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法:包括死亡赔偿金的,一般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计算,按照20年计算。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一般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和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伤残之日起计算20年。

1.如果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被扶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无需乘以伤残指数)。

二、被扶养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申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消费支出×20]÷有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必乘以伤残指数)。

三。被扶养人年龄在60周岁至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为-60周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无需乘以伤残指数)。

四。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有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被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和与被害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人:父母、子女、夫妻、有扶养能力的祖父母。有能力赡养子女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都已被视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赡养父母的兄弟姐妹,是在城镇居住多年或父母无力赡养的农村居民。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吃饭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2007年6月24日10,贵*荣交通事故死亡,对方负全责。他父亲出生于1933年5月25日,他母亲出生于1940+065438年10月29日。赡养费怎么算?关于被赡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时间?从2007年10月24日开始,65438。赡养费计算方法:父亲74岁,计算时间6年;她妈妈67岁,计算时间是13年。其父金额:2699.64元/年*6年÷5人;他妈的金额:2699.64元/年*13年÷5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赡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赡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十八周岁计算;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应当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对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进行赔偿。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