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发[2018] 500)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要求;

4.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以上35以下(1987年2月13至2005年2月12之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或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等有效证明进行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并提供相应科目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但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否则取消报名资格,考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相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必须在就业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就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撤职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未被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港南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全员管理的控制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不得报考,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涉及的处罚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除特别说明外,其他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人员。

(2)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学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国家规定的两年求职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籍、档案和组织关系仍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第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电子邮件)投递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迟到(或早退)的报名。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温馨提示:为了避免投递登记错误,请在登记前仔细阅读学校的电子邮箱。

如有疑问,请及时电话联系招聘单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2月17日下午6:30。

(二)申请材料

应聘人员需将以下材料(证书)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将被视为无效),压缩打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应聘XX学校+邮政编码+姓名”的文件名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邮箱。

1.填写《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亲自签字(未签字视为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明);

4.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6.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各省(市、区)语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本人签署了《申请书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亲自签字(未签字视为无效)。

8.港南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纳入事业单位全员管理的控制人员、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有误,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对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报考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下载报考者的报考材料,并根据岗位资格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对报考者进行严格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2月18日下午7:30。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在2月17: 30前改报其他岗位。

2月7日17: 30后报名者,不再接受报名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要准确,招聘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或电话无人接听,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投递方式,以避免因报名人数过多,导致资格审查失败,导致审核人员未能及时审核报名人员材料或错过其他岗位报到机会。

因此,请考生评估自身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耽误改报机会,否则后果自负。

四、笔试

(一)确定书面候选人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笔试。

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3,未达到1: 3比例的职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开考。

市区学校所有职位都要求写。

农村学校岗位可免笔试。正如农村学校岗位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10,需要增加笔试筛选面试人员,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各岗位免笔试要求详见《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笔试时间

2023年3月上旬,笔试公告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发布。

(三)笔试科目和方法

1.考试内容:教育学和教学方法基础知识,满分100。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将根据职位数统一划出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访

(一)面试前资格审查

根据合格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复审人选。如果最后成绩并列,则一起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

申请人需到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布后,主动放弃的面试人员不予更换,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三)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

面试公告发布于2023年4月初。

面试人选确定后,将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招聘)发布面试公告。

(4)面试方法

面试以试用的方式进行。

面试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

㈤面试的组织

1.面试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和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100,合格分数线60。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3.面试官的构成。

每个考场的面试人员由7人组成(含考官),面试人员数据库由面试机构建立,考官和考场在考前随机抽取。

4.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等候室,岗位及出场顺序以分组抽签方式确定。

5.面试当天在面试现场的公告栏公布面试结果。

六、招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和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权重按4: 6的比例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审批计划1: 1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

总分并列时,按面试高分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面试中“教学过程”得分最高者进入考核。

笔试免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再次出现并列时,面试中“教师素养”得分最高者进入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评估

评估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发[2065 438+0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中组发[2065 438+04]9号)要求,根据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

凡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地位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人员,或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机构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核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考生考试、体检等不合格时。或主动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宣传和就业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反映影响就业的问题,找到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就要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就业后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九、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参考。

(一)面试公告发布后,报考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中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半年;出现上述情形2次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为1年;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弃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2年。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接到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保存期限为5年。

(四)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其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X.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1号)执行。

考试录用应当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纠正,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775-5906566。

XI。疫情的预防和控制

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理解、支持和配合申请人。

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发布信息的网站

(1)咨询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181号)。

(2)

(3)信息发布网址:/信息公开/人员信息/招聘。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考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贵港市港南区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2.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申请人的诚信承诺书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65438+2023年2月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2023贵港市港南区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xls

附件2。贵港市港南区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申请人诚信承诺书。文件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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