码。住酒店(宾馆)一定要扫全国旅游码和郑州卫生码。只有扫码的人才能进入或登记住宿。
对于不能扫码的老人和小孩,工作人员要主动提供帮助,人工核对并登记其行程和健康状况,建立专门的人员行程和健康登记表备查。
8.河南旅游公司投诉电话
公交车上有投诉电话。一般只要是投诉,他们很快就会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公交公司投诉,更好更直接!网上有他们的网站,所以你不能贴在这里!
9.河南旅游举报投诉电话
(1996年5月20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0月10日起施行)
穆璐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三章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一)文化、娱乐和体育场所;
(二)餐饮及其他服务场所;
(3)旅游、集市和工作场所;
(四)车站、码头、机场和车辆集中停放场所;
(五)临时性大型商业、文化、娱乐、体育、重大节日等活动;
(六)依法应当接受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
公安机关是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检查、监督和管理本辖区的治安秩序,取缔非法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城建(城管)、铁路、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
第四条治安管理,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管理责任制。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该公共场所的治安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落实各项治安措施,维护公共秩序。
第五条公民应当遵守和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并有权制止和举报公共场所的违法行为。
公共* * *经营项目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治安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开办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公共场所,主办单位应当持相关证明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发给《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没有《治安合格证》的不得办理业务。河南省治安管理条例(二)
领取《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的经营单位歇业、转业、出租、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治安负责人时,应当到原审批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第九条举办本条例第二条第(五)项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在举办十日前向县(市、区)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在一个城市举办大型跨区域活动,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书面通知组织者。
公安机关应当协助、督促组织者落实已经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条大型传统民俗活动,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维护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限制营业场所的音响设备、灯光的使用不得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2)不要在安全疏散通道内操作或放置物品;
(三)不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四)不得使用淫秽名称、广告招牌、张贴淫秽图片、利用色情招徕顾客;
(五)不得设置便利淫秽色情等违法活动的设施;
(六)不得提供淫秽按摩和色情陪侍服务;
(七)不得欺骗、敲诈、勒索客户;
(八)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治安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措施;
(三)接受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按要求及时整改治安隐患;
(三)发现违法人员,立即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
(4)遇有治安事故或刑事案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五)详细登记,妥善保管观众、游客、顾客遗失或者群众拾得、上交的财物,并向公安机关宣布领取或者交付;
(六)从外地招聘、聘用员工,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报暂住户口;
(七)临时举办大型商业、文化、娱乐、体育和重大节日等活动,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审查举办大型活动的申请,核发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并进行年审;
(二)监督公共场所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会同主办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三)开展公共场所治安检查,督促整改不安全隐患;
(四)及时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
公安人员在公共场所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检查证,文明执勤,依法办事。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或者被
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举办大型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责令停止举办;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举办活动的,责令停止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3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十七条建筑和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规定,人员受限场所严重超员,存在事故隐患。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吊销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
公共* * *经营项目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停业整顿。
事业单位从业人员条件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给予警告。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责令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公共场所治安合格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负有治安责任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一)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二)设置便利色情活动的设施,提供淫秽按摩、陪侍服务,以色情招徕顾客;
(三)欺骗、勒索或者敲诈客户;
(四)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或者反动物品的;
(5)多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机关不得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不得取代其他行政和刑事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公共* * *经营单位或治安责任人处以罚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被处罚人和被处罚单位对公安机关或者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自1996年6月+1年10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