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近期以提升生态涵养功能和促进就业富民为重点,加强生态修复和水源保护,完善生态补偿和后期管护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生态友好型产业,积极引进总部经济和高端产业发展;推动城市公共设施和服务向生态涵养发展区延伸,推进生态特色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一是分步推进深山原始生态系统、浅山乡村生态系统、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三个子系统建设,结合流域治理、矿区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继续建设首都生态屏障体系。
二是加强涵养区水源生态建设。重点保护区域内各类河流、水库,全面启动河流、湖泊、水库、湿地等水源和流域综合治理,防止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污水流入河流、水库。发展节水设施,提高水的利用率,发展节水产业。
三是通过植树造林加强山区生态建设,扩大生态林规模。
第四,加强空间管制,特别是生态涵养区的密云水库和官厅水库上游。
第五,加大禁牧力度,保护野生动物,防止盗伐滥采,形成生态森林资源综合保障体系。
第六,加强以农田林网为主要内容的浅山区生态建设。更换过熟林带,培育新林带,完善农田林网。
第七,加强以公共绿地为基本内容的城市生态建设。继续以公园大型绿地为主体,以街道绿化为骨架,以单位大院和住宅小区为基础,植树种草,增加绿地,美化环境。一是建立若干生态建设试验区,以点带面推进和统筹安排生态建设。
二是建立各区县生态建设协调机制,促进保护区和更大范围内生态链的良性循环。
三是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将经济社会发展纳入生态系统建设规划,培育文明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双赢。
四是构建科学完善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水源建设补偿制度,制定培育保护区发展的经济援助政策,积极支持保护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五是继续把保护区“新农村”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农村各项经济政策,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三农”发展的投入和分配机制,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各项保障体系。
第六,遵循“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两个原则,通过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增加山区农民收入,应大力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旅游业、林果业等富民产业,引导山区农民由“靠山吃山”向“靠山吃山”转变。一是继续加强生态保护和污染源治理,完善生态保护和水源涵养功能,优化生态环境。
第二,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增加可再生资源比例,减少直接处理的投资;建设垃圾填埋场和粪便处理场,提高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能力。
三是提高县城和重点镇社会单位和居民楼垃圾装袋率,县城和城市垃圾分类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清洁农村和文明村镇。
四是限制或减少农业生产的污染,实施有机农业项目。推广缓释肥,提倡农家肥和有机肥,改进施肥方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控制化肥施用量。扩大生物防虫农田范围,减少农药使用。
第五,杜绝污水灌溉,推广可降解塑料薄膜,治理白色污染;实施绿色畜牧业工程,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处理监管;加强垃圾处理和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实施农业生产污染源治理示范工程。一是制定促进保护区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行“环境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工业项目筛选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综合评价,严格限制不合格项目进入。
第二,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废物排放,倡导绿色消费,逐步形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是推广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工业生产方式。逐步降低资源依赖型产业比重,提高污水处理和废物利用成本。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机制。
四是建立农业循环经济链。以加工企业和相关服务组织为纽带,链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民家庭生活,构建农业循环经济链。
五是倡导科学的消费模式。通过宣传教育、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和节约消费。鼓励使用绿色标志食品、环保标志产品和节能节水示范产品。
第六,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降低煤耗,实施“全过程管理、清洁高效”措施;在农村,减少柴草等燃料的使用,发展生物质项目,倡导使用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继续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扩大太阳能杀虫灯的使用范围。一是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开发聚落,通过生态移民、生产移民、生活移民调整人口分布,促进农村人口向新城集聚,坚持环境友好型产业和服务业产业集聚促进人口空间集聚,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
二是集约发展经济,坚持以内涵式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比较优势,合理利用资源,优化一产,提升二产,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特色产业,促进集约经济增长。
三是努力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