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保险是什么产品?!

计划生育保险是“计划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及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计划生育及独生子女保险母婴健康保险”等一系列相关保险的总称。计划生育保险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带来的意外伤害和健康风险,减轻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发挥了积极作用。引导人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

计划生育保险即计划生育保险,是专门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及其子女设计的保险业务,是非银行机构的金融业务之一。计划生育保险包括独生子女养老保险、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人身安全保险、母婴健康保险、新婚夫妇优生优育保险等一系列险种。

计划生育意外险是针对计划生育的意外保险。承保公司是中国人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年龄在1-65周岁之间,符合健康要求的夫妻及其子女均可参保。每户保费100元/年,家庭80元/年。低收入家庭。另外,这款非商业保险的保险责任包含意外身故/残疾,保额为150000;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费用12000元,可由挂号社区支付。投保成功后生效。

生育保险主要有哪些项目?

1.产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女职工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怀孕2个月内流产,产假15天;流产2个月以内(含2个月)不满4个月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产妇津贴。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照应当享受的产假天数发放。生育津贴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3.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怀孕后,应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或流产,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拨付生育医疗费用。直辖市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标准:自然分娩1500元;剖腹产3500元;多胞胎的,每增加200元;人工流产84元,人工流产252元。需要注意的是,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确需剖腹产的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需要剖腹产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按照自然分娩的标准计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