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技师学院(东莞高级技工学校)2012公开招聘公告
东莞技师学院是2011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投资,在东莞高级技工学校基础上组建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管理。东莞技师学院拥有东莞东城区校区和东莞生态工业园职教城校区,占地540亩,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学院以培养“综合素质、一技之长”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企业人才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示范性技师学院。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等方式聘用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一)专业技术岗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职业院校、企业优秀高层次人才。
(B)基础工作技能职位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技能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地勤技能岗位,招聘46人,其中专业教师40人,助教6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第四,薪酬待遇
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规定,提供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方法
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网、东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不及物动词招聘程序
(1)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②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专业知识扎实,教师素质好,专业技能强。
⑤申请人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犯罪或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人员的,不予受理其报名。
2、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职业院校优秀人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职业院校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企业高层次人选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2)报考人员无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3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或技师资格的要求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要求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要求45周岁以下。其中,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的中级职称者,可放宽2-3年。
3.申请地勤技能岗位的条件
①第一学历要求是本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及以上,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②要求30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可以通过邮件、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未按要求登记的,视为无效。注册时须提交的资料:
(1)东莞技师学院招聘信息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学历、学位、学位认证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科研成果主要代表作品复印件;
(7)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如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应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成1 WORD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部门+专业+岗位代码”,如“张三+机械工程系+模具专业老师+A01”。
2.报名程序: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现场递交等方式发送至东莞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东莞技师学院综合楼学校办公室。如果考生在发送邮件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学校办公室的回复,请联系学校办公室)
3.注册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2 10 10月30日17: 30。邮件挂号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挂号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现场报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信息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36号东莞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523112;
联系人:徐老师和姚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293101;
邮箱:dgjs 22293101 @ 126 . com。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2 11.5。
我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届时登录网站,查询合格人员名单,准时来我院参加考试。
2.回顾
复试时间:考试前一天,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复试,领取本人准考证。
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不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3)获奖证书原件(如有);
(4)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5)《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6) 1份简历。
(四)考试相关事项
1.考试时间:2012 110 13。
2.考试方式:面试(试讲、实操);
3.考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试讲的内容是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的教学。考生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接受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
地面工作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所申请岗位的实践能力测试,实践考试结束后接受面试。
(1)专业教师考试成绩:由试讲、实操、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成绩,考试总成绩=试讲×30%+实操×30%+面试成绩×40%。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候选人的试讲、实践和面试成绩。
(2)助教考试成绩:由实际操作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即为考生实际操作和面试成绩。
5.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网和东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5)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上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考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6)调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后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公布聘用名单,并按有关程序和权限报批。
(九)结果备案
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七。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应与《东莞技师学院招聘信息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2)取得的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未通过东莞市相关机构注册或鉴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3)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录用。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视为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递补。
(4)相关招聘事宜及考试结果可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网、东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网:/
东莞技师学院门户网站:
联系电话:0769-22293101,联系人:徐老师、姚老师。
附件:
1.东莞技师学院招聘职位信息列表
2 .东莞技师学院招聘信息登记表
3.广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