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林肯高尚品质的小故事。
1834年,25岁的林肯当选为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通过考试成为律师。
当了律师后,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当地很有名气。很多人来找他帮忙打官司。但他为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公正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支付他的劳动,但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帮我伸张正义。”林肯将免费为他辩护。
一次,一个富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当事人的陈述,发现这个人在诬陷一个好人,于是他说:“对不起,我不能为你辩护,因为你的行为是不公正的。”
那人说:“林肯先生,我只是想让你帮我打这场不公正的官司。只要我胜诉,你可以要求任何报酬。”
林肯严肃地说:“只要在法庭辩护中运用一点技巧,你的案子很容易打赢,但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如果我接你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说话时,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言只有在失去良知的时候才能大声说出来。我不能丧失良知,也不能说谎。所以,请问别人。我不能帮助你。"
那人听了,一言不发,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