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65438+10月12日6时起调整青岛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通知

关于调整青岛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统筹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特此通知如下:

2022年6月2日6: 00起,市北区台东街道诸城路连体楼11,海角7号,威海路362号,橡树园1,大港街道昌邑路65438号,兴隆路街道温州路36号,水清沟街道乐安路65438+2号。中景6号楼、中泰信、四方街金华路33号、宁夏路街镇江路53号、滨海路65438号+0湖道街、蓝秀西岳都2号、东关路58号、燎原路街、万科蓝山二期4号、阜新路街抚顺路5号、普济新区65438号+07大港街。兴隆路街道嘉禾路28、30号楼,大港街道普济路17号楼,宁夏路69号院3号楼,云西路15号楼9号楼,大港街道华阳路1365438号楼,恒源小区5号楼,辽阳西路258号楼,合肥路街道即墨路街道。市南区珠海路街道珠海支路1号海清花园2、3、4号楼,金湖路街道山东路42号银禧园A座,香港中路街道东海西路41号,八大湖街道风华路6号旭日花园;市北区大港街道普济路17号普济新区18、19号楼,镇江路以西,扬州路以北,云西路以东,焦宁高架以南,镇江路以西,焦宁高架以北,北中三路以东,宁夏路镇江路街界以南,顺兴路、滨贤路以西。利津路以西、长乐路以北、沾化路以东、诸城路以南、无棣路-临沂路以西、热河路以东、大连路以南、芙蓉路以西、桑子路以北、蔡氏二路以东、台东一路以南、4号楼、阜新路街道抚顺路21号、宁夏路街道云西路65438号。大港街道曹西安路118号、恒源小区1、9号楼、辽阳西路258号、合福路街道、刘思南路175号东北区域、兴隆路街道、南公司小区、南公司小区、杭州路9号除4、6号楼外、小港一路24号、即墨路街道除2号楼外的其他区域、周边除高危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通榆路以西,东关路以南,宁夏路街道宁夏路78号3002厅,沿海新苑6号楼17,兴隆路街道,举人路3号,四方街道,阜阳路9号,开平路街道。 登州路58号登州路街A2栋2号福山新区街1号楼蓝秀西岳都瑞安路20号湖道街11 -2号乐安支路水清沟街东关路58号辽源路街除4号楼外的其他区域以及开平路街刘思南路188。双山街台柳路280号1楼;镇江路街道敦化路18号奥华苑2号楼;兴隆路街道海岸路6号海岸新苑1号楼;辽宁路街道吉林路41号科技大厦4号楼;大港街道诸城路35号荣馨苑小区2号楼;北苑风景小区12、13、14号楼,沧口街道苍台路小区苍一路16、18号楼,虎山路街道聚丰路19号楼。崂山区北宅街道下葛场村;城阳区棘洪滩街道东毛家庄社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惜福镇街道东葛家社区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城阳高新区宝源路世茂云锦社区除1号楼和4号楼以外的其他建筑和网点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本次风险区域调整后,崂山区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这是给你的信息。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65438+2022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