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学员毕业后分配政策

法律解析:士官生毕业后,所属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发布士官命令,时间统一到当年7月1。军衔和工资等级将按照同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发布现役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相关待遇。培养对象被批准服现役并首次被授予军衔前,津贴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关于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招收士官的分配使用,由军级单位按照人员编制、专业匹配、招用一致、保证重点的原则,统一分配到以旅(团)级为主的专业技术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