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能介绍一下金陵十二钗的大家吗?。最好有图。。
薛宝钗:薛宝钗在宝、戴、柴的婚恋中的态度和作用,一直是分析宝钗形象的重要内容。在普通读者眼里,柴、戴是情敌,甚至有人认为宝钗为了争夺“宝二奶奶”的宝座已经拼尽了全力;是她“骗了宝玉,杀了黛玉”,登上了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成了破坏宝黛爱情的罪魁祸首,林黛玉的刽子手。从作品的描述来看,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看到的是生活和艺术的真相.在他们关系开始的时候;他们之间真的很紧张;在宝黛青梅竹马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性格方方正正,容貌秀丽”的薛宝钗,对林黛玉是个威胁;尤其是“金玉良缘”说出来之后,黛玉觉得宝钗是个强有力的情敌。于是,她趁机到处对宝钗投以充满敌意、锋芒毕露的讽刺,时刻警惕地窥探着宝玉和宝钗。书中多次写到,宝钗和宝玉说话的时候,黛玉不是及时进来,就是在背后偷听。比如“识通灵”和“认金锁”的时候;当宝玉看着宝钗手腕上的香串;还有一次,贾母叫宝黛吃饭,二玉不和,一个人走了。宝钗使臣劝宝玉陪黛玉吃饭;宝玉当时就说:“别理他,一会儿就好了。”事后黛玉在宝玉、宝钗面前多次重复这句话,可见他们的谈话在黛玉背后被窃听;关于这种情况的书不少。可以说,柴与戴的紧张关系不是宝钗与黛玉争夺宝玉造成的,而是黛玉为保护自己的爱情而未雨绸缪的结果。相反,宝钗对宝、戴的亲密关系采取了明智的回避态度。关于这一点,书中有很多明确的描述。说宝钗为了“宝奶奶”的宝座,到处刺探宝钗和黛玉,是不符合书中所描述的实际情况的,也是没有根据的。这并不是说宝钗对宝玉没有感情,而是她对宝玉有爱有恨;有时会显露出来。然而,由于封建道德观念的严重束缚,她甚至没有勇气像戴宇那样痛苦而曲折地表达自己受伤害的感情。在她看来,婚姻大事完全取决于父母的生活。如果媒人表现出任何积极的意图和行动,那就是不道德的可耻活动。薛蟠说,如果她爱上宝玉,会伤了她的羞耻心。她非常生气,哭了一整夜。其实宝钗对宝、戴的好,往往表现出一种局外人的超然态度。宝钗听到有人开他们的玩笑,往往会加几句调侃的话;有时候我自己也会跟他们开玩笑,但不会表现出嫉妒。这就是柴黛在和解前的恋爱问题上的态度。出乎一些人意料的是,这一对“热恋中的朋友”最终还是和好了,而且是因为黛玉主动承认“过去是我不对”,才导致了和好。有人认为这是阴谋家薛宝钗的胜利,天真的林黛玉上当了。真的是这样吗?请看你亵渎“秋雨无聊秋雨言闷,金画语”的时候。宝钗确实征服了黛玉,但不是用勾心斗角,而是用她笃信的封建礼教。从这件事上,黛玉看到宝钗并没有以她的“不轨”为托辞,到处大做文章,而是真心实意地劝她、谈她、开导她,从而消除了“猜忌”,主动做出和解的姿态。此后,她又通过“薛姨妈爱语安慰她”等篇章。它进一步描述了他们友谊的发展。他们的关系如此亲密,连宝玉都觉得奇怪,“暗暗吃惊”。作者在写到他们友谊的建立和发展时,明确排除了对宝钗形象的误解,即作者的意境。宝钗不是搞乱关系的小丑,更不是破坏宝黛爱情的罪魁祸首。她和黛玉都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这样,批判就指向了真正的罪魁祸首——封建统治者扼杀了鲍与戴的爱情。最后,在薛和人中,贾府的统治者选择了薛宝钗,所以黛玉“含泪而死”。那么,是否可以断言这是薛宝钗阴谋的胜利,林黛玉是阴谋的受害者呢?前面的分析已经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其实,王夫人等人选择宝钗,是因为喜欢她的“人品好”和“安定祥和”,绝不是她耍花招的结果。如果把宝玉和宝钗的婚姻说成是宝钗苦心经营的“金婚”,恰恰否定了封建礼教所发挥的危害年轻人幸福和生活的恶。事实是,婚后宝玉“悬崖勒马”,出家为僧。宝玉、宝钗、宝钗的爱情,最后都是悲剧——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和追随者的双重悲剧——虽然两者的含义不同——但都是悲剧,真可谓“千红万泪”、“万艳同悲”。这就是《红楼梦》婚姻悲剧的意义,也是它所批判的封建礼教之恶的深度。这个悲剧;它不仅是性格和爱情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和时代的悲剧。薛宝钗的艺术形象与宝、戴一样,是对封建礼教的批判。
贾元春:昙花很少开花,但它会在夜晚和早晨凋谢。所以成语“昙花一现”用来形容事物一出现就消失。贾政的大女儿贾元春生于正月初一,所以取名为袁春。她因“贤惠孝顺”被选入宫。起初,她负责女王的仪式,并担任女史。很快,它就被命名为丰藻宫史,也被命名为贤德公主。后来蒙古皇帝颁布法令,特准栾玉进入他的私有财产。书中好几次写到“袁菲的省亲”,贾府的钱流得很自由。然而,尽管如此,袁春称她居住的宫殿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地方,这表明她处于极权主义的管辖之下,对个人自由没有不可言说的辛酸。贾元春是贾家族的政治靠山,也是封建家族联姻的支持者。她一次性给所有人送礼的时候,只有宝玉和宝钗一样。由此可见宝玉的择偶倾向。贾府通过贵妃与皇后的关系,督促贾赦、贾珍、贾琏等人无孔不入地进贡,宦官勒索钱财,开支日益复杂。也加速了这个封建家族的衰落和灭亡。第五次关于的判决,他写道:二十年来,我辩是非,柳花开宫外照。三春争初春景,虎兔相逢梦回故乡。据第九十五条报道,因病于毛年十二月十九日在逝世。四十三岁,正是“虎碰兔,梦回”。元妃一死,贾府失去靠山,贵妃如昙花一现,犹如第二任政府的荣华富贵,盛极一时...贾元春——贾政与王夫人的长女。从小由贾母抚养长大。作为大姐,她在宝玉三四岁时就教他读书写字。虽然是姐妹,却像母子。后来因为德行孝顺,被选为宫中女官。不久,封枣公尚书,并加贤德妃。贾家特地建了一座省亲别墅,欢迎她来省亲。这座别墅的奢华程度如此之高,以至于连袁春都觉得它太奢侈、太昂贵了!元妃虽然给贾府带来了“火上浇油,花上织锦”,却被禁锢在皇宫里。她在探亲的时候,又说又哭,形容皇宫大内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地方”,毫无情趣可言。这次省亲后,袁菲再也没有机会离开皇宫,然后死于突发疾病。
贾迎春:迎春是贾赦的女儿,贾琏的异母妹妹,是贾家的二小姐。第三次写她的长相,“皮肤略丰,身材居中,两颊鲜香,鼻头鹅油腻,温婉无声,和蔼可亲”,但性格软弱无能,正如邢二所说,“二姑娘外号二木,不知如何戳针。”贾家的女人都有一个特长。贾家的四季春分别对应琴棋书画,春擅长棋。虽然书中很少提到,但从丫鬟的名字就可以知道。然而,如果她是一个诗人,她是平庸的资格。在待人接物上,她只知道退让,任由别人欺负。她的珍珠和珠宝被仆人拿去赌博,但她没有追求。别人想替她拿回来,她却说:“我宁愿不要,何必生气呢?”大观园被查抄的时候,迎春的丫鬟思琦因为与堂妹秘密交往,并且独立订婚,被逐出大观园。思琪百般恳求迎春帮忙,但迎春无动于衷,不问是非,任思琪受辱被赶出去,最后一怒之下撞墙自杀。她的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就把她嫁给了所谓的“世交之孙”孙绍祖。事实上,他替她还清了债务,“婚期很急,不过今年就过了”。婚后不久,她被孙绍祖虐待致死。所以,迎春这个弱女子注定没有好下场:《金陵十二钗》第一版的判词中写道,她:“儿子是中山狼,成功了就要气疯。金花束柳质,去黄亮一段时间。”后来,书中写道,她嫁给了孙绍祖,一个大通州人,出身军官,现在是指挥官。此人绰号“中山狼”,是一个沉溺于奢华放荡、虐待女性的虐待狂。可怜的迎春这位金夫人,在拳脚相加的折磨下,仅一年就死了。宋代有诗赞春花:李惹眼,东风先入九重城。无人问津黄花藤,浪以迎春闻名。——所以《红楼梦》里的春节其实只是一个名字。
贾探春:《红楼梦》中,贾家三小姐天生“肩细腰细,身段长,鸭蛋脸,眉清目秀,盼飞,文采之精,见之忘俗。”探春是一个“聪明有志气”,有远见,有抱负,有成就的女人。她敢说,她大胆,踏实。她最出色的表现是在凤姐生病期间管理大观园,兴利除弊,富有改革精神;然后大观园被查抄,王善宝家无理取闹,要搜她。她无所畏惧,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打了王善宝一家人的耳光,表现出了坚毅果敢的精神。另一种观点认为,滩纯自负,在《红楼梦》中写道:(分骨肉)扬帆过三千风浪,把骨肉一起抛回家。我怕哭会损害我的晚年。告诉我父母,别担心。自古贫穷已定,无离合之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被分成两个地方,各自保持安全。奴才要还,不要牵连。——这说明她离家比较晚,最后四十年继续写她嫁给了海门等地总经理周琼的儿子,但按照曹雪芹的本意,她可能嫁给了一个王子,成了公主。书中第六十三章“首义弘方群设宴”,滩纯抽签,签上写着“谁中此签,谁就是你的丈夫。咱们恭喜你,一起喝一杯。”他们笑了。"...我们家有公主,难道你也成了公主了。”大喜,大喜”看似玩笑,但也可能是伏笔。她画的是一个杏花牌子,上面写着“瑶池咸频”,并介绍了唐代高禅的一首诗“红杏出墙云栽”。按照封建时代的传统习俗,“日”是皇帝的象征,“日上红杏”应该是指皇帝身边的宫女。据舒四爷所见《乾隆五十五年·六年》注,《红楼梦》中有“内有皇后,外有公主”(见舒丕《随园诗》),或者早期手稿确有探春娶公主的情节安排。然而,据先生的轶事,探春被皇帝和好,她远离家乡。贾探春是中国经典小说《红楼梦》中的主要人物,也是故事主角贾宝玉的私生女。她是赵姨娘所生,与贾环同母。她也是海棠诗社的发起人,绰号叫霞客,住在大观园秋霜斋。她聪明能干,从十二钗的判断推断她最终会嫁给另一方。
贾惜春:惜春是贾家的四小姐。她生来“身材矮小,形容矮小。”他的大姐贾元春,二姐贾迎春和三姐贾探春。其中的"元"、"英"、"探"、" Xi "隐含着"应叹"之意,揭示了他们后来的悲剧命运。因为年纪小,在书的前半部分看不出她的性格和思想。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会画画,曾经被老奶奶勒令画大观园。她虽然不做诗人,但也参加了一个诗社,外号“欧协”。她在大观园的卧室叫“莲花香榭”,游客在走进莲花香榭的大门之前,就能感受到一股温暖的清香。但作者预言她以后会成为“独卧青灯古佛旁”的尼姑。关于她后来的所作所为,王朝男子王在《石头记》中说:不奇者不清,不古怪者不净,以知清净修行,皆奇而古怪。珍惜春芽的负面感情,与妙玉有着最厚的情谊,离开尘缘的念头从一开始就有了。是的,在大观园里,除了邢岫烟,她和和尚交了朋友,比如妙玉,智能儿。她的冷漠是她与妙玉志趣相投的内因。当她突袭大观园时,她的女孩因为私自传递东西而被斥责。这时惜春的立场不仅没有为她涉画正名,反而怂恿她去打,去杀,去卖,赶紧带她去。她说,“古人说得好,‘善恶生死,父子不相帮’...我只知道这足以保护我,不管你”。他还说,“不狠心,难自惭形秽。”我是一个干净的人,你为什么教我不好!"。这些都说明惜春已经从极端的个人主义发展成了一个“铁石心肠,没心没肺的人”。其实她只是在逃避现实,为了摆脱个人精神。”《探第三春》好景不长,促使惜春目睹了贾家的衰败,于是按照作者的安排,为了避免“死不瞑目”而走上了“开悟”之路,最后还是被归入了倒霉蛋的行列。你觉得把佛教彼岸的花比作惜春合适吗?刘奶奶一进大观园就说:“老刘,老刘,吃了一头老母猪别抬头。”她滚进护士怀里,叫她揉肠子。这也是她唯一一次撒娇。可见她也有她的可爱之处。
史湘云:金陵十二钗之一的史湘云,在诗社中有“枕霞故友”的谥号,起因是贾母小时候提起“枕霞阁”。贾母娘家的侄孙女,宝玉的表妹。她的父母早亡,由她的叔叔阿姨抚养,但是叔叔阿姨对她很不好。性格开朗,深得贾家的喜爱,经常住在贾家。海棠有“睡美人”的美誉。这个典故出自宋代惠洪的《寒斋诗话》中记载:唐玄宗登上沉香阁,召杨贵妃。正巧费阳喝醉了,高力士把侍从扶出来。贵妃还醉着,鬓角凌乱。唐见了,笑道:“妾欲醉,海棠春睡,是真的吗!”这个有趣的比喻引起了许多文人的吟颂,宋代苏轼根据它写了一首诗《海棠》:东风袅袅拜光,香雾转廊。我怕花儿半夜睡着,就点高蜡烛,化红妆。我又一次艺术地把海棠比作睡美人。再加上史湘云天生大方,成为一种独特的风格。在《红楼梦》中,作者曹雪芹多次应用和渲染了这个典故。比如第十八回贾宝玉的诗《弘毅快绿》有一句“红妆熬夜”,也把海棠比作睡美人。第六十二章韩香云醉酒卧牡丹,有精彩描写:“若见湘云卧幽岩,众人见之,皆是又爱又笑,冲上去呼救。湘云还在说梦话,说酒单。唧唧嘟嘟道:‘春香酒苦,玉盏琥珀光,宜亲友饮至梅花明月醉。’湘云向众人使了个眼色,低头看了看自己,才知道自己喝醉了。表面上写的是牡丹,其实是“海棠春眠”的意思。于是,第六十三回,湘云又画了一个海棠签,上面写着“春梦重”,诗中写着“我怕花会半夜睡着”。黛玉当即大笑,把“深夜”二字改成了“石凉”,果然说明作者把湘云指的是海棠。
妙玉:妙玉是大观园中的一个特殊人物。她是土生土长的苏州人,出身于市里的一个官宦家庭。因为从小生病,不得不皈依佛门,带着头发修行。正如邢岫烟所说,妙玉“独来独往,不合时宜”。她喜欢干净。刘奶奶走进大观园,在龙翠寺喝了口茶。窑里用过的小钟,因为妙玉脏被拒收。妙玉自称是局外人,实际上却未能走出这个世界。主人病危时,劝她留在北京。到时候会有她的结果,但是妙玉等人会被有权势的人绑架羞辱。这是因为她的预言不灵,还是妙玉还没到家?(据高鹗《伪》)妙玉出身于士大夫之家,使她继承了一种儒雅;然而,她的人生经历是不幸的。出家后,父母双亡。为了看观音的遗骨和八爷的遗产,她和苏州的老师一起去了北京。贾府为袁春回省雇了一个尼姑。她因为“听说长安有观音舍利和八爷遗风”而被请到大观园的龙翠寺。贾家与妙玉意气相投的有四个人:一个是邢岫烟,一个是惜春(高鹗续),一个是黛玉,一个是宝玉。但这四个人并不都和妙玉合得来。邢岫岩妙玉小时候教他读书。妙玉与岫烟的交往,多是出于师生情,并不一定真的看重岫烟。虽然惜春和妙玉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惜春身上充满了烟火气和灵气。妙玉单独和她在一起可以聊佛经,但是要和心灵交流,妙玉大概还是觉得惜春是一条捷径。黛玉本来就是一个高洁孤僻的人,但是妙玉的高洁孤僻比黛玉好了三分,这样黛玉也就有了远和妙玉的意思;如果宝玉对黛玉还有低俗的感觉,那他就不敢对妙玉有这种感觉。即使他想了一会儿,他也会认为这是一种罪过。他有的只是对妙玉的一种尊重。这样看来,宝玉疏远妙玉也在情理之中。妙玉正值壮年,到了需要朋友的年纪,身边却没有朋友。她一个人住在幽静的寺庙里,内心是孤独的。但妙玉是曹雪芹珍爱的人物之一。虽然她在前八十回中只正面出场两次,也是金陵十二钗中唯一一个与四大家族没有关系和婚姻的女性,但她排名第六,排在“粉英雄”王熙凤之前。她爱看庄子的文章,认为她是个怪胎,说明她对政治和权力没有兴趣。他也看破社会,看破世俗,看破名利;她是个孤独者,自愿生活在边缘,享受孤独。但因为她能做到与天、与宇宙、与自然的和谐,她就觉得自己很有尊严,很有价值,不能轻视,不能敬畏。
王熙凤:《红楼梦》里,作者把王熙凤的长相写得很强势。她光彩照人,珠光宝气,“一双红凤眼,眉垂两弯柳叶”,“粉脸春意盎然,笑前听红唇”,“似仙妃”,但她艳丽而残忍。就像邢儿形容她的那样:嘴甜心苦,两面三刀,头上带笑,脚下有绊脚石,光明是一盆火,黑暗是一把刀”(第65回)。加里垂涎她的美貌,她给诱饵,设陷阱,让他上钩,最后让她相思至死。为了帮长安家公公的小舅子抢婚,答应给她三千两银子。她暗中通过她的关节逼迫长安结婚,结果逼得一对青年男女自杀。贾琏(李m¢n)偷偷娶了尤二姐,得知后“大闹宁国府”。后来尤二姐居无定所,忍气吞声自杀了。虽然王熙凤如此恶名昭彰,罪孽深重,但人们不能否认她的聪慧。在这个几百人的大家庭里,只有她才能多才多艺,四处奔波,处理极其复杂的人事关系。只有她能东借西搬,应付入不敷出的众多开销。她有着明察秋毫的头脑,应对着贾家的种种弊端和危机,处处显示出她做大事的勇气和能力。所以,在第五句判词中,她写道“每一只从末世来的鸟,都知道如何去爱今生。“哭到金陵更难过。”这说明她的家不会有好结果。那些身处“末世”的人,最有才华的人,也难逃“千红泪,万艳同哀”的命运。——机关太巧,算出了所谓的命”。这个奢华华丽,性格复杂的王熙凤,就像是药物和良药的混合物,比罂粟更贴切。但由于她在贾家的地位,她并不傲慢。在贾琏威胁要杀她的时候,她懂得依靠贾来保护自己,而且时不时流露出怜惜,这也是贾那么可怜的原因。她没做什么坏事。她在刘姥姥去园的时候慷慨解囊,帮助她,这也是女儿的一种美德,让巧姐终于在大观园保住了性命,有了一个好归宿。这也和她的善良分不开。
贾:被列为《红楼梦》金陵十二钗的在书中处于陪衬地位,因为她年纪小,人格尚未形成。书中提到,巧姐身体虚弱,病入膏肓。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凤姐因巧姐又病了,便想到要刘姥姥给她起个名字,便说:“...你们穷人得给她起个名字,我怕你们压不住她。”刘姥姥听说她恰好生在七月初七,便笑着说:“这正合适,就叫她巧哥吧。这叫‘以毒攻毒,以火攻火’的方法。如果未来或一段时间出了问题,必然会转危为安,但这就来源于这个“巧”字。”按《胖批判》的说法,这是“愚妇之言,天下一绝。”书中第五回说,宝玉在金陵十二钗正式版中看到有一家冷清的店铺,里面有一个美女在纺线,他的判词是:如果你被打败了,就不能谈亲人了。因为帮助了刘,我遇到了一位恩人。这里的“刘”当然是指刘姥姥,有的版本把“刘”换成了“村妇”。“巧”是一个相关名词,意思是在贾府“势败”“家亡”之后,终于无奈,试图被“狠心的姨夫奸臣”卖入燕花香,正巧遇到了被凤姐解救出来的刘姥姥。刘姥姥成了她的恩人。后来,刘姥姥将巧姐招入家中,并与巴内尔结婚。巴内尔靠着耕种家里的“两亩薄地”,巧姐靠着勤劳的纺织,在荒无人烟的村子里过着自力更生的安稳生活。巴内尔的大名是王天河,真是天作之合。其实除了画面和判词,第41集还有巧姐和巴内尔结婚的伏笔:“大姐正在玩一个大柚子,突然看到巴内尔手里拿着一个佛手,于是她也想要一个佛手。丫鬟哄他去拿,大姐却等不及,哭了。大家赶紧把柚子给了巴内尔,并哄着巴内尔的佛手柑加入了他的行列……”《脂砚斋》中有一句话:“子不变,故成千里。”“柚子是当今香群之属,应该是与命运相连的。佛手指的是迷失的人。”
李纨:李纨,字恭才,之妻。朱虽然英年早逝,却留下了一个五岁的儿子贾兰,已经入学读书。这李也是金陵名臣的女儿,父亲叫。她曾为国子监献过酒,族中男女都是不背诗的读书人。李守忠既然继承了,就说“女人有德无才”。所以李出生的时候,并没有让他很用功。他只是做了一些三四本,比如《女书》、《女传》、《原宪集》之类的,让他认几个字,记住前朝这些贤惠的女人,不过只是为了纺纱表演,因为他名叫李纨。所以,这个李纨虽然年轻丧偶,在家里过着锦绣的日子,却像一个垂死的余烬。她只知道伺候养子,一边陪着小姑子等针读书。在大观园里,她住在稻香村,书中的描述是“几间茅草屋”,“外有两篱”,“下有亩,菜花美,一望无际”,像是一幅“竹篱茅草屋”的农家风光。这个住所非常符合主人禁欲孤独的气质。后来探春结社,李纨定了“向涛老农”的绰号。作者对李纨这个角色的描述充满了同情和赞美。她的形象既是一个贤妻良母,又是一个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典型牺牲品。在寿衣红的第六十三次宴会上,李纨画了一个梅花,预示着她的性格和后来的命运。在它上面,有一句“草堂情愿”,出自宋代王琦的诗《梅》:根本不为尘埃所侵,草堂情愿。就因为我误解了林和靖,我挑起了一场浪漫的谈话,直到今天。
秦可卿:秦可卿是养生堂的秦邦业(原名秦业)收养的。她的昵称是可儿,她的正式名字是美丽。后来,她嫁给了贾蓉。在《红楼梦》第五回中,秦可卿本来是警幻的妹妹,被“许配”给了宝玉。她像宝钗一样迷人,像黛玉一样优雅。虽然她在书中稍纵即逝,但作者用弯弯的笔描述她,让人们对她的性格留下许多疑惑。她虽然是现存最短的金钗,但还是有着明显不同于其他金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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