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有哪些习俗?
莫丘
在立秋之夜,盐城北部有“摸秋”的习俗。这天晚上,人们可以在私人或集体的瓜园里触摸各种瓜果,俗称“摸秋”。丢了“秋”的人不骂人,不管丢多少。这种习俗始于元朝。元末,淮河流域出现了一支农民起义军。参加起义队伍的士兵都是农民。他们深受元军士兵之苦,痛恨士兵的骚扰。这支队伍纪律严明,无论走到哪里,邱都没有犯过罪。有一天,起义军转移到淮河岸边,半夜不便惊扰百姓,就在旷野露天扎营。几个士兵饿极了,他们在地里摘了些瓜果充饥。这件事被总司令发现了,田明准备惩罚那些人。村民得知后,纷纷向教练求情。一位老人为了给士兵的过错开脱,随口说了一句:“不要摸八月的秋,偷东西。”士兵们因此被赦免了。那一天恰好是中秋节的开始,从此就有了“摸秋”的习俗。
祭灶神
这是先秦以来重要的“五祭”之一。据《礼记》记载。月亮秩序”,“夏梦的月亮,它崇拜火炉。”秦朝的夏梦是修正月。但关于祭祀灶的具体日期和起源,说法不一,各地也有差异。盐城城乡居民习惯把腊月二十三叫“送小灶”,二十四叫“送大灶”。祭灶那天,家家户户都要清理灶台、柜台、锅碗瓢盆。向神龛前的火炉献上丰厚的祭品时,他们要用香和蜡烛烧神龛中间的旧神龛,同时在香炉前烧旧偶像。
烧的时候,全家人都会跪拜,把它敲掉,表示要把灶神送到天上去“报告情况”。除夕夜,灶神会被带回来,叫迎灶或接灶。这时候就要把红纸写的“东厨府”和灶神像贴到神龛里,还要在两边贴上“天说好话,下界保平安”的对联,以示对王爷的尊重。新灶神贴好后,会放鞭炮,全家跪拜。这一习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渐消失。
寺庙大门朝北。
从前一般土地庙的门都是朝南的,而建阳镇土地庙的门都是朝北的。据说这与当地人对卢秀福的怀念有关。南宋末年,卢秀福殉难后,他的家乡建阳镇的村民悲痛万分。一个90多岁的周姓老人,有一天在睡梦中看到卢秀福回到家乡,宰相告诉老人,现在北元军队野心勃勃,想占领中原,弄得国家不得安宁。他已经召唤了土地神,所以请把土地庙大门改在北边,这样可以多照顾一方,监视北方元军的入侵。第二天,老人给大家讲了梦里见到鲁丞相的情景和丞相的嘱托。村民和老人都被鲁公为国捐躯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一致认为,只有按照丞相的嘱托,才能告慰忠魂在天。当天,乡亲们纷纷捐款捐物,简阳五土地庙的庙门全部改为朝北。建国后,土地庙已被拆除,但建阳地区仍流传着“土地爷朝北,多管一方”的歇后语。
航海习俗
满载而归的会议和满载而归的酒在旧社会,每逢汛期,渔民出海前都要举行贡会。贡品会的目的是“龙王保佑,与全负荷同归”。因此,它也被称为全负荷会议。如果能带着全负荷回归大海,就认为龙王大发慈悲,主人必须准备足够的食物和酒来感谢龙王。然后全船开怀畅饮,一醉方休,这叫满酒。这个习俗已经延续了很多年,直到现在,渔船出海归来,家家都有喝酒放鞭炮的习俗。开网每年正月初,渔民出海前都要举行开网仪式。这一天,船主装饰香烛,供奉三祭(猪头、鸡、鱼),船主带头。每个渔民都向海神下拜,祈求海上平安。然后,所有船民在船主家吃了“满酒”。酒后,船夫主持献网仪式:敲锣放鞭炮,将网平铺在沙滩上,请一位孕妇在网上割2-3个眼,然后拖网船,抛锚,开船。航海是先把船调头,无风时叫“吵风”,船夫站在船头带路喊“哦-嗬-嗬-嗬”,这叫呼风,说的是天上转风,船上需要有人叫。
三月郊游
农历三月,草长莺飞,水土绵软。在美丽的春风下,在桃花和绿水之间,度过严冬的人们来到郊区的田野里玩耍和漫步。三月三日,晋朝称之为尚洁节。“李周。《官纯》载:“女巫老了,就要洗澡。”洗澡就是用草药熏汤洗澡。春秋时期,三月初的“已”日,郑国男女来到水边,手捧兰花招魂,戏谑赞叹。到了汉朝,官员预定上顶,“都在东流水上,天天被冲走,去了就待在泥淖里。”上结就这样形成了。晋代以后,这一节日改为固定日期,“三月三日用得多,日期不重用”。过去,三月三日,盐原上的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可以手拉着手,举起柳枝,往河上洒水。有的带着风筝去郊外放飞,或者在乡下拉毛针,采野花,挖荠菜。娱乐了一天,日落时分带着泥土的芬芳回到了家。虽然三月三去郊游的习俗已经部分消失,但人们越来越多地在三月三前后去郊区春游。春游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大乐趣。美丽的三月三历史悠久,引人入胜。
包谷不年华
临近春节,盐城的大街小巷不时传来炒饭爆棚的声音。一群群孩子在用篮子和口袋抢炒饭,家庭主妇和老人也不甘落后,凑合着吃。他们兴奋的脸和笑声让人感觉到春天的气息。不知道爆米花和不粘花的习俗是什么时候起源于春节的。相传这是舶来品,“洪武赶走”时从江南传入中国。明代笔记中有一句诗:“入东吴门,十万家破谷,安度青春。把金色的小米扔进锅里,就变成了白玉花。进口大理石的婚礼是喜事,老人在问事业。小赖给孩子装饰,鬓角插了几片梅花。”每个人的占卜是否有效,之后就没人问了。年复一年,代代相传,爆米花已经成为过年时的一件趣事。人们视此为宣告春天的小花,无穷乐趣在其中。
端午节吃胡萝卜。
东台民间有端午节吃胡萝卜的习俗。相传这一习俗起源于清朝同治元年的端午农民起义。同治元年(1862),李鸿章在原太平军林凤祥手下收编起义军。其中有一个叫詹奕安的七品武官,靠自己降服谋反,到处横行,军纪极坏。同治二年,李鸿章派他带领200余人,乘10余条船,在东台大丰集合。
买了口粮,船停泊在“三美寺”码头。这些镇压太平天国的刽子手,所到之处无恶不作。东台地方官也是畏之如虎,对恭维话小心翼翼,不敢怠慢。东台知县高凤青、泰州盐运公司(驻东台)分公司小,都不敢接詹俊的案子,人们讽刺他们是“高(凤青)无虑,小()自在”。詹俊也因此更加肆无忌惮。一天,詹奕安在东台十字街闲逛,看见“姬神”熟食店里有一个漂亮帅气的女孩。他忽然起了邪念,命令手下把沈小姐抢上船,肆意蹂躏。沈老汉和詹贼故,被毒死,死了。神女悲愤交加,趁清兵不备,
投河自尽。沈的母亲见此情景,痛不欲生,跑进三昧寺石碑。这个四口之家只剩下一个14岁的女儿。来到县衙,她击鼓鸣不平,知县相顾。她没有坚持正义,而是被关进了监狱。这起冤案引起了东台人民的强烈反抗。他们是在五月端阳节的第五天,在“关帝顿悟”的掩护下,几十万人一手拿着耙子相遇的。
铁锹,一手拿着胡萝卜头作为起义的象征,放火烧詹军的战船。在这次起义中,詹奕安被起义军杀死,战船全部烧毁。知县吓得落荒而逃。人们打开了监狱,救出了那些抱怨的妇女。为了纪念这次起义的胜利,东台人每年五月初五吃胡萝卜的习俗至今依然存在。
清明门前插柳枝。
在盐阜的农村历史上,有过清明前插柳枝的习俗。据传说,这种习俗起源于唐朝。当时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在阜宁(今石庄)峪口筑城,到处攻城夺地,杀贪官污吏。土匪恶霸恨他,造谣煽动黄巢杀人八百万是命中注定的。有一次,黄巢大军追击贪官时,遇到一个妇女背着一个10岁的男孩,背上还抱着一个5-6岁的男孩,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黄巢纳闷,心想,这个人扛个小的,扛个大的,岂不省力?于是他下马问道:“嫂子,你怎么不把小的背着大的呢?”女人回答:“她背上最大的孩子是她前妈妈生的,她手里的孩子是她自己的。婆婆只有一根,以后我可以再生。如果黄巢来追我,我就把小的留在手上,大的留在背上逃跑!”黄巢深受感动,如实告诉女子:“我是黄巢,专门杀坏人。我绝不会杀你,像你这样有德有义的善良之人!”那女子一听说眼前的男子是黄巢,便跪下哀求道:“你不杀我,你的手下不杀我吗?”黄巢扶起女子,叫她安心回家。第二天是清明节。为了防止手下误杀,黄巢对女子说:“你把柳枝放在你家门前做个记号,我的手下绝不打扰插柳枝的人。”女人磕头连连道谢。回家后,她告诉全村人,家家户户都在门前种上了柳枝,真的很安全。从那以后,每年清明节,人们都会在家门口放上柳枝,祈求平安,这一习俗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