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70岁以上不判刑吗?

不存在不判刑的情况,只是刑期可能会减少。

台湾省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对已满八十周岁的人,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周岁、八十周岁的犯罪分子,不得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这种刑罚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应当减轻他的刑罚。

70岁以上的人被判刑的新闻很多,可以自己搜索,比如:

台湾一名76岁老人因性侵孙女并强迫其第三次堕胎,被判处36年有期徒刑。

台湾省一名86岁的老人因收留一名60岁的妇女并加以利用而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